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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萍嵋_第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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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卡洛斯,坦白的说——”沈今竹故作挑剔、嫌弃状看着他,说道:“我很讨厌你,你的目光太猥琐淫邪了,看我的时候就像看一个妓女,我恨不得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如果你还是以前的卡洛斯,相信我,你不会活着走出海澄,因为你只能给我憎恶和屈辱的回忆。但是现在你是葡萄牙女王任命的澳门商部总督了,你手上有金币、有大船、有战舰,你能给我带来巨大的利润,我是个生意人,当然期望能和你合作。”

卡洛斯哈哈大笑,身体往太师椅的椅背上靠过去,说道:“海澄的商行成百上千,都可以为了购买青花瓷,我为什么非要选择你的日月商行?”

沈今竹也笑说道:“如果你觉得和日月商行合作不能给你带来最多的价值,你可以不选的,毕竟你才是总督,而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明商人而已。”

和这个女人合作吗?好像是个不错的选择……卡洛斯看着笑靥如花的沈今竹,想起了太湖之夜那晚沈今竹全身湿透时诱人的曲线,一时间小头代替大脑做出了决定。

谈完和卡洛斯的交易,天都黑了,沈今竹拿到了卡洛斯给了一万银票的定金,卡洛斯踏着月色出去,沈今竹忙璎珞等人将门窗全部打开,焚了百合香熏屋子,还将卡洛斯坐过的椅子劈了当柴烧。

沈今竹连夜召集商行的经纪牙人们开了会议,宣布了葡萄牙人的交易,欧洲正时兴青花瓷,要他们密切注意来月港的西洋人,估计英国、法国等国的商队也要购买青花瓷去欧洲,要抓住这个商机,争取将西洋国家的订单全部拉到日月商行来。

沈今竹安排好了计划,差点又兴奋的忙通宵,璎珞等人拼死劝住了,才在子夜时喝了安神汤强行躺在床上睡觉,心中藏着事,夜晚做了一整夜的梦,梦到她赚了好多银子,几乎将月港堆满了,请卡洛斯在银山上喝酒,卡洛斯中了马钱子之毒,蹬腿瞪眼死的直挺挺的……

“小姐?小姐。”耳边传来轻轻的低唤声,沈今竹睁开眼睛,正是璎珞,她揉着眼睛起床了,含含糊糊说道:“天亮了?感觉没睡过的样子。”

璎珞激动的说道:“小姐,你看谁来了?”

沈今竹这才注意到帐外站着一个衣饰华丽、荣光四射的女子,她定睛一瞧,不禁叫出声来,“萍儿?!”

第131章 逃凶险萍儿遇贵人,起哗变百户疑人生

看见是萍儿,沈今竹心中第一个念头是不是做梦,她咬了咬舌尖,疼!萍儿笑中带泪,说道:“没有做梦,我还活着。”

沈今竹高兴的从床上蹦起来,拉着萍儿的手细看,此时天刚亮,卧房内还亮着宫灯,沈今竹觉得萍儿的打扮有些不对劲,“你——你怎么梳着妇人头了?你嫁人了?”她头戴一顶精致的银丝狄髻,插着一套金镶红宝石的头面首饰,狄髻一般只有成婚的妇人才用。上身穿着出风毛的银狐对襟袄,下穿灰鼠皮裙子,沈今竹是生意人,眼光毒,一眼就瞧出她全身的皮子都是上上等,好几百两银子的本钱。

萍儿身体一僵,有些局促的想要抽回手,而后认命似的任由沈今竹拉着手,低垂着眼帘,轻轻一叹:“一个妾而已,谈什么嫁不嫁的呢。”

原来萍儿在太湖官船上扔完所有的炸弹后,抱着一根桅杆跳下湖,顺着湖水飘走了,她并不会游水,幸好身体轻盈,粗壮的桅杆能够承受她的重量,可是力有不逮,到后来手脚僵硬的抱着桅杆,她昏了过去,醒来时已经是五天后了,她所在的车队已经到了福建境内,才知道救她的是闽福王。

闵福王是庆丰帝的弟弟,很是年轻,才二十如许的人,其生母早逝,是由太后抚养长大的,性子温和,庆丰帝很照顾这个幼弟,登基之后,给闵福王的封地在富庶、气候又好的漳州。不过太后很喜欢闵福王,所以福王大婚搬出皇宫之后,在京城开府居住了很久,才去漳州就藩。伺候太后思恋闵福王,几乎每年过年和太后生日时,庆丰帝都会下旨要闵福王到京城陪伴太后,太后生日在五月底,所以闵福王一般从腊月住到次年夏天荷花都开了才回福建漳州封地,然后到十一月才奉旨动身去京城。

