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菊内留香_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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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小庄:“比不比你漂亮不知道,但肯定比你英俊……”

  石观音那套女装似乎比照他的身材连夜赶工出来的,十分合身,段小庄这具身体倒和他原来长得有七八分相像,且一样是常年宅在家里,不事生产,又常常熬夜赶稿,肤色苍白,下颌尖尖。身材和上辈子不一样,更矮更瘦了。这就是现代写手和古代文人的区别,现代写手每天坐着,多少发胖,至少不会太瘦,而古代文人则是苦读读得身上没几两肉。

  但这样的肤色和身材倒让段小庄穿上女装竟然挺合适,他看着镜子里那个披着长发脸色苍白的“女人”,忍不住道:“看起来倒挺像弃妇的。”

  长孙红:“如果楚留香不要你了,你就真的是了。”

  段小庄:“……”

  他有点无语,按照小说惯例,不管是BL文主角还是种马文男主,穿上女装都不会丑的,BL里的穿上就是绝世美女,种马文里的穿上也是美女,二者的区别就是BL文里的小受穿上女装后是和男人搞伪BG真基,种马文男主穿上女装是和女人搞伪百合真BG。

  怎么段小庄穿女装虽然算美女,却那么像弃妇。在场有男有女,但他和哪一个都不合适。

  和长孙红站一起,那就是旧爱新欢,妻不如妾的最好代表;和“吴菊轩”站一起,就是家暴典型,可以直接打个知音体标题:“成亲十年——拳打脚踢的日日夜夜”;和长孙红、吴菊轩俩站一起,就可以合并成一个故事了,“男人啊,缘何为了美貌的新欢对结发十年的妻拳打脚踢”。

  他们仨站一块儿,就是活脱脱一出家庭伦理剧最佳演员,再加上石观音,那简直生生一个助纣为虐、折磨儿媳的恶婆婆。

  段小庄越脑补越恶心,真是写手的坏习惯,看到什么都忍不住迅速脑补出一个故事大纲。不过这个故事也太狗血了,估摸稿子台言出版社都不要,只能卖给《知音》。

  在段小庄入戏到忍不住幽幽的望着两人时,长孙红和无花也浑身不舒服了,长孙红喃喃道:“我怎么觉得怪怪的呢……”

  无花也蹙眉道:“我也这么觉得。”

  段小庄:“你们不是两个人。”

  长孙红:“……?!!”

  段小庄:“妹子你理解能力也太差了,不是说你们不是两个‘人’,是说你们不是‘两个’这么觉得的人,是三个。”

  “哦……”长孙红长长哦了一声,然后奇怪地问:“那第三个是谁?”

  段小庄:“……”

  无花:“……”

  长孙红:“……”

  段小庄转向无花:“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作为她的丈夫,你有何感想。”

  无花:“……”

  正文 第十五章

  实际上石观音昨日只是短暂的回来一住,单为了整治段小庄和挖出极乐之星的下落,现下知道了,便回去了,也没看见段小庄的弃妇样。

  对于段小庄倒是个好消息,不然他还要面对石观音的百般嘲笑,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性的。

  而按照原著情节,待到下一次石观音上船,就是要和楚留香PK了,也就是说,段小庄的性命已经有了六七分保证。接下来只要楚留香顺利弄死石观音,《楚留香传奇之大沙漠》的剧情便基本完成,段小庄就可以回家了。

  他除了知道过些天楚留香和石观音都会来鬼船,其他的一概不知,连天数也不知道,何况剧情因他发生了一些变动,也不知道究竟准不准确了,目前能做的只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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