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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商千金_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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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拍她的背部,他轻声说道。

  恩?离地近了,阿瑶终于发现自己“豪放”的姿势。因兴奋而涨红的小脸,这会几乎红成了个小茄子。松开腿顺着他的胸前滑下来,她赶紧往边上走两步。

  “景哥哥,我不是有意。”

  陆景渊点头,鼻子里轻声哼出个“恩”。他当然知道这丫头不是有意的,从刚才在街上,她就直直地盯着他的脸看。分明是被他俊朗的容貌所吸引,情不自禁想贴上来。

  原来傻丫头也跟京城那些姑娘一样,垂涎于他的美色。

  反正他也不讨厌,就纵容下好了。

  唇角微微扬起,眼眸中不受控制地露出愉悦。目光略过旁边几乎要将头塞到脖子里去的傻丫头,转向面前跌倒的二人时,他面色重新恢复幽寒。

  “二位当真是情比金坚。”

  早知道宋钦文如此容易受人摆布,昨日在高台之上,他也不会去踩沈墨慈那一脚,以至于浪费一双好鞋。想到昨日回来后便命暗卫拿去扔掉的那双皂靴,他不无遗憾地想着。

  而他不知道的是,正因为昨日那一脚让沈墨慈“手疼”,今日才有理由将宋钦文叫出来。

  “你们……”

  叠罗汉般将沈墨慈压在身下,强撑着站起来,看到后面鬼魅般出现的二人,宋钦文难掩惊讶。虽然心下胆怯,但看到沈墨慈,想到她为他所做的一切,胸膛中为数不多的男儿气概重新高昂。

  “躲躲藏藏,暗中偷窥岂非君子所为?”

  这还是前世她认识的那个谦谦君子的宋钦文?不对,前世的一切,都是他为配合沈墨慈,在她面前装出来的假象。想明白此点,阿瑶羞涩而兴奋的心冷瞬间冷静下来。

  “躲藏?这整片桑树林都是我胡家的,你们刚才呆的那棵桑树,更是胡家先祖当年买下第一亩良田时亲手种下,在我家的地上,你说我躲藏?”

  宋钦文面露难色,“非礼勿听、非礼勿视。”

  陆景渊神色变得玩味,“非礼,原来宋公子还知道啊,果然是情到深处什么都不顾了。”

  沈墨慈整理下略微凌乱地衣衫,然后抬头。昨日沈金山那两巴掌很重,虽然及时敷药,但此刻她脸上红肿还未完全散去。加之衣衫凌乱,又是轻易被阿瑶比了下去。

  看着树荫下被玄衣牢牢包裹的娇弱少女,还有如今以保护之姿站在她跟前的少年,沈墨慈愤恨地瞥了眼胡瑶。明明什么都不会,每次却都那么好命。不仅爹娘疼宠,连位高权重的小侯爷也完全站到她那一边。

  先前她还想把定北侯拉过来,可如今她已经死了那条心。

  “侯爷对胡家姑娘,才真是情深意重。”

  “阿瑶是本候唯一的师妹,本候照顾她,也在情理之中。”

  原来是这样,阿瑶长舒一口气。她就说嘛,景哥哥怎么可能对她有那种心思。

  这傻丫头,情之一窍还没开呢。方才在她怀中,她边采桑葚边咯咯直笑,纯真的面容、还完全是一团孩子气。

  这样也好,总比前世受尽苦难后的过早成熟,看得更让人舒心。

  小侯爷看向阿瑶是眼底的温柔,更让沈墨慈心思跟淬了毒似得。这样的胡瑶怎能不让人嫉恨,可再嫉恨,如今她也只能将黄连水往下咽,心里默默发苦。

  “倒是沈姑娘对宋公子的好,更像是一场别有用心的布局。”

  “休要污蔑阿慈。”激动之下,宋钦文额头青筋毕露。

  冷风吹来,双手抱肩,陆景渊面色变得幽深,“这天……眼见着是要倒春寒。正当春蚕结茧之时,桑叶消耗得快。受春寒所困,好些人家桑叶出得晚,蚕不够吃,就要到胡家桑田来采摘。据本候所知,宋公子之父这些年好像一直在掌管桑田,到时给谁不给谁,这里面稍微动下手脚,胡家今年要进贡绸缎所用极品生丝,可就得打很大折扣。”

  “宋公子受了沈姑娘如此大恩惠,若她有求,你岂会袖手旁观?”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重点:

  1、景哥哥带小阿瑶去兜风;

  2、景哥哥很自恋,坚定认为阿瑶垂涎于他的美色;

  3、习武多年,带妹打人就是爽(传授武艺的空海大师表示欣慰);

  4、沈墨慈计谋被识破惹;

☆、第49章

  昏黄的夕阳斜斜照进胡家书房,给博古架旁站立的父女二人侧脸镀上一层金色。

  阿瑶抬手拿起架子上一枚玉如意,入手温润的触感让她稍稍心安。扭头扬起脖子看向旁边阿爹,随着她的动作,长长的叹息声自他嘴中传出,气息之长吹得他唇边胡子直往上翘。

  心中“正”字添上最下面一横正好凑齐,六个整整齐齐排成一排。从进书房到现在,短短一炷香的时辰,阿爹已经足足长叹了三十次。任凭她百般解释惊马,以及后面马匹不受控制跑到桑树林中之事,他依旧不改担忧本色,长吁短叹个不停。

  “哎……”

  第三十一声了。将玉如意放回支架上,袖下拳头攥紧再松开,阿瑶缓缓开口:“阿爹,若是没有足够的极品生丝完成进贡的绸缎,胡家会不会有危险?”

  “……阿瑶在说什么,什么危险?”

  胡九龄收拾出城南铺子让爱女先去,完全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他虽然宠阿瑶,但继承家业如此大的事上还分得出轻重。生产绸缎是项复杂而又枯燥的过程,不说别的,单是将一根根细密蚕丝从蚕茧中抽出来,这活就不容易,更别说后面将蚕丝放入织机。如此枯燥而繁重的劳动,很容易消磨人的意志。阿瑶是他看着长大的,从小没吃过苦,浑身上下更是缺少韧劲。若是叫她乍接触,辛苦之下心生抵触那就得不偿失了。

  再三思虑后,他决定先培养阿瑶的兴趣。其实凡事有利也有弊,抽丝剥茧虽然做起来枯燥,但做熟了顺溜起来却是行云流水。一根根蚕丝从蚕茧中被抽出来,其中的顺滑感让旁观者无不心生畅快。知晓这点,他命胡贵连夜找出最熟练的下人,集中调到城南铺子。等阿瑶去看时,就见百十号下人利落地抽丝,那顺溜的感觉,总不至于让她心生厌恶。

  就这样先把兴趣调动起来,等日后再接触更难的事,也就不会觉得难以上手。

  他是这样想的,也这样吩咐人做了。可万事俱备,他的一片苦心却被那半道截胡的狼崽子全都给毁了。不仅如此,他还公然带着阿瑶共乘一骑、招摇过市,连他这当爹的都没带那般亲昵地带女儿骑过马。

  这能忍?

  最不能忍的是,他家傻闺女还帮那狼崽子说话,这简直是在剜为人父的心!

  悲愤之下一声声自胸腔涌出,直到他听到阿瑶的声音。

  “阿爹!”阿瑶不悦地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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