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渣男滚滚哒_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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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女主倒是一往情深难能可贵,但对女配许若秋,却是薄情寡义。

四年前,方森译遇见了许若秋。

童年时期,许若秋的父母因受不了贫困和争吵,双双跳楼,给许若秋留下孤苦无依的处境和永远无法磨灭的阴影,在被所谓的亲戚们让来让去后,她终究是去了孤儿院。

如果她是女主,可能会在孤儿院长成一个自强又励志的少女。

但她没有,她的心理渐渐地形成了扭曲,心胸狭窄,好胜且嫉妒心强,善于算计,总是一脸凉薄与淡然,但内心却恨死了自己贫穷和平庸的处境。

十六岁那年,她因为一张与蓝晴筱相似的皮相,幸得方家大少垂怜,被带出了孤儿院,住进了这所两层小别墅,过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锦衣玉食的生活,还被资助了学费,得以上最好的高中,考梦想的大学。

她耍着心眼儿招惹方森译的注意,变着法子讨对方的喜欢。

如是想方设法、费尽心机,不仅仅是因为想过得更好,还因为——

她爱上了这个英俊成熟的男人。

但她一开始并不知道方森译是将她视作蓝晴筱的替身,所以她过的很幸福,但是她不明白,为什么方森译总是看不惯她的种种行为习惯,要求她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改变自己的兴趣爱好,改变自己的情绪表达方式,改变自己的语气谈吐。

后来她才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她除了这一张脸以外,都没有半分与蓝晴筱相似,所以理所应当地招得方森译的厌恶。

伤心过,绝望过,但她终究是委屈自己以达到方森译的期望,穿明艳的洋装,心里却下着雨,看中西浪漫的小说,心里却是秋风萧瑟。

她逼迫自己变得爱笑,但散不尽凉薄的眉眼却让她看起来分外清冷,一点都不像笑若灿阳的蓝晴筱。

这一点让方森译很不高兴,他甚至提出,等过半年就带许若秋去整容,调整眼角。

若秋很害怕。

她怕等到自己外观上与蓝晴筱如出一辙后,方森译又会失望地发现,她同蓝晴筱在骨子里根本是两个人。

可是,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外表是他人的,她的心也是他人的。

那她是谁呢?蓝晴筱,还是许若秋?

亦或……两者都不是,只是一具空壳。

迷茫痛苦,她开始憎恨,怨毒地憎恨着蓝晴筱。

她慢慢有了这么一个想法: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蓝晴筱不在了,那方森译就不用等待了,他别无选择,只能忽视自己与蓝晴筱内在的区别,接纳自己。

只要蓝晴筱死了,她许若秋的幸福,就真真正正地刻着她自己的名字。

于是她变成恶毒女配,全心全意对付女主。

当然,在正常小说里,每个与女主过不去的女配最终都是不会称心如意,好一点的结局就是被女主点化,回头是岸,洗白了后真心祝福女主和男主幸福,从此退出读者视野。

但素有“女配后妈”之称的柯清怡可不喜欢这样写,所以心满意足地虐完女配后,她就哼着歌弃坑了,连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留给女配。

也难怪会被读者诅咒,被众女配们拿着火把来质问……

不过柯清怡现在回心转意了,她要替女配出头,狠虐渣男。

她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方森译见到自己后的失神,凭她作者本尊的直觉,她知道,方森译心里对若秋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然,他完全可以到大街上找一个比若秋的性格更贴合蓝晴筱的女人,然后直接带她去全面地整个容。

哼,方森译,我要让你此时心头攀的那根嫩藤,长成交错的荆棘,扎得你整颗心滴血成妖娆的玫瑰。

老娘的女配要开挂了!

柯清怡如是想着,脸上却始终是不成不变的微笑。她缓缓地站起身来,言行举止优雅得无可挑剔:“方少看我这一身灰的黑的,早就觉得碍眼了吧,我这就上楼去换。”

“站住。”

方森译下意识地就伸手去拉住柯清怡,等回过神来时,手里已经握着对方细瘦的手腕。他顿了顿,沉声道:“你不用去了。”

他也是今天才发现,不和晴筱穿一样风格衣服的许若秋,看着也不没那么令人不快。

柯清怡的笑容里却多了几分嘲讽:“也对,方少用书砸我可比等我上楼换衣服来的时间短。”

方森译万没料到柯清怡会反过来蛰一下,登时火冒三丈,“嚯”地一下站了起来,捏住柯清怡的下巴,恶狠狠道:“你敢阴阳怪气地跟我说话?”

管家在旁边看得一身冷汗,但柯清怡差点笑了出声。

原来她经常在文里写的男主“用修长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是这么一个效果啊!

艾玛哈哈哈哈哈哈哈霸道的确是霸道了,但怎么那么中二!

看着柯清怡脸上扩大的笑容,方森译更恼了,直直逼到柯清怡脸前,道:“你笑什么!”

柯清怡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跑出状态了,赶忙收回来。她毫不畏惧地直视着方森译,道:“方少,要我整天笑嘻嘻的人,不就是您吗?”

方森译咬牙切齿道:“许若秋,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脑袋进水了吗?!”

下巴被捏得生疼,柯清怡垂下眼帘:“多谢方少关心,我没有什么事,只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事情。”

察觉到对方因疼而微皱的眉头与颤抖的睫毛,方森译不自觉地减轻了手上的力度,但他的语气仍然冷漠:“想通了什么?”

柯清怡再抬眼的时候,方森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倒映出来的他的身影,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没有炽热的爱慕,没有善意的包容,更没有熟悉的难过与渴望。

平静得像一个陌生人。

柯清怡淡淡开口道:“方少不是拿我做蓝小姐的替身吗?没问题,都做了那么多年了,我也都习惯了。我会穿方少给我买的衣服,读方少给我买的书,最喜欢吃的水果会是蓝小姐喜欢的草莓,最喜欢的乐器会是钢琴,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最喜欢的颜色是橙色……”

说着,她自己低笑了两声:“可心理暗示了那么多年,我还是忘不掉,其实我最喜欢吃的是葡萄,我不喜欢西洋乐器,我最喜欢的花其实是蔷薇,我也不喜欢橙色,我喜欢深蓝色。不过,这些毫无意义的小事,只有我自己难以忘怀吧,毕竟方少从一开始就不在乎我自己的喜好。”

方森译动了动嘴,想要让柯清怡别说了。对方的一字一句,不知为何,像一根根细针,慢慢地扎进他的心头,乍一看毫发不伤,实际上已经渗出了血来。

他从不知道少女原来爱吃葡萄,也从不知道少女喜欢的是深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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