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子里的那些破事儿_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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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生比死要难麽?不是说活著需要勇气麽?娃娃想不明白,在书里他看到有人说,死很容易,活著却很难,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娃娃没上多少学,那些话他不明白,小脑袋里还是问号!因为他却觉得选择死亡需要很大的勇气,至少他现在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著,活一天是一天,也许明天会不一样,也许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不管别人怎麽想,他就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暗夜里,也不是没有好的记忆和好的人,鸡头苟明哥哥就是个好人,自从他进入暗夜就一直在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温柔的人,比他记忆中的亲人还要亲,让他很感激。

  後来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但是却很勇敢和暴躁的小男孩,他不记得他的本名了,只知道他的花名叫做小公鸡。人如其名,漂亮的很炫目,活像只抬头挺胸的花公鸡。

☆、(6鲜币)03

  暗夜里的人都只有花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将记忆掩埋在记忆中,娃娃不记得自己叫什麽了,亦或是他不想去回忆自己的过往,有时候回忆过往也是种痛,因为现实太残酷,残酷的他不敢去想美好的东西,不敢去向往。

  在暗夜被警方瓦解之後,他们这些卖的都被裹了进去,好在他们没有犯罪,几天之後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有很多人被警方送回了家。

  娃娃没有家,就算有他也不想回去,就游荡在街面上。从暗夜赚来的钱他存起来了,那可是他以後生活的本钱。他曾经试图去找小公鸡,却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一共进了局子之後,小公鸡没多久就被转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面对新生活,娃娃很茫然,他似乎除了卖以外什麽都不会呢!

  找了很多工作,全都是没有技术性可言的工作,例如刷个盘子、擦个车什麽的,还都是零工。不过娃娃觉得很知足,他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能力,他力气也很小,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的漂亮。

  辗转多处,最後娃娃还是在酒吧里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因为他真的受不了那些太累的活计,每天从早忙到晚,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在暗夜这几年他身体毁的差不多了,因为和小公鸡关系比较好,那个孩子脾气又很暴躁,容易得罪人,所以娃娃总是替他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掏空了,其实除了他以外,暗夜又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呢?

  在酒吧里每天端个盘子什麽的,还是挺好的,这种地方他比较熟悉,混起来比较容易,当然他拒绝了老板邀请他下海的建议。

  娃娃曾经可是暗夜的头牌,当时红的很,名气还是挺大的,所以那里瓦解之後,有很多馆子都想拉他下海,只是娃娃都拒绝了。他跑来酒吧做侍应生,自然会被老板再次邀请下海,可是他真的卖够了,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对方,现在的他有选择权,他是不想走回头路的,即使再难再累只赚到一点点的钱,那也是他用双手换来的,而不是躺在那里出卖自己,那样的钱赚的再多他也不想要。

  所以,认识李谦完全是个意外。

  酒吧偶遇,李谦当时有些微醺,把他当成卖的了,谁让他身上一股子风尘气,而且长的比头牌还漂亮呢!要是换成别人,娃娃肯定会拒绝,然後告诉对方,自己只是个侍应生,可是当他面对李谦的时候,说不出为什麽,他没有解释,反而跟著李谦出场了,一推二就的上了李谦的床,这是这辈子唯一一次自愿的爬上一个男人的床。

  他喜欢李谦,第一眼就喜欢了,说不出原因,那个坏坏的男人很英俊,说出的话很温柔,眼神很迷人。

  在娃娃眼里李谦和别人不一样,他没有看不起自己,即使他将自己看做卖身的MB,也同样温柔和真诚,在李谦的眼里,娃娃没有看到鄙视和欲望,有的只是一抹微笑,好像是看到了可爱的小动物发自内心的喜悦,这份喜悦感染了娃娃,他很开心,有人会用这种眼神看著他,单纯的喜爱,让娃娃忍不住想要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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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谦在H市待了一阵子,而娃娃这段时间就和李谦在一起。白天他和李谦一起去踏青照相,他就站在镜头前,当模特。而李谦不需要模特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著,看著李谦将眼前的美景都收入相机。

  工作中的男人很性感也很专注,那种眼神娃娃永远也无法忘记,甚至有时候他好想闯进那双眼睛望著的地方,将自己塞进那道视线中,让他望著自己。

  娃娃好奇的看著眼前的景色,似乎是因为看习惯了,他并不觉得这一切有哪里美好,可是当他看到李谦照的照片时,他深深的爱上了李谦照下来的地方,那里似乎并不是他熟悉的城市,而是一个充满了梦幻的地方。

  他真的不懂,明明哪里都一样,为什麽从相机里走出来的图片就那麽的不同,那麽的美。

  又一次娃娃好奇的摆弄著李谦的相机,被李谦看到,他吓的放下相机,心里很忐忑,他知道相机是李谦的命。

  男人没有怪他,只是摸摸他的头,“别玩坏了,这个设备可是我吃饭的家夥。”

  “恩。”娃娃拼命的点头。

  娃娃喜欢给李谦做模特,他喜欢自己出现在李谦的作品里,活了一辈子,他终於留下了自己活著的证据,娃娃很高兴。

  听说李谦的照片会寄给很多杂志社,他偷偷的看著自己的照片,里面的人美的跟画一样,一尘不染干净的好像天使,可是这个天使有著一张和他一样的脸,娃娃忍不住窃喜。

  听说李谦用这些照片赚了很多钱,而李谦得过很多奖项,他是个著名的摄影师。娃娃很羡慕,羡慕他有自己的追求,他总是在想,自己的追求是什麽呢?苦思之後,娃娃豁然开朗。

  他的追求麽?就是李谦。

  李谦要走的时候,娃娃想都没想就决定跟著一起走。他知道男人只当他是一个过客,虽然在一起的时候很温柔、很深情,那种种情话让他迷醉,但是在欢场里待的时间长了,娃娃知道男人说的那些话只是一时情迷而已。

  经过自认为‘精心’的设计,娃娃掏出自己的存款买了车票,义无反顾的偷偷跟在男人身後离开了H市,他从没有出过远门,早年被拐骗过来之後,他就再也没有离开过H市,所以他当时很害怕,几乎是把一生的勇气都用尽了,好在很快李谦就发现了他的踪迹,皱著眉头将他揪了出来,那个时候娃娃没有被抓包的恐惧感只有被发现的欣喜,反正已经在火车上了,李谦又不可能把他丢下火车。

  虽然李谦的表情很不好,语气也很恶劣,但是娃娃并没有担心,因为他看到了李谦隐藏的善良,随後便是一次次被抓包,一次次被警告、假意的驱赶和呵斥都让娃娃很想笑。

  明明每次李谦都会故意留给他信息,明明每次都会不经意的看看他有没有跟在身後,明明每次看到自己的时候脸上摆著不耐烦,眼睛里却是欣喜,还要装著很厌烦的叫自己别跟著他,同一个套路他们两个已经演绎了无数次了。

  ‘能不跟著我麽?’

  ‘呜呜,我喜欢你!’

  ‘算了,过来吃饭!’

  每次都是这样的对话,娃娃一点都不嫌烦的配合著李谦,每次都把台词说的很完整,一点也不敷衍。

☆、(6鲜币)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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