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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戏_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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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流知道小风马上就要走了,很不高兴,转头对着床里嘟嘴。

  小风推推他道:“你以后还会交很多朋友的。”

  流流转过头道:“我不要别的朋友,就要你。过几天你再回来陪我玩吧!”

  小风道:“我是外地人,要回外地了。”

  流流可能不知道“外地”是什么意思,抓着小风的胳膊道:“那等我长大了,就去‘外地’找你玩。”

  小风道:“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不记得我了。”

  流流嘴一扁,当场大哭:“我不会不记得你!我记性可好了!”

  小风见阎先生并没过来哄流流,只好自己哄道:“好吧我错了,等你长大咱们再见,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流流破涕为笑,扑上去抱住了小风,这孩子粘人的本领甚强,直到小风即将随着陈大爷夫妇出门,才依依不舍地松开。

  不出小风所料,第二天清晨,老吴和小葛一同归来,带着依旧昏迷不醒的郝獠牙,准备把他送到附近的江湖同道那里,交给仇家处置。老吴说,郝獠牙被他们重伤之后逃脱,最后由于伤势过重,昏倒在路旁,终于被他们搜得。小风闻言点点头,遵守诺言,没有说出自己在流流家的见闻。

  几天之后,小风旁观了郝獠牙被他的仇家们乱刀砍死在野外,仇家之一,就是那天死在草丛里的少女的生母。

  郝獠牙从迷药中惊醒,声嘶力竭地挣扎怒骂,场景血腥不堪;但那少女的生母同样哭得声嘶力竭,颤抖着手腕一刀刀戳个不停。小风想起草丛中少女的惨状,觉得郝獠牙实在是罪有应得。

  在那哀嚎中,小风又想起理所当然一般提议割掉郝獠牙嘴唇再杀的流流,流流家里究竟是做什么的呢?

  不像真正的权贵,不像单纯的富商,却也不像江湖同道……

  小风觉得,像奇闻里的仙人。

  流流居住的那座小院,如同一方与外界阻隔的天地。小风莫名预感到,自己长大以后再去找的时候,一定已经找不到那个神秘的人家了。

  ※九※

  他们是相识几个月后才想起来这桩旧案的。那天他们谈起江湖中事,偶然提到了早已身亡的郝獠牙。

  他们已经明白,郝獠牙其实是个很可悲的人。他天生奇丑,獠牙露于唇外,自幼被母亲嫌恶、弟弟耻笑,所以长大后专门杀害无辜女子和孩童,割掉嘴唇烤食。但他不但没有伤害过他的母亲和弟弟,反而一直对这二人很好,把他作恶多端弄来的钱财全都交给家里了。人心有时就是这般不讲道理,而郝獠牙死后,那对早已被昧心钱养得好吃懒做的母子,虽然没人去刻意报复,自然也不曾落得什么好下场。

  他们喟叹之余,难免回忆起那一天……

  “其实我见过他,”秦颂风心里想着那个“人间仙境”,口中说的却是后来,“他被抓住处决那回,尺素门也有人出力,恰好当时我也在,他们就把我带去看了。”

  季舒流古怪地打量秦颂风片刻:“你在那之前是不是也见过郝獠牙?”

  秦颂风一怔:“你……”

  季舒流站起身来肃然道:“我小时候有个夙愿,多年未能达成,今日你一定要帮我实现。”

  “什么夙愿?”秦颂风眼中怀疑之色更重。

  季舒流摩拳擦掌:“我要倒拔垂杨柳。”

  秦颂风哈哈大笑,掉头便跑,却不曾施展轻功,边跑边回头道:“你记性果然好。”

  季舒流笑得捂着肚子追出去:“不敢不敢,你的记性也很好,连倒拔垂杨柳是什么都知道——只可惜忘性太大,连乳牙都落在我家地洞里了,我还帮你存着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本番外纯属恶搞,请勿和原剧情挂钩!写番外的起因是俺忽然想知道如果小季和小秦小时候碰到一起是什么样子……俺努力不出BUG←DE,如有BUG←DE请当成平行空间!微雷慎入。

  小葛就是葛平,忘了他的就不要想起来了QAQ

  这篇小修,再下一篇就是新番外了!

第80章 番外:春又来

  ※一※

  晨光煦煦,透过天边薄薄的彤云,轻柔地洒下,满山桃花烂漫,晨光中愈发娇艳,正如少女羞红的脸颊。

  山脚下的小路上,少女闻晨羞红的脸颊也正如桃花,因为她的心上人出其不意抓住了她的手,不肯放松,叫她又是窃喜,又是惊羞。

  十五岁的闻晨爱极了她的心上人石清。并非爱他高大英俊,并非爱他师出名门,甚至也并非爱他风流倜傥知情知趣,而是爱他老于江湖,阅历广博,在她面前侃侃而谈,各种掌故信手拈来,不但像情人,也像个疼爱小妹的大哥哥。

  自从认识了石清,闻晨才明白自己以前只通武技,不懂江湖。

  她刚刚长到可以被称为“少女”的年纪时,就接连失去父母,虽然相貌姣好、武技不俗,凡事被人容让三分,谁又了解她暗中受过的辛苦……

  可石清知道。闻晨与人同行时,每逢投宿,总要在自己房间门窗附近设下许多小机关自保,经常遭人取笑。只有石清用他深不可测的眼睛看着她微笑,教她机关放在何处更不易被坏人绕开,然后对她调侃:“机关设不好有什么要紧。晨丫头,将来你跟了我,包你一世不必烦恼这些俗务。”

  闻晨曾听人说石清这人太油滑,她想,她偏是爱他这个腔调,何况人在江湖,若不沾上几分油滑,如何活得到老?

  今天他们要去城里玩。走到城门附近有人的地方,石清方才松开牵着的手,微微转过头,将目光落在闻晨面纱背后亮晶晶的眼睛上:“晨丫头,还记得我和你说的进城必做之事么?”

  闻晨的杏眼一弯:“拜山头。”

  “学得甚快,”石清道,“你可知这城里却有哪些山头?”

  “有个……”闻晨眨眼,“你说记不住可以去闹市之中打探。”

  “正是。不过这一次,求人不如求己,你只跟着我走便是。”

  今日石清是商人打扮,闻晨和恋人出游,并不想与人动手,所以戴着面纱,穿着石清刚刚赠与她的一套繁复精美的桃红色衣裙,还换了一双挤脚的鞋,只能牵着裙子慢慢行走。城中人来人往,他们这样的打扮,并不特别引人注目。

  “等会拜过山头,”闻晨道,“我还是得去闹市里问问。你非要送我这套衣裙,我总得还你点什么,你再不肯选,我可自己挑了。”

  石清颇为无奈地摇头:“你这丫头啊,可知这样做很伤男人的面子?男人送东西给心爱的女人,难道是为了讨回礼的吗?”

  “你不是别的男人。”闻晨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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