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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_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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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世奉忽然侧过面颊,额头贴着我的额头,他的气息与声音都是凌乱的,“alice你爱他,你因为想起他,高烧一个星期,差点死去。”

我,“……你怎么……”

“我为什么会知道?”勋世奉居然笑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这些年,我们交往,结婚,相处,这么长时间,我们之间前前后后所有的细节,原来没有答案的疑点也都有了答案。alice,你因为萧商差点死去。”

我,“可是……我还是活了下来。……arthur,我们是彼此的深渊,我们之间有跨不过去的鸿沟。我恨你,恨你对苏家做过的事情,恨你对苏家的态度,恨你很多,真的恨你,我却连想杀你的心都没有。我不想你死。你是我的丈夫,是我儿子的父亲,你们父子两个是我全部的世界,只是,我们之间这道鸿沟不是爱情能填平的。我不能爱你,永远不能再爱你。你说过,我是你的宿命,那么,你何尝不是我的宿命?我前世今生嫁过的丈夫都是你,也只是你,这是神谕,也可能是神明与众生开的一个残酷的玩笑。我竟然会爱上一个与家族有血仇的男人。失去你,我不会再有爱情,但是我注定要失去你,这是惩罚也是宿命。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沉默的接受这一切,让彼此解脱。失去我,你还是不可一世的arthur hsun,你还有康斯坦丁,你的一生注定是不平凡的,上天给了你如此美丽的大脑,这样罕见的天赋,是因为你肩上有更伟大的使命,你可以成就一段不灭、不朽的传奇,而不是虚耗在同我之间的情爱纠葛当中。我爱你,我欺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你,我的确爱你,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爱你,即使你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

我们相对,看着,我深深凝视着他,他眼神中的痛苦在凝结,在融化,最后归于虚无。

他抬起手指,擦过我的眼睛,那里有一颗眼泪,好像是窗外落下的细雨。

勋世奉的眼睛不再是璀璨夺目的蓝钻一般的颜色,也不再是遥远的海洋一般深不可测,蓝色变了,变得好像南英格兰夏末最后一层清透稀薄的蓝天。

第203章

勋世奉艰涩的开口,“不是我,我没有杀你的家人。”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为自己辩解,他不擅于做这样的事情。

“我知道,动手杀人的不是你。”

我的手指抚上他的脸颊,他的脸就在我的手心中。

“你的手不会亲自沾染那些血腥,但是,……,我曾经告诉过你,《战国策》有句古话,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说的就是像你这样的男人,拥有很强的能力,也承担了很强的责任,同时,一想一念都会影响到别人。如果我向好处想,那样惨烈的结果就是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往坏处想,你那么聪明,善于操纵人心,只要一个暗示,设一个局,勋亭泽就会为你铲除一切你想要铲除障碍。他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也只不过是你棋盘上一枚棋子,苏家也是……无论我怎么想,你对苏家动念了,原来我以为你是对勋亭泽的所作所为袖手旁观,但是不是,你动念了,人心很难测,一念为佛一念为鬼,不一定非要亲自动手才是恶业。”

一切的根源,都是苏家的宝藏,稀世之珍不是罪恶,人心才是。

徐樱桃曾说苏家到了我这一代只富不贵,怀揣稀世之珍却毫无自保能力。

我的父母只是普通人,无论乱世还是盛世,他们都抵抗不了财狼的窥伺。其实,我曾经想过,那些珍宝给勋世奉也好,无论他是否想要同大众共享,至少那些无价之品在他的手中可以完整的被保护下来,这样就是很好的结局了。只是现在,我想要自己试试,是否可以实现爷爷的夙愿。

“如果当时,我同意爷爷为我订下的婚约,事情就不会……”

“不会。”我摇头,“即使你同意,我也不会同意。还有,我爸爸如果还在,你永远不可能是苏家的女婿,即使他把我嫁猫嫁狗,都不会嫁给你。”

“……”

“我爸爸曾经说过,苏门择婿,不论门第高低财帛多寡,唯重小女心意,若得一少郎,与小女心意相通,兼之品性才学具佳,便为苏氏东床坦腹。你对于爸爸来说,是太过复杂的一个男人,太过负责的心思,太过复杂的过往,他不喜欢,也不会希望我进入你的世界,我们注定不会因为婚约而宁静平顺的在一起,更何况当时,我另有所爱。”

