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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考场妖精_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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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男人想亲亲她,那婢子非得欲擒故纵地躲了躲,就是不让对方得手,偏让对方围着红烛追她,戏弄似的逐了几圈后才给得逞。得逞后,男人自然满心欢喜,将佳人搂抱在怀,大臂拦腰抱起,佳人羞怯地惊呼出声,不依地用粉拳捶他,男人也不恼,反而还嬉皮笑脸地往上凑,烛火越烧越望,两人倒是越凑越近,最后黏乎在了一起,好事便水到渠成了。

  而另一房里,那当家主母成天只知道绣花和摆弄金银首饰,对此一无所知。光是玩情趣、讨男人欢心这一手,那只知宅斗的正房就不知道输了这小婢女多远,难怪被人死死瞒在鼓里,还把丈夫回心转意的希望寄托于一个不知风月的幼弟身上。

  “他今日去了何处?”江殷端起身旁的酒杯,顺滑黑亮的长发静静地垂在脑后,浓密的长睫将那夺人心魄的眸子遮盖住,他继续问道。

  “小公子今日去了花街,待了三个时辰才回。”

  闻言,江殷脸色有点难看,修长的手捏着葡萄夜光杯的力道加重,杯子上已经隐隐有了裂痕,“竟无人拦他”

  “回禀王爷,没有谁会跟银子过不去的。”只要有银子,管你是不是异族或外邦来客,那些个灯火通明的地方自然是畅通无阻。而且,那小公子一看就是逛秦楼楚馆的常客,虽然可能不是去行那事儿去的,毕竟对方出来时面颊发红,眼眸晶亮,但那衣衫却规规整整,毫无逾矩,恐怕是画春宫去的。

  下属能想通的事情,江殷自然也想得通,他那桌上的画册就是明晃晃的证据,但他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只觉得那些地方污浊得很,他不想让那纯净如玉的孩子过早接触到这些欢场情爱。

  江殷想起他刚封王出府那会儿,有一次拜访秦府,隔着老远看到一个身量极小的孩童,小脸蛋粉雕玉琢的,长得倒是颇为秀气,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带着泪水,表情凄楚哀伤,仔细看看,那稚嫩的手心里还捧着只几欲垂死的蝴蝶。

  当时他这个亲王的名声已广为天下所知,连异族都知晓他,称戚后极端的美艳,生有一子,美貌亦然,随帝王御驾游京,所到之处,无人不为其容颜风华所折。

  而当时那个小少年也是对他一眼惊艳,却让他心里升起一丝厌烦,再没多看一眼,便甩袖走人。

  可是自从上次街头会面,明明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不知对方的身份,他却鬼使神差般记挂着对方的身影,魔怔般念念不忘。

  待从对方房内挖出了那尘封多年的诗作《凛凛寒中蝶》时,他才忆起,原来他曾见过对方儿时的模样。

  此诗描绘了北风惨栗,主人公于枯黄树下捡了只不甘垂死的蝴蝶,哀其欲死,将其埋葬。全诗明明是稚子般的口吻,但真情实意,令人读之心伤、面露动容。

  生动的诗作,也让江殷忆起了早被抛之脑后的这段往事。他不明白,为何多年前一面,他对两人的会面无动于衷,多年后一遇却如此牵肠挂肚。

  记忆已经模糊,他也记不清对方当时的模样了,但凭着诗作,他眼前似乎也真真出现了一幅画,小小的阮玉儿在大树下蹲着身子,将那死掉的蝴蝶埋起来,那双乌黑黑的眼睛漂亮得惊人,那小睫毛似颤非颤,倒像是蝶翼,又似那白嫩手心里蝴蝶颤颤巍巍的翅膀,稚气却动人,令冷情的他心中泛起无限的疼惜。

