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家的小娇娘_第2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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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到一个女人,姿容秀丽,肌肤如雪,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由内而外的动人光泽,那是被不知道多少幸福安稳和疼宠才能一点点滋润出的气定神闲和悠哉从容,

她唇边含着一抹笑,清雅柔和,恬淡地就那么笑着望着你,仿佛世间所有的美好和幸福都集中在了她身上,这样的她,就如同傍晚时分的袅袅青烟,就好像山村旁的潺潺流水,清秀动人,温婉甜美。

这个时候,钗黛裙环,珠宝玉器,仿佛都失去了颜色。

李明悦的眼睛忽然感到一股灼疼,疼得她几乎不能睁眼去看。

那股灼疼来得急剧而猛烈,并且直直地往下窜去,来到她的心间,仿佛在她原本有些喧嚣和虚荣的心上狠狠地来了一记重锤。

她一时有些喘不过气,也有些失态,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也不知道别人在说什么。

一直到齐王从旁不悦地道:“明悦?”

李明悦才那么一惊,心里发凉,忙强硬地按下心间所有的痛,恭敬地笑了下,温声道:

“王爷,妾身适才乍然见了风沙,竟有些不适,不曾想竟失态了。”

她说着这话,她笑着,可是她竟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游离于身体之外,冷漠而尖锐地审视着那个仿佛在唱戏的自己。

这个女人在笑,可是她却不知道,笑是什么。

阿烟哪里能让李明悦如此失了面子呢,当下忙笑着请大家进了将军府。

李明悦依旧是笑着,笑着跟随在齐王身旁。

其实从她重生一世后,她就学会了笑,无论是痛还是疼,无论是喜还是悲,她都要笑,努力地笑。

就这么笑着的她,偶尔间垂眸,却看到了阿烟的手。

阿烟的手,依旧纤细白嫩,如玉的皓肤上戴着一个光彩四溢的红玉手镯,白如雪,红如火,绯红的艳丽映衬着那冰肌玉骨,真是别样的动人。

而此时,这双手,却被那么珍惜地挽在另一个人手中。

那个人是萧正峰,那个不知怜惜女人的铁骨铮铮的汉子,此时在迎接齐王这等贵客的时候,都没有松开他的女人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第195章

其实那个红玉手镯,对于李明悦来说并不是多么美好的记忆。

有些事儿她埋在心里,永远不会对别人说,即使那个枕边人的萧正峰,她也不会说。

第一次看到那个红玉手镯的时候,是在萧府长房的一个媳妇手上,那是老祖宗赏给她的。别的媳妇眼馋,私底下对她说,那个手镯是老祖宗的陪嫁,只有那一个的,东西本身有多贵重不提,谁得了那个手镯,谁就是老祖宗心里最得意的媳妇,那是最受宠的。

李明悦当时说不出心里的滋味,她没嫁人前是个不起眼的庶女,如果不是自己肯学上进,也还算聪明,勉强考进了女学,那就是一辈子都不会被父亲看在眼里的女儿。

后来她嫁给了萧正峰这个武将,只当着从此后能够忘记以前的阴影,然而嫁人了,当了媳妇,原来这么多媳妇中也是要分出个一二三等的。

有那么一个红玉手镯,给别的媳妇,不会给她。尽管她嫁给的是老祖宗最心爱的孙子。

她和萧正峰提起这事儿来,其实是盼着这男人安慰自己几句的,谁知道这人到底是个粗鲁的武将,只是瞥了她一眼,冷道:“不过是个戴的玩意儿,值得你花这心思?”

他的意思她明白,嫌她心胸太狭小,眼里就只能瞅见一个镯子。

从那一刻起,李明悦知道,这个世间本来就没什么公道,公道是要自己争取的。

她赌了一口气,跟着萧正峰来到了边陲之地,每每盼着萧正峰能够立下大功,从此后飞黄腾达,为此她愿意忍受边陲苦寒和荒凉。

可是她没想到,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原来一个男人要想用手中的刀剑立下不世的战功,竟然要付出那么多。

而她,也陪着这个男人付出了永远不能释怀的代价。

后来她带着苦痛和麻木跟随萧正峰回到了燕京城,纵然此时诰命加身,纵然此时锦绣荣华,可是在萧家,她依然只是一个没能生出子嗣的媳妇。萧家老人还算厚道,没说非得要让萧正峰纳妾或者休妻,只说必须从萧家宗族中挑一个承继萧正峰的香火。于是萧家的媳妇上门了,雪白的腕子,上面明晃晃的红玉手镯,笑着在那里给她介绍萧家族中的小娃儿,让她挑一个。

那个时候她好恨好恨,恨那媳妇看着自己的目光,恨她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认为自己是不能下蛋的鸡,恨这子嗣一事,终究可以将一个女人埋没。

仿佛你不能生下子嗣,你就一无是处。

男人再受了万般苦楚,但凡功成名就,曾经的一切自然可以轻易抹杀和忘记,可是女人,你便是陪着那个男人遭受一切磨难,你无法生下子嗣,依旧不过是别人口中的一个笑话。

于是那个光彩四溢的红玉手镯,终究成为李明悦心中的一道遗憾,如同她永远无法再拥有自己的孩子一般,成为铭刻在她心中的痛。

此时正是深秋,锦江城的秋风和别处不同,肆虐得厉害,卷着风沙就那么袭击而来。

从二门缓缓走进西院的花厅,这条路,其实李明悦再熟悉不过。

齐王在萧正峰的陪同下走在前面,风沙袭击来时,大家都是适应了的,不免笑着说今年秋天来得更早呢,怕是天很快就要凉了。

萧正峰身边的阿烟显见得受不住这风,于是便见那男人抬起手,披风微动,细心地帮她遮了遮。

李明悦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恰好有风沙吹进了她的眼,迷了眼的她忽而间就泪流满面。

身旁的丫鬟看到了,小声地提醒:“夫人?”

她努力擦了擦,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去。

一时众人快走几步,进了花厅,花厅是里外两道门,每道门上一个厚重的毛毡帘子,乍一进去,顿时觉得屋子里香暖舒适,外面的风沙声音一下子消减下来了。

这个花厅看着眼熟又陌生,眼熟是因为上辈子的李明悦其实也曾用了数年这个花厅,陌生是因为,如今这个花厅里的布置清雅怡人,窗口处摆放着一个紫漆的描金山水纹海棠式香几,上面一个宝石蓝鎏金如意双耳瓶,瓶里斜斜插着一枝秋菊,散发着淡雅的香味儿。

墙上挂着紫檀大画框,上面豪迈苍劲的几个大字,显见的是萧正峰亲笔书写的。

这个花厅实在是糅合了女子的淡雅细致和男人的粗犷豪迈,正如同这花厅现如今的主人一般。

就在李明悦怔愣间,那边阿烟已经迎着她坐下,坐在铺有织锦坐垫的鼓凳上,那鼓凳一坐上去就知道是好材质,织锦暖烘烘的,柔软舒服。

李明悦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她目光再次落在阿烟的手腕上,却见优美纤细的手腕上那红玉镯子,在边塞秋日里那熏黄的阳光下,灿灿生辉,灼烫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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