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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兵之戈_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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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是我父亲的人。”

  “祁凌峰?”江朝戈前后一寻思,突然醒悟道:“他怕你泄露祁氏魂力功法?”

  阮千宿点点头。

  江朝戈心里一动,“难道功法还在你身上?”他虽然有大国师生前赠与他的初级功法,但依然对别的功法好奇不已。

  “在我脑子里。”阮千宿一脚将那尸体踢开,将征尘钺挂在胯骨两侧,眼神变得凶悍,“被刹血盯上的人,几乎没有能逃脱的……不过,一旦过了北岳山,就出了北方,刹血的势力就会减弱很多。”

  “少咸山离北岳山只有不到两百里。”江朝戈笑道:“看来你注定要和我们同行了。”

  阮千宿看着江朝戈,“谢谢你救了我,这份人情我一定还。”

  “好,那我就不客气地记下了。”江朝戈刚说完,就感觉有人拽他衣服,他低头一看,炙玄正仰着脖子看着他,“怎么了?”

  “你的脸,是不是流血了?”炙玄踮起脚,也几乎很难看清楚。

  江朝戈这才想起自己刚才被刹血刺客的暗器划伤了,他伸手一摸,脸上有一道血痕,他蹲下身,两手掐着炙玄圆滚滚的腰,“一点擦伤吧?”

  炙玄深深皱起眉,“你这样又要减寿了!”

  江朝戈笑道:“一点擦伤怎么会减寿呢。”

  炙玄捧着他的脸,凑了过去,伸出粉嫩地舌头舔着他的伤口。

  江朝戈愣了愣,就想移开脸,炙玄一巴掌拍在他脸上,“别动,我的唾液可以加速伤口愈合。”

  “真的?”

  “废话。”炙玄认真地舔着他的伤口,口水糊了他半边脸。

  江朝戈虽然无奈,却也不能拒绝,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有点不好意思,赶紧一把抱起炙玄,回自己房间了。

  炙玄专注地把那伤口整个舔了一遍后,又舔了舔嘴角,“你的血是甜的,肉应该挺好吃的。”

  江朝戈打了个冷战,“听说血越甜的人,肉越酸,一点都不好吃。”

  “你吃过人肉?”

  “呃……”

  炙玄轻哼道:“焚念吃过各种人肉,我相信他说的。”

  江朝戈皱眉:“焚念是谁?”

  “你们人类叫他饕餮。”炙玄摸了摸下巴,“那家伙比较有趣,至少酒和美食能凑到一起去。”

  “上古十二异兽,每一只你都认识吗?”

  “活了上万年,该认识的都认识了。”

  “那有没有跟你有仇的?”万一他们不小心找到一只跟炙玄有仇的,还召唤出来了,岂不是自寻死路。

  “忘了……”炙玄歪着脑袋想了想,“如果有机会,真想把它们都咬死,最强的异兽,有我一个就足够了。”

  江朝戈一抖,“是不是其他上古异兽也这么想?”

  “当然,就算没有天地之元,我们也会争斗不断,你们人类不是说一山不容二虎吗,这个世界怎么能容下十二只上古异兽。”炙玄握紧了小拳头,灿金色的瞳眸炯炯发光,“早晚要把他们都吃掉。”

  江朝戈不是第一天意识到炙玄好斗,只不过他常常被炙玄此时的形态所蒙蔽,他现在只能祈祷别的神级魂兵器的魂兵使比他还菜,不然怎么想他都是在自掘坟墓。

  经过这场有惊无险地刺杀,众人自然不能再在客栈待下去了。醉幽迷惑了店主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住客,他们收拾好行李,匆匆离开了。

  路上,阮千宿和龙芗给他们再次科普了一下刹血。这个刺客组织不是什么活儿都接的,有些可能引起大家族纷争,或是为北方带来灾难的,他们都很谨慎,他们也很少跨境接任务,通常只在北方活动,可一旦刹血接受了任务,天涯海角也要追杀到底。他们培养好几类刺客,有貌美阴毒的女刺客,八面玲珑、长袖善舞、通常有体面地身份的男刺客,还有一类叫做“孤魂”的不男不女的刺客,这种刺客从幼年时期就要进行剪舌和阉割,然后接受残酷的训练,并长期洗脑,当他们完全放弃自己的人格和思维,只知道听从组织命令的时候,他们就成为合格的刺客了。“孤魂”无情、无欲、无惧,一旦失败立即自杀,是最好的杀人工具。

  刹血通过外人无法现象的方式控制着这些刺客,潜伏在天棱大陆的各个城市,为他们搜集情报、执行任务,被这样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冷血组织盯上,几乎就等于被判了死刑。

  看来,祁凌峰要杀阮千宿的决心很强,就是不知道祁冉君知不知道这件事了。

  虞人殊叹道:“刹血的残忍冷酷是天棱大陆上出了名的,还好他们没在皇都做过乱,否则怎么都要铲除他们,不过……皇都肯定有他们的人。”

  江朝戈笑道:“你既然已经不是皇子了,就不要这么忧国忧民了。”

  “我虽不是皇子,却始终是天棱大陆的子民。”虞人殊正色道:“只要我有能力,一定要守护这片大陆。”

  通常沉默寡言的龙芗,突然冷哼一声:“天棱大陆的子民把海外人当猴子般取乐,这种地方有什么可守护的。”

  虞人殊皱眉道:“天棱国是不允许买卖奴隶的,但天棱大陆幅员辽阔,很多地方疏于管制,也是没办法的。”他看着龙翔稚气地脸庞,本还想辩驳几句,却突然有些感慨,这少年被卖到异国他乡,肯定吃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吧,他道:“你家乡在哪里,或许我们可以帮你回去。”

  龙芗湛蓝地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前方的皑皑白雪,过了好半天,才用极小地声音说:“我不知道。”

  醉幽揉了揉他的头发。

  “我那时候很小,已经记不起自己来自哪里。所以我要攒很多钱,买一艘大船出海,去寻找我的家乡。”

  江朝戈跟他同病相怜,对这个老成的少年也凭添了几分好感。

  他们的行踪已经暴露,所以接下来不再用马代步,而是用异兽做坐骑,飞速往少咸山行去。

  天戎和醉幽的速度自然不用说,征尘的奔跑速度居然也一点不落后,而且还能飞,这把江朝戈羡慕坏了,跟着阮千宿蹭了几次“飞马”,感觉相当爽。

  一路上,为了隐藏行迹,他们不敢再进入城市,一律野外宿营,吃江朝戈纳物袋里的干粮,只是那纳物袋的空间也有限,他们的食物日渐减少。

  虞人殊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现在跟着他们风餐露宿,过着野人般的生活,短短一个月时间,整个人消瘦了一圈,一头银发都有点失去光泽了。此时此刻啃着馒头,简直味同嚼蜡。

  天戎实在看不下去了,“殊,我去给你猎些东西吧。”

  虞人殊愣了愣,“哦,不用,我吃这个……挺好。”他说完,硬着头皮啃了口馒头,结果尊贵的食道不接受这么干硬的东西,他猛地咳嗽了起来,脸涨得通红。

  天戎抱胸皱眉看着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

  醉幽正好在旁边,给虞人殊顺了顺背,他嗔怪地白了天戎一眼,“你不知道怎么照顾人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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