听到最后一句,他的呼吸又是一窒。

我轻轻擦到他的眼角,“当年你也不记得我,trinity college一个普通女学生,你弟弟的室友,每次见面只想着你能请我们去吃高价菜,三个人一顿饭钱是我一年打工所得,我自己不舍得花,却绞尽脑汁鼓动lance来花你的钱,这些,其实你都不记得了吧。”

他不再说话。

我却说,“我却记得你,lance口中的传奇,似乎无所不能的哥哥,第一次见面就在海德公园那里的房子,你就坐在窗边的黑色天鹅绒沙发上,在看书,当时觉得你很年轻,年轻的可怕,……”

“我老了。”

“不,你永远不会老。”

有些人会老,有些人不会,有些人也许从来没有年轻过,就已经老去,有些人,即使死去,依然不会衰老,勋世奉就是这样的人。

Chapter 20

第204章

转眼间,daniel要过一周岁的生日了。

孩子不愁养,昨天似乎还在我怀中安静的抓着我的头发睡的像个蚕宝宝,今天就可以过生日了。

勋世奉想要举行一个很小型的生日party,只请一些最亲近的人过来,确切的说,客人名单上只有三个人,勋老夫人,勋夫人,还有勋暮生。

时间订在晚上,从早上开始,max大叔就率领他的一群人开始布置小宴会厅。那里放满了小孩子生日party上都喜欢的东西,有花,有毛绒玩具,有很多气球,还有用宝宝的名字烘焙的cookies,以及带着宝宝头像的小饼干与小圆蛋糕。

小宴会厅人手很多,根本不需要我在这里,我抱着宝宝上楼,在他面前铺开毛毡与宣纸,教他拿着毛笔写写画画。

我总感觉好像daniel能认字,虽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学到的。宝宝看我书柜上的那些英文书籍几乎是一目十行,只是看中文的书籍总是倒着拿,他似乎找不到中文文字的正确阅读方式,我想要教他写一下中国的文字,这样也许可以有助于他阅读中文书籍。

毛毡与宣纸都弄好,我在砚台中点了一些水,拿起来墨块开始研墨,弄好了,就给daniel的手中放入一根毛笔,他左手五指攥紧,手中的毛笔饱蘸了墨就在宣纸上乱画,活像当年风靡一时的电视剧《西游记》中的六小龄童刚到人间的时候拿筷子。

我发现宝宝也习惯用左手,这一点遗传自他的父亲勋世奉。

我看着daniel,看着宝宝已经把我们面前这张max专门从中国买过来的宣纸画成一幅鬼画符,叹了口气,就把他手中的毛笔拿了过来,同时再次感慨,基因的力量实在是无穷无尽的,在对中文的学习丝毫没有天赋这一点上,daniel简直就是勋世奉的翻版。

宝宝的手上,胳膊上,还有衣服上,甚至脸蛋上全是墨,我拿着毛巾把他好好擦了擦,他就对毛笔和宣纸没有兴趣,自己爬到一边玩去了,不一会儿保姆过来,将他抱走,要去午睡。

我一个人留在这里,手中拿着毛笔,换了一张新宣纸,试了试,下笔,却是一首古词:——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阿苏。”

有人叫我的名字,很久了,再也没有人这样称呼我。

我下意识的答应,“嗯,我在这。”

抬头。

黑色原木的两扇木门大开,勋暮生站在那里。

这里是alice mansion,三楼,我的书房,宽阔的如同图书馆一般,一排一排的书柜顶天立地的树立在穹顶下,如果想要拿到最顶上的书还需要踩在榉木做的阶梯矮凳上。书柜像两旁铺开,中间是一条巨大的缝隙,地面上铺着白色的波斯手工地毯,好像摩西分开红海之后,露出海底的砂砾。

我与他中间没有任何的阻挡,却好像间隔着一整个人生。

勋暮生与我分别了那么多年,历尽生离死别,我本人还是一场活死人肉白骨的传奇。’lance与阿苏’所有的回忆,以一种被美化的形态一直到时间的尽头,同我们的青春一起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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