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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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也,运也,命也,咱们睡也睡过,抱也抱过,对了,还亲过,你注定是我唐家的人。”

  “现在是谈这些的时候吗?等你拿下海得拉巴再来说吧。告诉你,我不是普通女人,就算和你亲过睡过,也可以不嫁你。反正,我无所谓。”

  “你急什么,想我高祖的江山打了近二十年,我们算是非常神速了。要不这样,我拿下海得拉巴让你做邦王,就算是我的第一份聘礼?你可能不知道吧,大明不止一个朝代,往前数九百年,史上还出了位女皇帝。哈哈,我扶你做印度的女王可好?”

  “你!”夏枫无语问天:“你这种人,以为自己是汉高祖吗?不过,这秉性倒是像他。真当老天不开眼,拱啊拱的,能把你拱到开国皇帝的位置上去?”

  “你以为我想!”唐轩之的脸色说变就变:“我不在乎权利地位,甚至金钱,我只是想要活得恣意罢了,谁知道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些东西其实就是累赘,皇帝老儿说到底就是权利的奴隶,还不如我活得潇洒。”

  真是一个另类呀!夏枫不知是激动还是心虚,明明是她把人家弄到今天这一步的......忙降低语调:“你别激动好吗,我也只是说说。这半月疲于奔命,我脑子一团乱,别怪我。”

  “我只会怪那邺和尚,要不是他,咱们也没有今天。”

  “这话你好像说过了。”确实怪他,等攻下了城,第一个杀他祭旗。

  唐轩之回头看了看,没见追兵上来,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别再想了,也别妄自菲薄,为什么上天不能助我们。你好好看着我如何拿下海得拉巴,到时将这江山送给你,怎么安排都由你,自己做王或送给别人,随你高兴。只要天下人知道,我唐轩之曾经送过一座王国给我的妻子,那就行了。”

  夏枫本想笑,可转念一想,前世送花送房送大钻戒的逊透了,瞧瞧我这男人,送江山。

  ......

  精兵队长的两千人因负着装备,走得不快,没多久就被唐轩之赶上了。

  “姜戈。”唐轩之喊道。

  姜戈知道圣雄大人要的是什么,回道:“大人,我问过了,前面的镇名叫北密滋,再过去就是中密滋和南密滋。听说两百年前的密滋国分裂出这三个镇子。您要我问的人口数量,新兵们也不知道,只说三镇都非常富有,他们主要的收入除了粮食,还有矿场。三个镇长都自称是密滋国的王族,到底是不是,却没人说得清。”

  夏枫插了一句:“他们都同一个姓氏?”

  姜戈摇头:“就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不同,谁也不服谁,镇长们关系很僵,时常械斗。”

  才两百年,怎么连姓氏都找不到了。夏枫很是无语,或许他们都不是什么王族,权贵们就爱攀这些虚名以示正统。那又怎样,现在不就是一个小镇长而已。就算密滋之前是个国家,想必也是小得可怜。就如童话书里写的,满篇都是王子和公主。

  唐轩之跟夏枫对视一眼:不好搞啊。

  时常械斗,肯定手中有很多兵奴,有钱有兵,多半不如前两镇那么好端。

  精兵队长见两位大人沉默着,催道:“圣雄大人呐,我们得速战速决。”

  夏枫也说:“速战速决,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不能再拖了。我跟你一起进城吧,老办法,擒贼先擒王。他们三镇不和,正好逐一击破。”

  唐轩之冷静地摇头:“你不能去,像进城这种危险活儿,有我就够了。”又问精兵长:“这条道算是官道吗?”

  队长点头,这条道虽小,却是一条老官道,三个小镇都会路过。只是有很一长段路挨着山,时常有山体滑坡的危险,所以一直没有拓宽。他补充道:“雨季危险,夏季安全。”

  “很好,你打听得很清楚。继续前进吧,去中密滋镇。”

  精兵队长摸不着头:“大人,为什么?”

