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哥哥来自外星_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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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如海阔步向前,贾敏携着黛玉的手,回头笑盈盈地招呼着林煜:“煜儿,快些跟上,娘牵你。”

  一家人分四方坐定在一张红木八仙桌前。

  桌子上摆着雪白的容器,揭开盖子,热气和香味袅袅散开。

  麦迪猛地吸了一口气,好香!

  胃里的馋虫似乎被勾出来了,叫麦迪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这是麦迪到这个星球上来之后遇上的第一件好事。

  诸位,你们没有看错,麦迪是个吃货!平生以追逐美食为第一大乐趣。可是,在从威尔星穿越到这个不知名的星球的漫长宇宙旅行中,麦迪没有吃到过一顿可以称得上是饭的东西,就是不停地吃牙膏状的固体压缩食物,谈不上满足口舌之欲,仅仅为了补充必须的能量。

  现在,看看这桌子上摆着的菜肴!

  尽管麦迪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但是,麦迪知道,就从黄的、红的、白的、绿的……搭配得五彩斑斓的颜色中也能判断出这些食物做得异常精美,肯定好吃极了。

  林如海似乎也察觉到麦迪的急切,他那手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居然用两根细长的棍状物体夹起了一个软乎乎的、看似脂肪含量很高的菜肴,放入麦迪面前的小型容器中,慈爱地微笑着说:“吃吧,煜儿。”

  贾敏也笑吟吟地给麦迪夹了一个什么生物体的肉类到他面前的容器内。

  麦迪一下子就觉得馋虫都给吓退了。

  尼玛谁来告诉麦迪到底要怎么样运动手指,配合手指,才能操作得这两根棍状物体可以自如地夹起食物啊?

  麦迪真的很想用手抓着吃啊,宽面条泪。

  还好,关键时刻,我有光脑。

  麦迪偷偷地启动了光脑。

  光脑采用脑波对接的方式给麦迪教授动作要领:

  “这两根细长的棍子叫筷子,专门用来夹取食物的。现在,你把将筷子的上端放在右手的虎口处,筷子的下端则置于无名指内侧……好,这样的话,上面的筷子就可以开始活动了……你试一下,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靠在食指内侧,拇指轻轻压上去……很好!你做到了!好,现在去夹一块大块儿一点的食物,比如说那一大片牛肉……很好,你做得很棒!恭喜你,麦迪少尉,你又学会了一项新技能,而且,是在这个星球生活的必备技能!”

  食物一入口,麦迪顿时眼睛微微睁大。

  太好吃了!

  麦迪吃的是一个翠绿色的虾仁烧麦,面皮儿用菠菜汁液染成青翠欲滴的绿色,薄如蝉翼,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包裹着的粉色的虾仁,黄色的蛋皮和青葱的韭菜。轻轻地用牙齿撕咬,又嫩又薄的皮儿一咬就破,里面包裹着的馅儿带着浓郁咸香的汤汁儿滚入口腔,真是美味之极,余香满口,叫麦迪忍不住又夹了一个。

  贾敏见儿子吃得香甜,脸上漾起了柔柔的笑意,忙在自己面前的醋溜鳜鱼的盘子里夹了一筷子鱼肚子上的嫩肉,放在麦迪的碗里,笑吟吟地说:“那个烧麦呢,吃多了口干,别多吃了。这个鱼肉细嫩,多吃些无妨。”

  妹妹黛玉见哥哥大口吃饭,很香甜的样子,也受了感染,将面前的玉瓷小碗里的饭菜吃完了居然要求加饭,贾敏却不许,说:“玉儿你胃肠弱,一时吃多了怕克化不了。你瞅着哪一样好吃,娘给你留着,等两三个时辰后再叫丫鬟们热给你吃。”

  麦迪在心里琢磨:这个妹妹的体质好差,多吃点饭都不行。

  后面还有一些就餐礼仪,不过学会用筷子的麦迪信心大增之下都非常顺畅地学会了。

  饭后,一家人还说了一会儿闲话,贾敏见女儿怯怯娇娇地靠在椅子上,似乎坐都坐不住了的娇样儿,便将女儿抱过来,搁在腿上细细地抚慰了一会儿。

  林海说:“今儿煜哥儿和黛丫头都受了惊吓,也累了,就叫嬷嬷们早些领着他们回屋歇息去吧。”

  嬷嬷们都屈膝行礼,说:“是,老爷。”

  于是,林煜即麦迪和妹妹黛玉向父母行礼道别后分别被一大群嬷嬷丫鬟们簇拥着送回去。

  麦迪前后左右都有人,提灯的提灯,打伞的打伞,被一大群雌性包围着回去他自己的住所。

  雌性们身上浓腻的脂粉香气直钻麦迪的鼻子,叫一贯标榜自己有猎犬般的嗅觉可以敏锐察觉到百米开外的敌人的接近的麦迪连连打着喷嚏。

  穿过花木扶疏的院子走廊,麦迪随着雌性们到了一间珠光宝气得几乎要闪瞎人眼的房间里。

  有一位早就坐在房内,正用一根银针上下翻飞地绣着什么手工艺品的年轻雌性站了起来,迎往麦迪,娇滴滴地说了一声:“大爷回来了!”见其他雌性都散开了,她伸手就开始脱麦迪的衣服。

  “咦……”麦迪瞪大了眼睛。

  要知道,麦迪在威尔星渡过的有限岁月都贡献给了无限的训练和战斗,所以,人家麦迪……还是处男……还没有交尾过好不好!