  算算时间,写下这首诗的时候,小家伙恐怕才八岁,却已经初露了湛湛灵气。

  会埋藏蝴蝶,心地倒是善良,心肝儿也柔软,一双眼睛里几乎没有坏人,这样也不好,极其容易哄骗。比如那恶毒的嫡姐、那下贱的婢女,一个个都敢欺负他利用他,那孩子倒好,端着个懵懂模样,毫不知情,令他胸腔里的愤恨和心疼揉碎,最后只能化为一句浅浅的叹息,罢了,他会护着他的。

  他不止一次去偷偷观察过那小家伙,每每看对方全心全意扑在画作上的模样,一双泛着无限的痴迷的宝珠眼眸胜过无数异域珍宝,让他心尖发颤,只希望这小家伙全身心的眼神能够转移到他身上,为他有一时刻的停留。

  就像个痴儿,光沉浸在画作里,旁的一律不顾,不饮不食,可爱又可怜,让他软得心疼,只觉得这小少年如他一根肋骨,不放在身边就心里空落落得慌。

  “主子,既然喜欢,何不将人带在身边?”跟随了他多年的下属不解地问。

  “罢了,一个孩子的迷恋能有多久?”一时的喜欢就跟摆弄稀奇的珍宝般,恐怕在那孩子眼里,除了吟诗作画这脱俗的事物,便再无他物,也再无心神可置于他物。

  ————

  秦府

  嫡母李氏穿着孔雀蓝绣花鸟挑线裙,雍容华贵地坐在主位上,姿容不俗,看得出嫡女那曾名震皇都的容貌便有七分遗传于她。

  “此话当真?”此刻她脸色相当难看,她刚把那佛庵里吃斋念佛的老夫人打发走,便从嬷嬷嘴里得知这荒诞的消息。

  “哎哟,我的好夫人,这事可做不得假。”嬷嬷的容色也相当慌张,几无颜色,还左右探了一下,当心隔墙有耳。

  “……”李氏美艳的面容苍白如纸,这个嬷嬷曾在皇宫里当过差,负责过多年秀女入宫时的体貌检查,经验了得,从宫里出来后便当了李氏身边的得力助手。

  这个老婆子虽然已经开始有些老眼昏花,但是脑子还精明着呢,那看人的本领也尚未愚钝,府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揣在心里,随随便便一个经过的丫头都知道是哪房的,厨房仓库账房哪里扣了点不合理的银饷更是了若指掌。

  她此番跟夫人回府,彻底吓得晕厥。只因她看着那些个后宅的姑娘们,一眼就可以知晓对方哪些已经失了清白,哪些还尚留着完璧之身,甚至哪些已经有了身孕,这一系列的检验根本无需流程、亦无需经大夫之手,心里就跟揣着明镜一般雪亮,自然赶紧来跟夫人通报口信。

  “这该如何是好?”如果让秦老爷知道,后宅几个姐儿还未出嫁便被人破了瓜,恐怕后果不堪设想!这样想想,李氏就一阵心惊肉跳,尖利的指甲忍不住就捏紧了置于膝上的锦帕,不用说,到时候算起帐来,她这个当家的绝对逃不了!

第54章 掌上明珠副本7

  蹲在醉仙楼台阶下要饭的乞丐小子, 眼里盯着人来人往, 道:“喂, 你当真不回去?”

  旁边另一个身量更小点的乞丐抱着膝盖,身前也摆着个破碗, 表情颇为认真地点了点头, 又把前来拉他回去的仆役打回去。

  开玩笑, 秦阮玉性格软好欺负,就算有怨气, 也只敢藏在心底,委屈一段时间后就自个消化了,上辈子秦府也发生这茬的时候,秦阮玉被人好好哄了一遍后, 就乖乖回去了。

  不过他季海衡可不是一个随便任人搓圆捏扁的人物,在回去之前也非得把秦府的名声搅臭不可。

  于是秦府的仆役一来拉他, 他就哭, 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含着一泡眼泪,那些人一靠近他,他就狂掉泪珠儿,哭得惊天动地,活跟回去后就会被那群姐妹们生吞活剥了一样。