  唐轩之不答,只说把火.枪兵留在后面,弓兵冲前,立即出发。

  夏枫也不懂他玩的什么把戏,他越是卖关子,夏枫就越有信心;只有拿不准的,这家伙才愿意跟她商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还是有那么点自负。

  夏枫让人大概清点了一下人数,从波尼维镇跟过来的老百姓还真不少。无法再细分青壮女人跟老人孩子,实在是太多了,足有一千八百人,差点就赶上他们的士兵人数。而且全是两手空空,光是填嘴巴,一天就有不小的消耗。她的那些抢来的粮食跟金子,如果坐吃山空撑不了半个月。

  这简直是要逼着她去掠夺啊。

  夏枫深为三国时的刘皇叔感慨。史书上记载,赤壁之战前夕,曹操挥军南下进攻刘备,刘备携民渡江。这跟他们今天的情形一模一样。刘备搞到了根据地,唐轩之能搞到吗?夏枫心说: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最前方是弓箭兵,老百姓紧跟其后,矛兵跟在他们后面,队尾是火.枪兵。这种阵型在有些老百姓来看是保护他们;但有些就认为是不放心他们,把他们当牲口夹在中间,怕跑啰。

  唐轩之走在枪兵队伍中,傍晚时分路过北密滋,果然发现远处的镇门紧闭,城门上有密密麻麻的火.枪手蹲守。

  他目力极好,粗略一看,便知道显出来也至少不下两百条枪。如果按精兵队长和夏枫所讲上去硬攻,那就太不合算了。他一路打过来,哪次不是以少胜多,四两拨千金,硬碰硬的仗他才不打。同时,唐轩之又暗喜,这个镇子没让他失望,肥呀。

  “大人,叛军没有进镇,他们走了。”

  镇长一家四十多口,全部躲在地窖里,听得护卫这话如同天籁。镇长哈里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神主啊,让他们去抢中密滋和南密滋吧。”

  他某位妻子带着哭腔求道:“老爷,咱们还是上报国王好吗,叫国王派军保护我们。”

  “蠢货,国王的人过来不用我们花金子养吗?阿瓦拉和波尼维就有王军驻守,还不是说抢不抢了!陛下的孬兵还不如我的护卫。哈哈,肯定是知道我兵强马壮,怕啦。哼!什么神军降世,我看也不过如此。孩子们,走走走,出去透透气。”

  镇长担惊受怕大半天,得知是虚惊一场后,感觉自己这浓密的大胡子捋着都比平常惬意。一边摸胡子,一边拖着肥胖的身体爬出地窖。

  刚刚提意见的那位“蠢妻”,泪珠儿滴在脸上,弱弱地小声嘀咕:要是他们突然杀回来怎么办?

  正好被镇长另一个妻子听到,使劲踩她一脚,啐道:“你就盼着他们杀回来?你这个沾上邪眼的恶毒女人,平常只知道装柔弱装可怜,我看你家里最坏心的!呸!”

  “我,我只是担心。他们为什么怕我们呀?他们可是连王军的大象也敢抢的,中密滋也不见得比我们弱,我说的有什么错?”

  “神主啊,求您带走这个可恶的坏女人吧。”

  骂人的妻子收笼自己的裙摆,赶紧追着丈夫而去。留下这个“坏心”的女人左右不是,她没有人缘,家里人都说她神经叨叨的。天知道,她只是比常人敏感些罢了。

  ☆、第142章 【】

  “多了坏事,别说话,进镇后速战速决。”

  “神军啊,你们真的是神军呐。”胖镇长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里啐骂:不是去打中密滋了吗,又跑来干什么!

  唐轩之冷冷问他:想活命吗?想活命就交出金子来,然后配合“神军”演一场戏,饶他全家不死。如果不愿意,那就去找他的神主告状吧。

  “演什么戏?”

  唐轩之笑道:“我们要招兵,但你好好的活着,就没人肯跟我们走。所以,要么你死,要么拉着你在街上遛一圈,向镇民宣告你的地位完全跌落沦为贱民。所以,请问,你是愿意死,还是愿意活?”

  “我如果说都不愿意您答应吗?”胖镇长顿足捶胸,哆哆嗦嗦伸手掏出库房钥匙,“神军大人,我直系亲属有四十三口,您走时能不能留点金子,好让我们生活呀?火.枪跟大象,全部拿走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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