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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戏_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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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度的冷静往往伴随着无情,但秦颂风倒不无情,他什么感情都有一点。此刻他就有一点同情怜悯。

  因为他看到,鲁逢春已经意识模糊,呼吸短促,被老罗随手丢在地上,半闭的眼睛依然盯着老罗,流露出狰狞凶恶却于事无补的仇恨,除此之外还有非常强烈的急迫焦躁,显然是在担心铁蛋的安危,可惜他伤势过重,破碎的字句哽在喉咙里,旁人根本听不清。

  如果季舒流看见这一幕一定难过得很,但秦颂风心里的同情还不足以影响他的情绪,只足以让他转过脖子,替鲁逢春开口道:“姓罗的,铁蛋到底在哪,你也该说出来了。”

  老罗不答。

  秦颂风劝道:“鲁帮主对你不薄,事已至此,你告诉他又能怎样?”

  老罗依然不答。

  鲁逢春似乎听在耳中,暂时停止了徒劳的挣扎。秦颂风犹豫片刻,轻声劝他道:“别着急,没准还有转机。”

  苏骖龙从腰间摘下一支铁笛吹出刺耳的动静,不久之后,远处响起一阵脚步声,四个表情僵硬、面有易容的人远远走来,看他们阴冷的神情,多半是苏骖龙手下的杀手。苏骖龙命其中武功较差的那人在周围警戒。

  秦颂风的眼神平静地扫过苏门中人,并不主动开口询问。

  老罗凑到他附近,对他咧嘴一笑:“其实也没啥打算,就是俺不自量力,想给通晓天下消息的尺素门二门主讲一段江湖故事。”

  老罗就地一坐,双腿一左一右蜷起,双肘拄在膝盖上,当真说起了故事:“老多年以前,有一个名震江湖的捕快,人称鹰眼老柳,据说随便哪个穷凶极恶之徒混在人群里,都逃不过他那一双鹰眼,随便啥人只要被他看过一眼,他都能记一辈子。秦二门主,你记得他么?”

  秦颂风道:“记得,五十多年前成的名……”

  一句话没说完,老罗已经大声截住:“早在他成名以前,办过一个灭门惨案,凶手被他盘问过一番,没问出破绽就放了,几个月之后,他找到那小子就是真凶的证据,那小子却早就逃得无影无踪。鹰眼老柳把这当成奇耻大辱,追了那小子整整二十年。

  “没想到老柳告老不干以后,有一天路过永平府,在路边一个摊子上喝茶水,突然看见凶手就在他邻桌,当场逮住那凶手送进大牢。凶手罪孽深重,夏天被抓,秋天就被朝廷砍了脑袋。秦二门主,你知道他那二十年是怎么过的?”

  秦颂风道:“隐姓埋名娶妻生子,还赚了大钱……”

  “不但赚钱,而且悔过自新,干了些修桥铺路的好事赎罪!”老罗狠狠一拍旁边大树的树干,就像说书人拍响醒木引听众注意,“你可知道,他娶的妻、生的子,后来怎么样了?”

  这次秦颂风不跟着他回话了。

  老罗自顾自地说下去:“妻子自杀身亡,还不满十岁的幼子,重金雇佣杀手刺杀鹰眼老柳,虽然功败垂成,却叫老柳重伤,退出江湖。秦二门主,你知不知道,这件事说明了啥?”

  秦颂风想不通这么多年前的事和苏门、柏直究竟有何牵连,瞟一眼苏骖龙道:“说明他儿子年纪太小不懂事,被杀手坑了?”

  苏骖龙冷淡地道:“哦,此言何解?”

  秦松风见他竟然关注起这件事,怀疑此事牵涉的杀手出自苏门,于是试探道:“斩首是律法定的,杀手不能刺杀律法,就叫一个小孩出钱去刺杀捕快,那小孩可不是被杀手坑了。”

  苏骖龙被易容覆盖的脸上扯起一个意义不明的僵硬笑容,没再说话,阴测测的目光扫过秦颂风的脖子,又扫过鲁逢春的脖子,好像很遗憾不能马上杀死他们。

  老罗却跳脚道:“放你娘的狗屁,一派胡言!我告诉你,这说明深挖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对谁都没好处,把人逼到绝境上,只好大家拼个鱼死网破!”

  秦颂风这才明白,原来他只是随手扯了个江湖掌故打比方而已。

  “十三年了,都十三年了!”老罗双眼变得赤红,好像连黑眼珠里也透着血色,“这么些年,马锋荒废了武功,一门心思给你们尺素门赚钱,你就因为十三年前一个狗眼看人低的狗杂碎,就不肯饶他!你们这群自命正义的狗屁大侠……”

  老罗从怀里掏出季舒流代笔的那封信,团成一团甩在秦颂风脸上:“说吧,这封信上提到的人是谁,信上的事除了你和季舒流,还有谁知道?”

