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全能挂逼_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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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陆人类的寿命很长,不遇意外,活个两百年不成问题。所以回到个人空间之后,方宜臻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他看了眼宠物系统,墨水的标志是只喵爪,现在已经灰掉了,大概如他所说,回归本源了吧。他出神地想了一会儿,很快,系统给出这个世界的评星,四星,也就是说他还得继续选择困难模式,直到刷满五星。

他收拾好情绪,进入了下一个世界。

一睁眼,柔亮天光从落地窗外投射进来,暖洋洋地洒在米白色的羊毛地毯上,空气中漂浮着四处游弋的浮尘清晰可见。他抬手,想挡下光,横亘在眼前的手肌理细腻肤质白皙,青色血管纵横盘踞在皮层下,而五指则是匀称细长,指甲圆润饱满泛着微微的粉。

方宜臻适应了光线后打算起床,刚一坐起,就僵了僵。

下身好像有点黏黏腻腻湿湿冷冷的感觉。

……做春梦了啊?

他认命地脱下内裤,穿上拖鞋,进浴室洗内裤去了。

浴室的装修十分豪华,方宜臻一进去就被各处的金光闪闪晃花了眼,目光移到巨大的落地镜上时,微微愣住了。

镜中倒映出的身影体型修长匀称,宽大的纯黑色的睡衣罩在身上,显得人有些过于苍白清瘦。衣服下摆遮到大腿根部,完全露出两条骨肉匀停的长腿,随意的站姿更使得他有种半遮半掩的惑人意味。方宜臻走近一步,端详起原身的脸庞。

睡得有些乱的黑色碎发下是一张精致地过分的脸蛋,细薄的嘴唇艳红如丹寇,眉形秀挺,鸦羽般细密浓长的眼睫下是一双眼波潋滟的桃花眼,眼角微挑,极尽风流美感,此时因刚从睡梦中清醒,眸中略显惫怠,却有种无形的慵懒与颓靡风情。

方宜臻愣了一会儿,想道,长着这样的风流面相……有种不太妙的感觉啊。

他一边洗内裤一边接收世界梗概,了解了之后长叹一口气,相由心生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原身名叫沈云逸,二十岁,在A市某艺术学院就读,是娱乐界巨擘沈家的二少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打小以来没受过任何委屈挫折,沈家人对他的纵容近乎毫无底线。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沈云逸养成了孤僻乖张的脾性,是个气质阴郁颓废到令人生不出好感的家伙——即使他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心驰神往的面孔。

看起来,沈云逸就是一个典型的堕落子弟的形象,然而当掀开那层华丽璀璨外表,掩藏于下的却是隐蔽到近乎无人知晓的真相。

沈云逸并非沈家夫妇的亲生儿子,而是沈太太何雷芳从一户落魄人家买来的。

当年何雷芳怀孕期间,沈家遭遇数次大大小小的动荡,虽未及根本,却也惊险无比,而当她即将临产之际,时年五岁的长子沈明修却遇上了绑架,险些丧命。一连串的事故令她心惊不已,拖着大腹便便的身子去了寺庙祈求阖家平安,后得到所谓的“得道高僧”的指点,直言道她腹中胎与沈家气运相冲,如若养在身边,必定是不死不休。

本来就相信这些神神道道的理论的何雷芳回想起怀孕之后发生的林林总总,当下就信了八九分,打定主意后那僧人告诉她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等孩子长到成年,戾气磨没了,再接回家。于是她也不敢告诉先生,在医院生下了孩子后就偷偷通过关系,将孩子送去了国外养着,随后又在黑市买了个被遗弃的婴儿,做足了这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

那个被买来的婴儿,就是沈云逸了。

何雷芳的确藏得很好,二十年来,全家人都被她蒙在鼓里,毫无所察,而沈云逸不知为何,五官有三四分与沈家夫妇相似,所以没有任何人想过他不是沈家人这种可能。

何雷芳一直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将沈云逸带回家,他恐怕早就死了,哪能好好地长到现在,所以即使朝夕相处二十年,也对他没有多少感情。她自认为这样富贵无忧的日子就是给沈云逸最大的恩赐了,哪儿还会去教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孩子做人的道理和三观的树立?而且因为脾性顽劣乖张,相貌又有点异乎寻常的邪性,故而他父亲沈正轩和哥哥沈明修都跟他不太亲近,在这种缺爱的环境下,沈云逸无可避免地越长越歪了。

……是真的歪了。各种意义上的。

方宜臻揉搓着手里的内裤,回想起残存在他脑海里的,昨晚的艳丽颓靡梦境,他的脸就直接黑了一半。

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沈云逸侧卧在布满花瓣的大床上,白皙柔软的躯体深深陷入柔软的床被之中,他墨发胡乱搭在漂亮地过分的脸上,眼眸微张,水光迷离,微挑的眼角中流泻些无限风情。

随后他轻启艳如丹寇的嘴唇,软软糯糯地喊着:“哥哥……”

随着他缥缈动听的尾音落下,一道高大的人影覆盖了上去,之后就是一场令方宜臻惨不忍睹的酱酱酿酿被翻红浪,捆绑铃铛皮带蜡烛无所不用……

而现实中,深陷于瑰丽梦境中的沈云逸满面潮红,抑制不住情潮,遗精了……

我、去、你、妈、的!