  喂,雌性,不要这么奔放好不好?

  害羞的麦迪推开了雌性的手。

  雌性铁了心一般就是要性骚扰麦迪,坚持要脱他的衣服,还说:“大爷,你躲什么呀?这么多人看着呢,看叫人笑话。”

  呃呃呃……性骚扰还这么理直气壮?

  麦迪一着急,竟然把雌性推得跌坐在地上。

  麦迪也愣了,这个雌性这么喜欢性骚扰别人又没一点实力,一推就倒了,其实我根本没有用力的好不好?

  雌性难以置信地看着麦迪,竟然哭了起来:“大爷,你是嫌弃奴婢服侍得不好吗?”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麦迪说:“不是,我没有嫌弃你,不过,我自己的衣服自己会穿脱。”

  雌性跪在地上哭哭啼啼,说:“可是,夫人一直会责骂奴婢不用心服侍的,哪有让主子自己亲自换衣服的?要是叫夫人知道了,夫人只会骂奴婢不会服侍大爷,或是不讨大爷的喜欢,就会……把奴婢调去做跳水劈柴的粗笨活儿了!求大爷开恩,千万别不许奴婢服侍您啊……”

  此时,光脑自动启动,对正不知所措的麦迪说:“麦迪,这里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就是说你既然到了这个星球这个王朝,就要及时改变观念,顺应这里的风俗和习惯。这一位雌性,不对,应该说女子,她的身份是你家的丫鬟,也就是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奴隶,服侍你吃饭睡觉是她的工作职责。你不要她服侍,等于是否定她的工作意义,最坏的结果呢,她不仅要丧失这一个活儿轻松又体面的工作,还要因此蒙受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的评价,以至于连今后的婚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你要同情她和帮助她的话,就只能接受她的服侍。就好像你以后在街上看到一个辛苦拉车的老年人,你不能因为同情他年纪一大把还在卖苦力而不坐他的车,那他挣不到钱就要饿死了,就更不幸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你该坐车就坐车,给他车钱就是。对这个丫鬟也是一样。你稍微克服一下羞耻心,将手臂平举,好让她顺利地脱下你的衣服,放心,她不会脱光你的,她只是要给你换一身更舒服的家常衣服而已。”

  麦迪依照着光脑的指点行事,于是丫鬟从地上爬起来,破涕为笑,殷勤地为麦迪换了一身面料十分光滑柔软、长及脚面的袍子和一双软底花面的鞋子,比原本脚上的大厚底长靴子舒服多了。

  丫鬟刚才受了一场惊吓,这会儿不敢和麦迪多说话,生怕惹得哥儿不高兴了又惹出什么祸事来,便将麦迪安置在卧房里的一张大理石台面的圆形三角桌跟前,又给他倒了一杯温热的牛乳来,说:“大爷,牛乳子喝了好安眠,大爷不嫌腥味儿就喝点呗。”

  麦迪喝牛乳,丫鬟则和屋里的另一个丫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

  麦迪听他们说话,并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故,这才明白身体的宿主,也就是原来的林煜,原本是陪着母亲和妹妹去庙里进香祈福的。途径一个峡谷时,下仆们惊见头顶黑云压顶一般的不明物体,惊慌失措,以至于引发惊马事件,林煜中途消失了大约半个时辰,而当时因为夫人所乘坐的马车也出了险情,林家下仆分身乏术,便没人去寻找林煜的下落,所以,麦迪俯身到林煜身上再出现的时候,无人怀疑过什么,也没有人去寻找什么。

  麦迪松了一口气,飞行舱虽然基本报废了,麦迪还是心存侥幸,不舍得将其彻底销毁,故而藏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并在洞口做了标志,还想着万一什么时候用的着呢。既然林家人没起疑心,应该不会去山脚处寻找林煜那一辆摔得稀烂的马车而顺藤摸瓜把他和他的飞行舱找出来吧。

  不过,想到原宿主林煜的不幸遭遇,麦迪心里有些不忍。要知道,若不是麦迪的飞行舱刚好经过,林家下人就不会受到惊吓,也就不会发生惊马事件,林煜应该就还好好地活着吧。说起来,尽管麦迪没有杀林煜,而林煜确实是因为这一系列的意外事件而丧生的,那么,作为引发事故的一方,同时又占了原宿主林煜的身体的麦迪难道不该为此事负责吗?

  但是,林煜已死,人死不可复生,麦迪能做的比较实际的补偿,就只能是代替林煜善待和帮助他的父母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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