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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_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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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在把我把他的领带摆正回去的时候,忽然扯过它,我低头,在领带上亲了一下,……于是,我们本来可以立刻离开卧室的计划,向后推迟了1个小时零45分钟。

本来不是正式的婚礼,我不用蒙上披纱,但是勋世奉坚持我带面纱。

于是,我在众人帮助之下,终于传上那件仿若令人震撼的星空一般的白纱裙,蒙着布满了钻石的披纱,就这样站在勋世奉身边,我的手臂挽着他的胳膊。

我的面容是模糊的,镜头中,我的面孔在璀璨的面纱下若隐若现,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还有眼睛、嘴巴大略的方位,而勋世奉不同,他的面容在镜头前极度清晰!

他依旧是那种不外露表情的表情。

冷淡娴静。

却,带着杀意。

勋世奉,他就好像是15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的翡冷翠,华美异常,却暗藏杀机。

照片出来之后,效果出奇的好。

我想要拿过来,放在我的微博上,于是问询了这次负责alice & arthur hsun婚礼一切公关事宜的康斯坦丁公关部,这样是否可以,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时间需要由他们协调一下。

于是,就在婚礼前一天,康斯坦丁授权《华尔街日报》首次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康斯坦丁的缔造者&董事局主席外加现任ceo,arthur hsun 官方婚礼照片的同时,我登录了自己微博账号,上传照片。

廖安回国,她与simon张他们连同et,把《南北朝》炒作的简直是如火如荼。

就在此时,我的婚礼照片上传。

我以为大家可能不会过于注意这张,毕竟这张照片中我的面孔不是很突出,并且,似乎对于我的婚讯大家都不陌生也没有惊喜的时候,这张照片却引发了地震海啸一般的狂潮!

……

“卧槽,不是吧!!不是说alice嫁给一个做股票的老头吗,怎么这么短的时间她又改嫁了,嫁给一个混血演员或者是模特?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快!!”

“难道那个三观不正的et女星alice终于知道豪门不好进,转而嫁给小白脸了吗?这样算不算是爱情战胜金钱?!”

“这个照片上的男人是谁啊?怎么比乔天王还要帅?!是好莱坞明星吗??!!”

“不是吧,原来美女还是爱美男啊!那么,那个有钱的老头就没戏了吗?!!”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xxxxxxx!!!!!!!!啊!!!!!!!!!!我看错啦!!!这个男人竟然就是康斯坦丁的老板那个arthur hsun!!!!!!那个土豪中的土豪,极品土豪中的极品土豪!!!!!!!”

“alice还是很有手段的嘛~~~~~~~~~~~~~”

“之前的谣言都是谁制造的?谁说alice为了钱嫁给一个老头的,是谁,是谁,究竟是谁????????!!!!!!!!!”

“啊!!!!!!!!!!!!我要疯啦!!!!这个男人好帅!!只看一眼我就要爱上他啦!!!!!!”

“不是吧,这么俊的男人竟然还是一个有钱人,这个世界真没天理啦!!!!”

“那个alice简直就是人生大赢家!!”

“啊!!!!!!!!!”

……

第167章

我们将要举行婚礼的庄园正是更名为alice mantion,标着名字的牌子重新雕刻,立在白蔷薇园外。现在依旧是隆冬,所有的鲜花与绿色植物全部养殖在钢化玻璃搭建的greenhouse里面,甚至连靠近居住地主楼这边的泳池都架上了钢化玻璃。

外面白雪皑皑,里面温暖如春。

勋世奉在游泳,我没有陪他,而是在卧室&书房整理书柜。

既然勋先生准备婚礼之后就搬到这里居住,max大叔、mary还有我就需要把这里准备出来,asap。

我给了max大叔一张书单,里面是我想要订的书籍,全部都是现在市面上可以买得到的书籍,很杂,主要的书目只有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的,目前,我只能阅读这两种语言写成的树,其他不成。我的书目从文学历史与艺术、人物传记、二战风云、到机械构造,信息系统,it技术,金融,航空,外加长篇漫画,各类小说,少数几本一些法语、德语的入门教程,等等,杂乱到好像一个图书市场。当然,这里并不是我全部想要的东西,勋先生这里的图书馆本来已经很壮观了,我摆放的这些不过是睡前一些零散小食,给自己多一些小趣味罢啦。

勋世奉推开屋门,他披着浴袍,手中拿着一块宽大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擦头发上的水珠。

“我以为你会继续阅读那些花花绿绿封皮的读物。”他说,“看来,是不一样了。”

我翻看一本关于英国二战期间的剑桥学生与苏联共产主义之间的恩怨纠葛的小说,听他这么来了一句,我点头,“嗯,我长大了。”

他去洗澡,完了之后,换上衬衣长裤。

衬衣的领口都没有扎起来,剩下3、4个扣子,所以,稍微敞开的衣服遮挡不住他的喉结、锁骨还有胸膛上坚劲的肌肉……外面阳光太好,因为整个alice mantion满是封冻的冰雪,于是,这样的阳光照在雪上,就显得更加刺目。

巨大的书柜抵住了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却挡不住阳光。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爱。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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