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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兵之戈_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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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升捶了捶背,“我得去睡一觉,你不要乱跑,一切等睡醒了再说。”

  江朝戈站在那间没比茅厕大多少的小屋前,发了一会儿呆,他一时脑袋塞住了,想不通自己是怎么从东平市的七百平带泳池大别墅沦落到这般田地的。

  他郁闷地从院子里的水井打了一桶水,拿上扫帚抹布,把那破屋子打扫了一遍,勉强有个挡风遮雨的地方,他也没得挑了。

  打扫完后,已是夜幕降临,他明明劳顿了一天,却没有困意。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后,他下了床,拆开层层布条,把炙玄刀拿了出来。

  刀还是那把刀,斑驳、破旧、毫无生气,但握在手里那种沉甸甸的质感,让人奇异地感到一丝心安。

  江朝戈拿着刀来到了院子里,双手持柄,蹲着稳健的马步,连做了几个劈砍的动作。

  他流浪街头几年后,被迫加入了当地一个组织,那组织的二号大哥,是个传统武术爱好者,尤其喜欢舞刀弄枪,水平远超业余级,他曾经跟着二号大哥学了三年的拳脚和刀剑,不过那时候主要以匕首为主,他匕首玩儿得可是得心应手,像这样的宽柄大刀,他并不熟练,但这不妨碍他调取少年时的记忆,回忆当时是如何用木刀练习劈、砍、挑、刺。

  他舞动着沉甸甸的炙玄刀,刀刃破空之音在宁静的月夜下透出一丝森冷的味道,江朝戈专注而沉静的双眸有着难以撼动地坚定,那份坚定超越了时空的局限,终将大放异彩。

  

第 7 章

  孟升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本泛黄地旧书,扔到了江朝戈面前。

  江朝戈拿起来看了看,“这是什么?”

  “这是天鳌城最好的武院——通天武院的魂力修行初级功法。”

  “也就是……所谓的入门教材?”

  “差不多,相当于咱们娃娃的小学课本。”

  江朝戈嘴角有些抽搐,“小学……”

  “天棱大陆的孩子一生下来,就会找有魂力的人来鉴定是否具有魂识,如果有的话,五六岁的时候就可以送到离家最近的武院修炼魂力,学费不低,贫苦人家可以找贵族借钱,孩子长大之后要给贵族卖命几年。这片大陆上的武院遍地开花,最出名的有五所,分别是天鳌城的通天武院,以及四大家族控制的武院。这五所武院,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了,要么是大家贵族的孩子,要么天分极高。这份初级功法是圣皇特许在大陆上流传的,供上不起武院的人自行修炼,用这套功法至少可以修炼到三级魂兵使的魂力。”

  “那再往后呢?”

  “再往后就要去寻求更高深的魂力修习功法,高级的功法都是不外传的。”

  江朝戈嘲弄地一笑,“就是说我现在的等级跟五六岁的小孩儿差不多。”

  孟升吐了口烟圈,“贵族家的孩子两三岁就开始修炼了,你还不如他们。”

  “我修炼到什么程度,能把炙玄召唤出来?”

  “要是奶娃娃的样子,你修炼一两个月就够了,我说过,召唤魂兽是最低等级的魂力操控,很多有魂识,但家世贫寒,天分又不高的人,靠着这功法修炼出一些魂力,倒卖东西、打打散工,就够全家吃喝了。”

  “那我就一两个月之后……”

  “不行。”孟升果断道:“我说过了,你不能得罪他。”

  江朝戈叹了口气,“孟老,我不想让你消耗修为,就为了召唤一个小兔崽子。”

  “你听我说。”孟升道:“有魂识的人,魂力修炼方向有三种,魂兵使、魂器师和魂导士,魂兵使是其中最多的,除了要有深厚的魂力,还需要强大的战斗力;魂器师则必须具备高深的学识,才能制造出好的魂器,而魂导士则是这个世界的医生,擅长辅助和治疗,魂导士只要不遭遇意外,寿命比普通人能长出一倍。魂兵使和魂器师的修炼方式是不冲突的,魂器师和魂导士的修炼方式也不冲突,但魂兵使和魂导士则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我开始一直往魂兵使的方向修炼,可是近几年,我放弃了,转而趋向魂导士,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我想活得久一点。”孟升叹道:“我发现自己不可能成为多么厉害的魂兵使,那么不如活得久一点,说不定有一天还能回家。正是因为我修炼了魂导士的功法,所以我才能过度一部分魂力给你,单纯的魂兵使和魂器师是做不到这点的,说不定冥冥之中,这一切都是注定好的,偏偏让我遇见你了,偏偏是你拿到了天级魂兵器,偏偏我能辅助你。小江,我把回家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了,只是损耗一点修为,我认为值。”

  江朝戈不知还能说什么。他很想告诉孟升,别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他可以对自己的死活负责,但不能负责别人的,但是他最终没说,也许是私心里,他极其需要孟升的帮助,也许是,他真的不忍心打击这个老人最大的念想。

  “来吧,我来教你这套功法。”

  孟升翻开功法,给江朝戈讲解了起来。

  江朝戈虽然没有练过正统的武术,但是也看得出来,这种气血走经脉循环的功法,跟古人的内功心法差不多,入门容易,难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辛勤修炼。

  想到这个世界的人从孩童开始就修炼魂力,到了他这个年纪,最低也是三、四级的魂兵使了,而他却是从头开始,漫漫长路,他落后了二十年,空有一把好兵器,却无用武之地,连他自己都对未来感到惶恐,孟升居然敢把赌注压到他身上,也真是胆大。

  修炼了一下午,俩人都饥肠辘辘,打算去觅食。

  “小江,你会做饭吗?”

  “会,你家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孟升摸出钱袋掂了掂,“哎,上街看看能买点什么吧,正好也带你去见见世面。”

  俩人离开家,此时正是日落前夕,街上最热闹的时候,满街飘着饭菜的香味,酒楼里宾客满座,就连小吃摊子都座无虚席,可他们转了一圈,孟升最后只买了两把青菜,一小块儿肉,和两个馒头。

  江朝戈被他们的穷酸深深地伤害了。

  孟升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咱们现在只能吃这个,都是因为你。那两枚黑豹骨雕,是我从天鳌城的熟人手里高价收的,打算带回胡安城卖掉,够我吃半年的,现在全便宜皇子殊了,哎,皇子殊也看不上两只黑豹,真是浪费。”

  江朝戈道:“你就没想过别的方法赚钱?”

  孟升想了想,“等我魂导士的功法再修炼个一两年,就能行医了。”

  “咱们说说眼下。”

  孟升干脆地摇头,“没有,我可不想去给富农控制耕地的牛,太掉价了。”

  江朝戈拔高音量,“你都穷成这样了还嫌掉价?”

  孟升比他音量更高,“嫌我穷你自己赚钱去。”

  江朝戈深吸一口气,思考了一下要不要重操旧业,在街上顺个钱袋什么的,凭他这“飞龙探云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可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就像孟老说的,太掉价了。

  他环顾四周,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卖珠花的小贩,存在感相当微弱,摊前乏人问津。他把菜往孟升手里一推,“你等等我。”他撸起袖子就过去了。

  小贩脸挺秀气,就是天生一副愁容,见江朝戈过来了,也只是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要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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