  这封信很短,只是嘱托门中的师兄劝宋老夫人别太心急。既没提苏门惨案,也没提天罚派,甚至连宋老夫人都只用“那人”代指,并未提及姓名,唯一提到的人就是柏直。

  所以,蚂蜂和老罗雇佣苏门杀手刺杀秦颂风的理由已经再清楚不过。

  蚂蜂在英雄镇扎根多年,生意做得很兴隆,为人不太像个正统的尺素门弟子,更像一个有些江湖势力的商人。他好奢侈、好美色、好风光,这一切都需要钱,而他现在赚的钱,与尺素门的江湖地位、附近同门的频频照应密不可分。

  他需要尺素门,而且以他那荒废多年的武功,叛门之事一旦被发现,绝对应付不了尺素门的天罗地网。

  所以让蚂蜂叛门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认为如果秦颂风不死,他自己就会死。

  他杀死了柏直。

  尺素门门规宽大,杀人如果未遂,照样有活下去的机会,所以,蚂蜂一定杀死了柏直。

  秦颂风想起,潘子云曾说,当年柏直听见那些小杀手的遭遇,准备进入桃花镇易容改扮,脱身出去,请来武林中德高望重之人帮忙处置苏门,还这群孩子一个公道。蚂蜂是个好色之人,想必常常去桃花镇。他是不是在桃花镇遇见了那个伤势初愈的少年?

  杀人的理由,总不外金钱美色,权柄风光。扎根于英雄镇多年的老南巷子和苏门,自然比一群无依无靠的孤儿更加有利可图。

  那么老罗又为何要帮蚂蜂,总不会是因为他义薄云天?秦颂风刚到英雄镇的时候,打听过不屈帮的消息,知道老罗原本是老南巷子的四大护法之一,恰在苏门覆灭之后,似乎意识到老南巷子大势已去,成为第一个暗中投靠不屈帮的人,所以鲁逢春一直对他甚是敬重信任。

  老南巷子本来就想杀柏直,老罗出手,自然在情理之中。

  秦颂风盯着老罗道:“杀死柏直,是你动的手,还是马锋动的手?”

  “都不是,但是谁我也不会告诉你。”老罗忽然笑了,“秦二门主,那个引你来调查此事的人,也算害死你的元凶之一,何必护着他呢?我说饶你的命你肯定不信,这么说吧,你要是肯痛快地告诉我,我不但给你一个全尸,也让你那季师弟走得毫无痛苦。”

  秦颂风盯着他道:“你要是制住了季舒流,早就把他带到这里威胁我了,还用得着空口说大话吗?”

  “那只是因为我们不用这么麻烦,”老罗不再看他,把目光投向苏骖龙,“苏门主座下布雾郎君,没有问不出来的事。”

  ※二※

  其中一个面目僵硬的苏门杀手应声走到秦颂风这边,从怀里抽出一条皮绳把他双腕更牢固地紧紧缚住,瞬间令他双手血脉不畅。然后一条黑布就把他的眼睛捂住了。

  布雾郎君,那个曾经掏出奚愿愿腹中胎儿踩在地上碾碎的魔头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居然很温柔雅致,轻言细语,仿佛在人耳边响起:“秦二门主,在下就是武林中自号布雾郎君之人,久仰阁下大名,初次见面,不胜荣幸。阁下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一定已经猜到,你不可以平白无故地死在永平府,否则一定会连累我们的雇主马掌柜,所以,你只能和不屈帮的鲁帮主同归于尽,鲁帮主身上的致命伤,一定要由你的软剑留下,你身上的伤痕,也一定要由鲁帮主的长-枪留下。

  “鲁帮主是一位要面子的英雄,要维护永平府第一高手的声誉,不可能使出太阴毒下流的招数。你是不是觉得,我就不能把你怎么样了呢?不,不是这样的,比如,我可以先出这样一枪……”

  他掰开鲁逢春已经虚软无力的手指,夺走了他的枪,枪尖抖动,刻在秦颂风身上。

  第一条伤痕从左小腿中部蔓延到脚跟,第二条伤痕横向擦过右脚脚踝,第三条刺伤胯骨,第四条掠过后腰,第五条伤及左肩。

  这点疼痛对秦颂风来说不足为虑,只不过,秦颂风的双腿并未被束缚,必需极力控制不能稍动,否则一个不慎,那两把将他钉在地上的刀就会刺破他腿上的血脉,瞬间放出他全身大半的鲜血。

  布雾郎君丢掉枪,在秦颂风脚下蹲了下去,抓住秦颂风染满鲜血的左脚踝,怪声怪气地微笑道:“秦二门主,你皮肤真白,特别衬鲜血的颜色。都怪江湖中把你的轻功和剑法传得太神,我都快忘记你也是个美男子了。你那季师弟据说也是个美男子,逼供你们这种人,简直和逼供绝色的美女差不多,都叫人赏心悦目。

  “你记住,我们现在没有捉到他,以后总会捉到他的。他也知道我们要问的事,对不对?如果你现在不说,等我们捉到了他,就算他当场招认,我们也一定要把你今日经受过的一切手段,都叫他尝一尝,你看好不好?”

  他挥了挥手,另两个苏门杀手一左一右过来,蹲在旁边,按住了秦颂风双腿。老罗也爬起来挪到他附近,按照他的要求,饶有兴味地伸出一条胳膊,横在秦颂风上方。

  布雾郎君从衣袖里取出许多串两端装着钩子的银色链子,一端探进伤口,错落有致地钩在秦颂风左腿的枪伤之内,另一端挂在老罗的衣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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