  哭着的时候还手脚并用,拳头狠砸在那些胆敢强迫他的仆役身上,但那捏起来的拳头实在小,在旁人看来, 就跟打在棉花身上似的,但那些个下人却一脸吃痛,不敢再拉。但也不想任由这主儿继续在外面胡闹,毕竟这主儿发作,偏偏好巧不巧地选在人流最多的醉仙楼主街发作,路过的有平头百姓也有不少上流社会的成员,一个个看热闹不嫌事大。

  很快,秦府小少爷当乞丐的消息就跟长了脚一样飞满了全皇都,成了别人嘴里津津乐道的谈资。别人都当这个秦少爷疯了,宁愿当乞丐也不愿回去当个富贵少爷,为什么疯的原因就很值得深究了。

  仔细一看那传闻中的小主人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面还打着红的绿的补丁,落魄的小模样看着实在怪可怜,嘴里那要饭的台词也喊得顺溜,看来是被逼得没法了,有好日子过谁想要饭啊?

  百姓们交头接耳,直道这场戏可真好看,平素端正的秦家后宅扯出一大堆龌龊事,据说一群好姐妹为了一个外来的男人大打出手,逼得未及弱冠的庶出小少爷吓得哭着逃府,数日不肯归家。

  也有不少人是见过秦阮玉曾经的模样,长得漂亮,小脸俏生生、气质仙凌凌,结果现在可好,一个天然贵气的小公子转眼间就成这幅模样了,嘴里还大声哭着:“姐姐害我!姐姐害我!” 眼泪几乎糊花了脸,看着比实际年龄还小,大家都唏嘘不已,这有十三没有?造孽哦!这高门府第里就是多龌龊,一点也不给庶子活路!为了个外人欺负庶弟是个什么事啊!

  外面流言纷纷,说实话秦老爷也很气,但他更气的是,什么时候秦家变得那般乌烟瘴气,那些个清白姑娘一个个花枝招展,穿得跟个勾栏红牌一样!

  秦老爷承认,他是不喜欢阮玉儿,他最后悔的是,他当初遂了阮玉儿娘亲的临终愿望,给阮玉儿取那破名!结果性子还真的跟女儿家的绣球一样软!这也是他不喜这孩子的缘由,一点野心都没有,一点都不像他的种。

  就算再不喜,好歹也是他的骨肉,虽然是庶出的,但手心手背都是肉,指甲盖的肉也是肉。

  但他就入个仕、当个官,那孩子就跟雨后春笋一样蹭蹭蹭往上窜,他这个当父亲才想起要纠正他的软乎性子。刚端起严父的架势,结果“让为父来教你人生道理”的架势还没摆完全,孩儿就已经跟他脖子那般高了,性子彻底也拗不过来,醉心诗画,旁的一律不管,反正他孩子众多,这个倒了再扶其他的便是,他就彻底放弃这个庶子,听之任之去了。

  结果竟然闹出这样的事出来,他怒不可遏,不喜欢不代表不了解,他还是比较了解阮玉儿那脾气。

  说那孩子会伤人,他可不信,他年纪大了不代表他糊涂,按阮玉儿的性情,估计踩死只蚂蚁都要凄凄怨怨地写首悼亡诗,这样软趴趴的性子怎么会去伤人?就算真的被逼急了伤人,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胳膊小腿能有什么力气?

  面对满面怒容的秦老爷,那些姊妹们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自然惹得秦老爷更加勃然大怒,坚定了绝对是这群刁女把人欺负狠了,让那孩子彻底寒了心,要不然以阮玉儿那性子怎敢那般倔?

  嫡长女流了孩子,现在还没醒,庶子又被吓得不敢归家,秦老爷气得心烦意乱,正巧遇上被他派出去找人的下人们也无功而返,他更怒了,气急败坏地张口破骂:“一个孩子,你们都抓不回来!简直饭桶!诚心让全皇城的人看咱们秦家的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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