今天春闱之后,庆丰帝在皇宫琼华岛一起开琼林宴和鹰扬宴,岛中的大象、老虎、豹子等猛兽被释放出来,咬死咬伤新科文武进士,庆丰帝和大皇子均受到惊吓,此案震惊朝野,东厂彻查此案,厂公怀恩查出此案背后元凶是庆丰帝的大弟弟郑恭王,其封地在山东兖州,但是其生母太妃在宫内居住,收买了一些人伺机谋害庆丰帝和年幼的大皇子,事败后太妃自尽,郑恭王和王妃被赐死,其子女均从宗室中除名,被圈禁在凤阳皇陵里。

郑恭王谋反水落石出后,朝野震怒,在京城陪伴闵福王躺枪,许多大臣纷纷上表请奏要福王立刻回漳州就藩,以稳固江山社稷,所以福王不等太后过大寿就离开了京城,回漳州途径太湖,福王善游水,那日一早在太湖偶遇抱着桅杆的萍儿,将其救到自己官船上去了。接下来就是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的烂俗故事了。

回忆起往事,萍儿神色有些茫然,“没想到我终究是做了妾室,那时王爷说他喜欢我,在水里的看见我的时候,还以为是湖里的仙女,我——我不知如何是好,他救了我的命,他长得英俊、性子温和,我甚少见他发脾气,我就——我就点头了。洞房花烛夜,我穿着一身粉衣,我心中有过不甘,可是木已成舟,他又对我很好,我就认命了。”

沈今竹和璎珞都很吃惊,没想到性格刚烈的萍儿居然会委身为妾,虽说亲王之妾也是有一定地位,并能上宗室的谱系,有许多官员的女儿做亲王侍妾,萍儿是脱了官奴身份的平民,当亲王妾其实还是抬举了她的身份,可是——沈今竹总觉得有种违和感,她和萍儿接触的时间很短,但是觉得她并不是那种甘心为妾之人,难道就因为救命之恩就点头了吗?

沈今竹是生意人了,多了冷静世俗,少了热情幻想,她觉得萍儿心思冷静缜密,历经了那么多的磨难,不应该有那种以身相许的少女心思,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萍儿收到了胁迫,不得已而为之,也不方便和旁人诉苦,毕竟亲王府高高在上,我等不过是平民百姓,爱莫能助。第二是萍儿改变了誓不为妾的意愿,觉得当亲王妾室可保富贵,是可以接受的。

萍儿坐在罗汉床上缓缓着说着这半年的经历,璎珞泡了一杯茶递过去,萍儿道谢接着了,却不喝,将茶盅搁在案几之上,含胸抚摸着小腹说道:“我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了,不宜喝茶水。”

接二连三的响雷从沈今竹脑中响起,海澄县属于漳州境内,谁不知道闵福王?就连月港都有三处正在修建的榻房是庆丰帝赐给这个唯一的皇弟的,而且闵福王十六岁大婚以来,只有福王妃生了一个小郡主,其余侧妃侍妾等人都无子息,萍儿有孕,无论生下的是儿是女,将来终身都有依靠了。难怪她半年都没有一丁点消息,身处陌生的王府深宅,步步小心,时时在意,身边没有可信之人。

沈今竹嘴唇嗫嚅着,无论如何都说不出类似“福王妃可是个贤良人?她是否能容人?”之类的话来,还是缨络用一盏甜杏仁茶换了刚才的茶水,说道:“恭喜你了,好好抚养孩子长大,唉,我们女人家,有时候命运半点不由人的,既然已经如此了,那就努力把日子过好,也就不枉此生了。”璎珞是发誓终身不嫁的,她如今已经脱了奴籍,都是奴才秧子的家人也管不到、也不敢管到她头上去。

提起腹中胎儿,萍儿迷茫的眼神立刻坚定起来,她喝了两口甜丝丝的杏仁茶,说道:“我晓得的,阳关道也好,独木桥也罢,路是我自己选的,无怨无悔,王爷说——”

萍儿摸着尚平的小腹,充满希望的说道:“倘若生下的是儿子,就能给我请封侧妃了。我也是托肚里子孩子的福,才能撒娇跟着王爷出府来月港一趟看看你们,顺便请你们捎带一封家书给金陵的哥哥嫂子,报个平安,他们过完年后来一趟漳州福王府,王妃说过了,妾室待产时,容许娘家人进府来陪伴。这是头一胎,我嫂子生了糖果儿,见多识广,多多少少能安抚我一下。”

