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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_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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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泡了一会儿之后,把脚拿出来,我轻轻走过去,他的脚真是惨不忍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和水泡,我舔了舔他的伤口。   这一夜在金毛被疼痛折腾的辗转反复中度过了。

    

  我们的头顶上,夜空挂着几点寒星,半个月亮悬在空中,我们带领着军队在柔和而朦胧的月光中前进,林木像鬼怪一样扑面而来,夜行鸟类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屏住呼吸,埋头赶路。

  树林里已经被先遣队清理出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大雾在林间蔓延开来,可以看到树木的上半部分屹立在那些滚滚流动的白色浓雾上,只要动作稍微慢一点,前面的人就会被这片浓雾吞噬,再也难觅其踪影。

  金毛和我站在河边,一个个士兵从我们身边走过。

  他们迈入河水中,在黑暗的河面上靠着两根坚固的绳索涉水而过。

  那两根绳索也是金毛带着先遣队设置的。

  这片浓雾出现得很及时。

  我们如同鬼魅般在午夜出现在了盖尔特人的营地。

  战争血腥而残酷,士兵们挥舞着锋利的科里亚短剑,重重的砍在那些睡眼朦胧的敌人身上,将胳膊或者其他身体部件从敌人身上剁下,全身血肉模糊,内脏暴露在外。

  我跟在金毛身边,看着眼前这一幕幕血腥的场景,有时候觉得,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残酷,让人难以忍受,到最后要么崩溃,要么麻木。

  难怪以前还有专门的“战争后遗症”这个词汇来形容在战场上是受到极大地刺激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士兵。

  古代人在这一点上稍微好一点,他们至少还刚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不但是生活,连骨子里也还保留着那些野性。

    

  一个军团士兵把一面旗子插在了被砍倒的盖尔特人军旗上,那是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它用睥睨的神态看着脚下的生命。

  这一夜创造了一个奇迹,金毛用半个军团的兵力灭掉了盖尔特人近万人,而自己的损伤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连老将军亚特都叹服不已,不得不感叹,也许又一个天才将领横空出世。

  狮心军团的名声响遍了整个帝国,盖尔特人也记住了这个血腥的教训。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完全重写了,这几天事情多,状态不佳,对前面写的那版很不满意,晚上会接着更新新章节。

55

55、帝国双壁之洛蒂亚公主 ...

  宽大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封口处用的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形印章,这是老大从科考利亚寄过来告知近况的信件。

  金毛歪在一旁的长榻上睡觉,虽然变成人后,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一天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瞌睡和酣睡中度过,但是只要有可能,他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睡上一觉,这可能是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身为狮子的习惯之一。

  我趴在旁边,有些心急于知道老大的消息。

  

  科考利亚行省那边传来的消息并不太好,老大带去的半个军团并不受重视,在大集团作战中,难免身不由己的会去执行一些困难的任务。

  科考利亚行省原本就是一个多事之地,那里是罗斯帝国最后征服的领土,距离帝国的中心有着漫长而遥远的距离,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和传统,同化程度很低,只要有可能,那里就会想脱离罗斯帝国自治。

  而现在,很多科考利亚人认为机会来了,帝国内乱频繁,外患不断,自顾不暇,甚至连几百年来战无不胜的军队都在盖尔特人的冲击下溃不成军,是时候把那些骄傲的、贪婪的、腐败的、乖戾的罗斯人赶出去的时候了。

  罗斯帝国曾经看起来永恒不朽的权力和荣耀终将衰落,而科考利亚人将尽全力去让这种情况尽快变为现实。

  老大在上一封信中,隐晦的提到了这一点,他从自己接触到的科考利亚人以及军队一举一动中看到了他们蓄积已久的不满,认为科考利亚本土的军队正在蠢蠢欲动,好像在酝酿着什么阴谋。

  我希望他不会一语成谶。

    

  我站起来,跳上那把宽大的扶手椅,上面刻着花神普鲁斯与众位林中女仙在森林中饮酒作乐的浮雕,前爪搭在桌沿,悄悄地看了金毛一眼,他金色的长睫毛安静的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睡得很熟。

  我把那封信从桌子中间扒拉过来。

  我看着那个仰头长嚎的狼头,想起了老大和金毛两个人分别把自己统帅的那半个军团叫做狼群与狮心。

  狼群代表着诡谲多变,团结而又迅疾如风的风格。

  而狮心,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雄狮,勇敢坚定,极其骄傲而不懂畏惧,当然,偶尔的时候这种勇敢会让他们吃够苦头,它们会攻击大型动物,仅仅为了尊严被冒犯,这使得它们常常受伤。这群鲁莽而又让人仰视的草原之王。

    

  我用爪子把信纸从信封中掏出来,即使时间隔了很久,我敏锐的嗅觉依然让我在这张薄薄的纸上闻到了独属于老大的气息。

  字如其人,老大的字也像印刷体一样端正严谨,在字尾的笔画处又比较圆润,我放佛看到了老大在牛油灯下拿着象牙笔或金属笔在纸莎草纸上涂涂写写。

  在圣洛克城的时候,他们通常用的是那种可以重复使用的写字板,写字的人可以用笔硬尖的一头在涂蜡的平面上刻划着罗斯字母,而用扁平的那头涂抹笔误用企鹅再抹出新的平面。

  纸莎草纸并不经常使用,因为价格比较贵,非常容易腐坏,不好保存,通常重要的东西还是会使用蜡制写字板誊写一遍。

  罗斯人用的墨水通常是含有章鱼墨汁的溶液,不管是用什么书写,要辨认这些字迹总是相当困难的,我几乎可以想象后世的史学家们愁眉苦脸的样子。

  老大会仔细斟酌用词,尽量让字母之间留下间隔,而金毛则认为主要意思到了就可以,并且书写的时候丝毫不考虑阅读者的能否辨认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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