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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重生]_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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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玫瑰

  成永和对着一旁的玻璃镜理了理头发,朝坐在沙滩边的裴向雀走了过去,自认露出一个风流倜傥的笑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呆着,不无聊吗?”

  裴向雀戴着耳机,原本对外界的声音就不敏感,压根没听到他的说话声。成永和装了会绅士,可惜内里不是个东西,再也演不下去了,便伸手拽了裴向雀的耳机,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怒火都快要压抑不住,“你装什么?怎么不说话?”

  歌声突然停止,裴向雀都懵了,转身过来却不是陆郁,而是一个陌生人,并且来势汹汹。

  他自然不晓得什么是搭讪,只是单纯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好人。裴向雀这么想着,向后退了两步。

  成永和看到小美人漂亮的脸上满是不高兴,压下了脸上的恼火,准备再接再厉一把,只可惜他的手还没有再碰到裴向雀的肩膀,陆郁就已经赶来了,踢中了他的膝盖。

  成永和一只腿直直地跪了下来,那一处的沙子里正好藏了几块小石子,他的右边膝盖传来一阵钻心的痛。

  陆郁的脸色阴沉的能滴下水,说话时还是漫不经心的,“你是想干什么?”

  成永和感觉十分怪异,他不是个胆小的人,虽然没有负担起家里的重担,但是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的大人物,都是从小见到大的。眼前这个男人如此年轻,可是带给他的压迫感和震慑力几乎让他忍不住站起身后退示弱。

  从外表来看,他甚至还没有自己的年纪大。

  不过这里是自己的地盘,即使眼前这个人再厉害,也没什么用。他想到这里,胆气便上来了,龇牙咧嘴地爬起来,“你他妈的什么本事敢在这里动手!”

  他们这里闹腾得厉害,开发商那边看不到成永和,便问了那个女人一声,转了几圈才看到这边的情景。

  他才开始并不想掺和进来这种事,只是遥遥地看了一眼,发现对面的那人有些熟悉,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急匆匆地赶过去。

  果不其然,他多走了几步,打了个招呼,“陆先生。”

  自从陆成国接近退休,陆辉又被赶到了国外,陆郁在淮城就从陆三少变成了陆先生,加上他原来的手段,没人敢小觑了他。

  他的的家世和能力是没办法和陆郁相比的,问:“陆先生这边出了什么事?”

  陆郁的记性好,上一回酒宴见过一次的人这回还有些印象,知道是淮城的人,便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

  成永和这个人还是很会看人眼色的,见开发商这边的人都是这么一副近乎讨好的姿态,虽然不舍,但还是把小美人抛开,立刻道了歉。

  陆郁只瞥了他一眼,和善地笑了笑,“既然道歉了,我也就不追究了。”

  他和善地笑起来,反而让人一阵胆寒。

  待陆郁领着裴向雀走后,成永和对身旁那人说,“您不会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生意产生什么影响吧。”他们家想要打开淮城那边的市场很久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开发商愿意接引他们进来,当然不容错过。

  那人沉思片刻,想着方才陆郁的脸色,“不会的。”暂时不会。

  他总觉得,以陆郁那人平日里的为人处世,有人想动他的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而另一边,陆郁正在安慰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怎么害怕。他没听懂那人的话,陆叔叔又及时赶来,将他保护得严严实实,他有什么害怕的?

  陆郁看着他,“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待着?”

  这世界坏人这么多,而他的小麻雀这么好,总有人觊觎。

  经历过这个小插曲,裴向雀喝了几口陆郁带回来的酒,他从前没喝过,此时皱着眉头,不晓得有什么好喝的。

  陆郁问:“歌练得怎么样了?”他是知道裴向雀于唱歌上的天赋的,从前无论是什么歌,他只有听几遍,就能唱的差不多。

  裴向雀有些害羞,手里拿着耳机,“不,不知道……暂时,陆叔叔不要听,等到,等到我,学好了,在,在舞台上唱。”

  陆郁饮了一口冰酒,“嗯。”

  烟雾袅袅地自陆郁的食指与中指间升起,他在不远的地方站着,恰好听不到裴向雀的歌声。

  裴向雀的音律感极佳,即使没有专门学过声乐,凭借天赋听了几遍后,头一回就能将这首歌模仿得七七八八出来。再练习几遍以后,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唱出来了。他竭尽全力地想要唱的更好,至少比那个人好。

  幸好,被成永和耽误的时间不长,裴向雀练好了这首歌,抓住时间赶到后台的时候,倒数第二位唱完了歌,正在对坐在舞台下最中间位置的女孩子表白。周围的亲友一团哄闹,女孩从一旁的楼梯走了上去,男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揽在怀里,灯光打在两人身上,他们开始接吻。

  裴向雀站在后台,顺着灯光呆呆傻傻地近距离看到两个人亲吻的场景,不仅脸红,耳垂都是通红的。

  在一边调音的工作人员打趣这个漂亮的少年,“嗯,长得这么好看,哪个小姑娘不喜欢你?还没交过女朋友,看到这还脸红什么。”

  裴向雀愣愣地在原地踌躇,似乎是很害羞不肯说话的模样,工作人员又逗了他两句,便走到另一边了。

  两个人在台上缠缠绵绵闹了很久,女孩才被放了下来,两个人牵着手下了台。

  最后亲友散去了,座位上只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大多数还是贪图这里人少清净。乐团唱完歌后,都是个人展示了,水平肯定不高,才开始原先的观众还会有些兴致,越到后面走的人越多。刚刚那对情侣的朋友是走掉的最后一拨人。

  工作人员整理完了舞台,轻轻推了他一下。

  裴向雀不在意这些,人有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想唱给自己的陆叔叔听。

  他头一回走上舞台,即使是天生胆子大的人,也难免发怯。更何况裴向雀被称作为小麻雀,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成为过别人眼里的焦点,走在台阶上小腿都发颤,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了下来,最后还是稳住了。

  裴向雀走到舞台中央,半阖着眼,不敢挣开看下面的情况。按照陆郁的吩咐先试了试麦克风,他不懂得分寸,呼出来的气息太大,传遍了整个舞台。

  裴向雀自己都被这么大的声音都吓到了,稍稍退后了两步,又慢慢地走上前,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表示陆郁,他坐在方才那个女孩子的位置,也就是最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位置,裴向雀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台看到的接吻的场景,他和她,陆郁坐在女孩子的位置,而他站在舞台之上。

  裴向雀咬着唇,把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摇了出去,只要看到了陆叔叔,他便有无限的勇气,能够坚定地站在这里。

  那首歌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不算太高,可是单纯喜好唱歌的却总唱不好。裴向雀环视了舞台周围,他的眼里只有陆郁。

  裴向雀张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直接唱歌,打开嗓子的第一个音调就是歌曲标志性的高音。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周围的乱哄哄的嘈杂,原来还在闲聊或者看着手机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抬头朝舞台这边看了过来。

  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聚光灯围绕着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聚光灯是有魔力的,有缺陷的面孔在聚光灯下缺陷会无限放大,而裴向雀的模样却比往常更加出众。

  裴向雀与普通人相比,纵然不太会讲话,可也有更坚定的意志,他听不懂,便不会动摇,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陆郁都看怔了,他的金丝雀天生适合舞台。

  他鼓起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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