福王在漳州就藩,非圣旨不得出封地,不过海澄属于漳州管辖,他来这里查看福王府即将修建完毕的三个榻房,也不算违了祖制了。

璎珞接过信件,说道:“正好过两日我就要随小姐回金陵了,定会亲手将此信叫道冰糖手中,你哥嫂以为你已经过世,在城郊为你立了一个衣冠冢,时常去拜祭,很是伤心,连菜籽儿和柳嫂子她们也是如此,他们若知道你还活着,而且有孕了,估计会喜极而泣吧。”

萍儿眼泪簌簌落下,泣道:“一入王府深似海,从此家人是路人,只盼着我肚皮争气,生个儿子封了侧妃,将来也好时常和家人朋友见一面……”

说了会子话,外头有个老嬷嬷敲了敲门,低声说道:“姨娘,时候不早,该走了。”

萍儿忙止了泪,两个丫鬟服侍着她净面洗脸,重施新妆,华贵打扮的萍儿果然国色天香,她坐上一辆由十队王府侍卫护送的宽大马车,伺候的丫鬟婆子足足有两车,一副宠妾出行的排场。

沈今竹看着车队扬起的烟尘,璎珞百感交集:“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命吗?缨络就是不甘心为人侍妾,才离家去了隆恩店做工自做自吃,可是现在——唉,也是,世易时移,做富商侍妾岂能和亲王之妾同日而语呢,萍儿现在比官宦人家的当家主母富贵多了,倘若真能生了小郡王,封了侧妃,就占住了‘贵’字。”

沈今竹轻轻一叹,她觉得女人挺可悲的,一个女人要选择什么样的将来,实际上就是在选择嫁给谁,成为谁的妻子或者侍妾;再后来就是生的儿子会如何,女人自己只能被动接受男人和儿子们给的生活,真是半点不由人啊!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个十二个字就基本概括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多么精准而又可悲,但是更可悲的是,只有极少数人觉得这是可悲的。四年前沈今竹在听说萍儿的反抗原管事的儿子强掳时得机智勇敢,后来不甘心被安排胡乱出嫁,而选择走出家门自做自吃时,以为萍儿就是这极少数人之一,可是从现在萍儿对腹中胎儿寄予的深切期望来看,她并非如此了,或者在重大的压力之下、她接受了富贵荣华的亲王侍妾位置,在王府深宅,一个姨娘要么凭借福王的宠爱,要么是凭借腹中的孩子,她的全部精力也都在这两人身上,别无退路,必须按照这十二字的规律过余下的日子。

沈今竹叹息萍儿命运多舛,并暗暗警告自己将来千万要跳出这十二字铁律时,她的小情人徐枫正好清剿倭寇回来了,智百户给他接风洗尘,智百户的左前臂上了夹板,用一条棉布吊着,徐枫很是惊讶,“你在宣府和鞑靼人交手了?手现在怎么样了?”

智百户给徐枫倒上酒,自己则喝着茶水,眼睛有一丝犹豫,说道:“我的断手尚未愈合,不能陪你喝酒。手应该并不大碍,左手手指都能灵活的动起来,过了腊月就拆夹板,左手暂时不能使大力气罢了。唉,想想就觉得窝囊,我的手若真是杀鞑靼人断的,即使接骨接不回来,要把左手砍断都不觉得有什么遗憾。反正当年舍了梨园行参军,就是为了上阵杀敌,保家卫国的,杀倭寇也好,杀鞑靼人也罢,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可是我的手却是被自己人内讧砍的——”

“什么?”徐枫大惊,说道:“是宣府起了哗变?我怎么没在邸报上见过?”宣府是军事重地,是抵抗鞑靼的第一屏障,这里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会在邸报上提起的。

智百户苦笑道:“此事因咱们送去了军粮和棉衣而起,但是涉及到了皇后娘娘的娘家承恩侯府,为了天家颜面,皇上下了中旨将此事遮掩过去了……”

原来智百户带着槽兵长途跋涉,终于将十万斤军粮和一万件过冬的棉衣送到了宣府,军粮都是今年江南百姓新纳的稻米,而是下发的棉衣出了问题——里面裹的棉絮居然都是旧棉花和柳絮夹杂在一起的劣货!将士们穿着这种不保暖的棉衣在南方冬天兴许能勉强熬下过去,可是在冰天雪地的宣府是要活活冻死的!

恰好那个月军饷迟迟没发下去,已经是军怨沸腾了,这冻死人破棉衣如同火上浇油,军营顿时开始哗变了,一个百夫长带着手下小旗和士兵们用枪杆子挑着看起来簇新,其实败絮其中的破棉衣气势汹汹闯进了槽兵大营,找到了智百户兴师问罪,说他私吞了棉衣,将好棉衣换成这种劣货。

智百户当然不认,说他只负责押送棉衣,装着棉衣的箱子都是贴了封条,盖了契印的,他无法调换,而且他是铮铮铁骨的军人,一心保家卫国,明知这种棉衣会冻死人的,怎么可能做调换这种事情来?