方宜臻黑着脸,手下用力,几乎把内裤搓烂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沈云逸的确对沈明修抱有隐秘而火热的恋慕之情,而且还恬不知耻地数次有意无意地勾引,姿态犹如求欢的低等动物一样,不堪入眼。显然沈明修也是又气又怒,每每都是声色俱厉地训斥,看到弟弟吧嗒吧嗒掉眼泪,他又只好软言相劝,试图把沈云逸往正途上引,但沈云逸很快又会重蹈覆辙,勾引示爱的手段越来越低劣。就在前两天,他他他居然给自己的哥哥下药……虽然最后没得逞,但沈明修那黑如深渊阴如地狱的神情,吊儿郎当的沈二少当场就吓软了。

方宜臻一脸严肃地想,沈明修的忍耐大概要到极限了,而且沈家真正的二少爷也在不久前得知了真相,每天都催何雷芳将他接回沈家,要不了多久,沈云逸就该光荣退位了。

方宜臻思忖着,看来他得主动点,自个儿收拾包袱离开沈家,否则被沈家夫妇和沈明修扫地出门也太难看了。顺手捞点东西,短期内肯定饿不死,之后再找讨日子的活计。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这个世界的完美人生buff是“戏入骨”,前后一连接,他就想通了当中关窍。沈云逸是艺术学校的学生,何不利用这个技能,去演艺圈混口饭吃呢?沈家是娱乐界巨擘,他现在又顶着沈二少的身份,找到入门的路子不难,而之后离开沈家,这些曾经的家人也不至于对他赶尽杀绝,他有能力傍身,何愁以后不能飞黄腾达财源广进?

方宜臻越想越觉得可行,对自己这次进了个糟心的角色的怨气总算小了些。

无论怎么说,沈云逸这张脸是真的绝了,在现在这看脸的社会上,完全不用担心没出路。

※※※※

方宜臻从衣柜里那一排花里胡哨的衣服中勉强挑出一件白t和深色紧身的牛仔裤,之后又好好地梳理了一下原本走颓废糜烂风的发型,整个人的精神气瞬间焕然一新,虽然眉眼间流转的秾丽媚态改变不了,但忽略脸的话,气质还是很干净上进的……

今天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方宜臻卡着沈家人用完早餐的点下了楼,却没想到竟然在餐桌上看到了本应该到公司的沈明修。

他顿了顿步子,想着反正自己也快离开这里了,而原身跟沈明修也彻底撕破脸了,继续端着也没意思,所以一言不发地走了过去,在餐桌前坐下开始吃早饭。

沈明修背靠着柔软椅背,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一本商业杂志,他的五官跟沈云逸有三分神似,只不过沈云逸偏向邪媚,而他则是冷清俊美。他的面部线条十分深刻冷峻,英挺的长眉下是一双亮如寒星的眼眸,不冷不热地斜着睨过来时,有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禁欲的性感。

两人目光无意间碰撞,方宜臻很快就平静地垂下眼帘,专心地吃早饭,同时不着边际地想着,虽然沈云逸这人太不靠谱,但是眼光倒真不错。

不过沈明修大概是恶心惨了他,这么一想,方宜臻就觉得他们还是两不相见地好,免得互相不舒服——毕竟他现在一看到沈明修就想到昨晚的限制级春梦,只觉得眼睛都受到了强奸好吗!

而这时,沈明修的眸底却划过一丝几不可见的诧异。

他不露痕迹地看着今天突然换了个人似的弟弟,眉尖微微蹙了起来。

平日的沈云逸打扮入时又招摇,什么丁零当啷的挂件都往脖子腰上挂,一头浓密黑亮的头发硬生生被他捋地凌乱颓靡,尽管装扮显眼,气质却阴沉沉的,与那色彩浓郁的五官结合,只让人觉得乱七八糟,不伦不类。

他也曾数次训诫过他,然而他却执拗地坚持自我,久而久之,沈明修也就懒得管他了,再加上他在公司事务繁多,常常是夜不归宿,与还在上大学的弟弟没什么感情交流,自然关系算不上亲密。即便小时候真心疼爱过他,也被磨没了,更何况,沈云逸对他竟然还有那样逆伦的心思……

想到几天前发生的事,沈明修的面色微微暗沉下来,即便现在的沈云逸看起来与之前迥然两异,他也没有兴趣了解缘由,于是收回目光,不再看他,不冷不热道:“快点吃,马上到时间了。”

方宜臻正叉着个荷包蛋,闻言,下意识回道:“什么时间?”

这时,荷包蛋从叉子上滑了下来,啪嗒一声掉进了碗里,点点滴滴汤汁溅了半张脸。

“……”

还有一滴进眼了。方宜臻闭着一只眼去够对面的餐巾纸,隔得远,他还得站起来弯腰才行,T恤因为他的动作而微微耸起,露出半截白皙柔韧的腰肢,沈明修无意间瞥过,皱了皱眉,回道:“今天你开学,我送你去,顺便去跟你班主任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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