那百夫长急红了眼,他一刀化开了智百户身上穿的棉衣,里头是厚实、簇新的棉花,似乎还散发着夏日阳光的味道,很是温暖,和宣府士兵刀尖上挑破的发霉棉花和漫天飞舞的柳絮——智百户和同行的槽兵身上穿的全是沈今竹捐的有史以来最厚实的棉衣,两者形成了鲜明对比刺激着挨冻的宣府官兵们的反叛精神,不知是谁叫了一句“老子们都要冻死了,还要这大明江山作甚?干脆扒了槽兵的厚棉衣、劫了军粮,上山做土匪去!”

有人附和道:“对!起码能吃饱穿暖,有银子花,有女人睡,军饷拖着不肯发,家乡的老娘没钱治病饿死了,老子出来和鞑靼人拼命,不就是为了老娘能过安生日子么?如今老娘也死了,老子无牵无挂,干脆自己去过快活日子去!”

“大哥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总比在宣府冻饿死强!老子们的军饷都被贪官污吏们吞了,现在又发些破棉袄冻死我们,是想毁尸灭迹、吃空饷啊!”

就这样三言两语的,迅速点燃了全场的愤怒,理智被弃之在地下,宣府的士兵们如狼似虎的扑向槽兵,强行脱下他们的棉衣,若有反抗的,还被当场格杀了,血腥刺激了人们嗜杀的神经,有些没有反抗的槽兵都被顺手抢了财物,拳打脚踢,甚至一刀一刀捅成了筛子,看见同伴被欺凌虐杀,智百户心如刀割,他从包圈圈中突围,号令槽兵布阵一起冲出重围,槽兵和宣府士兵们厮杀在一起,一方杀过倭寇,一方杀常年和鞑靼人对持,都是有着十分血性的男儿,刀刀见血,互相残杀!

等宣府的总兵大人带着亲兵将两方人马分开时,已经有约五十人死于哗变,几乎人人都有伤。总兵大人当即封锁了消息,将此事十万火急报给了庆丰帝,庆丰帝急招槽运总督陈雄,陈雄查出这批棉衣正是皇后娘娘的亲哥哥承恩侯的“杰作”,私吞了兵部给了银子,买了些劣货滥竽充数。

庆丰帝恨不得将这个大舅子当场在午门斩首,可是碍于结发夫妻皇后娘娘的苦求,最后下了密令命宣府总兵和漕运总督陈雄将此事遮掩过去,对外说是有鞑靼间隙混入军营,被发现后困兽犹斗,槽兵和宣府士兵联合将鞑靼奸细歼灭,有五十九人殉国。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场面。”智百户以茶代酒,喝的很郁闷,“死在我手里的倭寇早就过了百人,可是当我看见五十九具被鲜血染透的大明士兵尸体整齐的排列在柴火上被烧成灰烬,不分槽兵和宣府官兵,他们都是大明的军人。我跪下了,浑身颤抖,这五十九人死的冤枉啊!我经常在夜晚被五十九个冤魂哭醒了,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甚至还要服从军令,帮那个该死的承恩侯遮掩,本来连你也不能告诉的,可是我心里好难过,再不找个人说一说,恐怕要疯了。”

智百户的手伸向酒壶,想要一醉方休,忘记痛苦,可是想起徒弟峨嵋责备的眼神,手顿时在半空中僵住,重叹了一口气,说道:“徐千户,你说我们在沙场出生入死是为了什么?宣府守着西北国门,我们槽兵四处清缴倭寇、土匪和海盗,可是到底谁是贼,谁是寇呢?土匪抢劫杀一人,要一命赔一命,可是承恩侯的一万件破棉衣会杀死千万人,为什么他依旧还是高高在上的侯爷?我们不能动他分毫?像承恩侯这种大明贪官污吏何其多?难道我们以性命守候的,就是看着他们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继续祸害百姓吗?连倭寇都没能让我断胳膊断腿的,反而是自己人让我三个月都不能摸兵刃了。”

乒!智百户尚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捏成拳,重重的砸在桌面上,桌上拨开的花生壳被震的飞起来,他眼中的戾气也同时飞起,说道:“难道真的是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吗?我当兵这些年,就是为了让这些蛀虫养得更肥胖一些?任由他们祸国殃民?如果真的如此,这兵不当也罢了!我还不如去当一个侠士,专杀贪官污吏,反而能救更多的无辜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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