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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卿择木为妻_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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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你,杀了我……】

  墨周箫雨用力收紧双手,抱紧北木雪,他控制住体内暴戾地凶兽,他贪婪地呼吸着北木雪身上的味道,那令他平静的味道。

  “想什么?”

  “木头,带我回家……”墨周箫雨将脸埋进北木雪的胸膛,以掩藏他狰狞的表情,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嘶哑低沉,“我不想待在这儿……”

  猜测到了什么,北木雪心里一沉,立刻将墨周箫雨带走,临走前他看了眼在地上痛哭□□的纨绔公子哥儿一看,眼神冷得快结成寒冰,薄唇微启,那声音犹如来自地狱的阎罗般阴冷:“废了他!”

  说完北木雪就带着墨周箫雨离开,很快便不见踪影。

  有胆子大的问长魂:“长魂大人,那是……?”

  “那是我们未来王卿。”长魂正色,没有半点平日的玩世不恭,“记住了,王卿可是王爷的逆鳞,一根毫毛都不能惹少!将王卿和王爷一起的画像在军营的公布栏贴一份,让手下那些兵痞子都给我皮收紧点。”

  “是!”

  “那个……为什么是王卿和王爷一起的啊?我们都认识王爷啊……”

  长魂翻了个白眼:“你们想死就只贴王卿的好了。”

  一直没说话的冠禾不禁发出声闷笑,长魂一记手拐子打过去,冠禾往后一躲,那记手拐落空,长魂咬牙:“还不把这冒犯王卿的废物拖走!”

  两个人立马利索地把地上的人拖走,既然王爷说要废了他,那就得废了。敢调戏王卿,那得看看自己是不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就是吃了,也得吐出来!

  “长魂大人,脾气太大小心嫁不出去……”

  “你傻啊,咱们长魂大人还能愁嫁?随便一招手就能从城北口排到城南口去!”

  “……”

  “哈哈哈……你们说话注意点,小心长魂一鞭子把你们抽废了……哈哈哈哈……”

  “冠禾!你特么的有种别跑,看老纸不抽死你!”

  “我又不傻~”

第23章 血沙

  路上墨周箫雨便情绪失控,乘着北木雪没注意就抱着自己的手咬,小手臂上被咬得血肉斑驳。北木雪阻止他,他便抱着墨周箫雨咬,北木雪抱着他不松手,让他咬,肩膀、脖子、手臂,到处都是深浅不一的血牙印。

  每次在控制自己失控的时候,他便只能用这种疯魔的方式,用疼痛来折磨自己,控制自己。他是可以杀人不眨眼,但他无法接受自己变成没有意识的杀戮机器,即使是在这个世界,难道他也要收那个男人的控制吗?!

  不!

  绝不!

  就算潜伏在体内的那个怪物既然存在,那就是存在的,他不会逃避,但决定权在自己手上。是释放还是囚禁,只能自己做主!

  你——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既然不该存在,那就应该好好地呆在那个深渊之地。别任何妄想逃出来的机会,那是不允许存在的!

  ……

  阿陌囚,代号“血沙”,黑暗世界的第一杀手,之所以能被称为第一,那是因为血沙从未失手过。

  七岁,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那个人可以算做是他的哥哥。他们是在同一个培养皿里培养出来的,同一个试管,同一个营养液玻璃缸,同一个一片空白的□□室。他们在七岁的那天,他们理论上的父亲,那个培养他们出来的男人,他说,“你们两个只能留下一个。”

  话里面说的“留下”,便是指的活下来的那个。

  在阿陌囚还不懂的存活的意义的时候,在他完全不明白什么叫生命的时候,在他根本不理解感情是什么的时候。男人将两把刀分别放在他们的手中,紧接着,他的哥哥就撞到了他手中的尖刀上,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好像怎么都流不够,将他的双手染尽。

  那鲜血由温热而足渐变得冰凉,他赤身站在血泊之中,仿佛被一只红色的怪物吞食。

  哥哥停止了呼吸,温柔的眼睛缓缓闭上,再也不会睁开。而他,他的心毫无起伏,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甚至看到那些刺目的鲜红而战粟,因为兴奋。尽管如此,身体却又在伤心,眼睛里聚起透明的液体,模糊了视线,最后不受控制地流出来。

  哥哥死后,他又回到了以前一样的日子,被研究、被切片、被活体解剖,被迫跟囚笼中的饥饿的野兽搏杀。但是有一点是不一样的了,他的耳边不止一次地回荡着哥哥倒下前的话,“离开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

  那就——离开吧。

  一次机会,他从那个一片白色的刺目的地方逃出来,逃出来的那天,是他第一次看到太阳、蓝天。

  但外面古木参天,地形复杂,他在山林里走了很久,但却走不出去。

  森林里除了树木植被,还有各种动物,美丽的、可爱的、调皮的……当然,还有危险的。但是,不管有多危险,如果想要活,就必须用尽一切去搏斗,去逃跑。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时候他已经可以在森林中活得很好了,他遇到了一群不是好人的人。他们性情乖张好斗,明明是伙伴,也能在起争执的时候打得对方半死不活,却不准别的人伤他们的伙伴分毫。

  他们将野人一般的阿陌囚带回去,因为他们喜欢他那股子天生的不要命的狠劲。

  那天,阿陌囚吃到了人生中第一份人做的食物,那是一块白色的梅花糕。还是一个粗糙的汉子从一个甜食控大姐的手里边抢过来的,小心翼翼地喂吃,似乎怕把他吓到了。

  每次想起那画面,阿陌囚就觉得对方笑得真蠢,但很舒服,心里边暖暖的,就像天空最遥不可及的太阳给予的温度。

  他跟着他们东奔西走了一年,学会了穿衣,学会了用筷子,学会了开口说话……终于在他八岁的时候,他接了他的杀手生涯中的第一个任务,而任务的目标竟就是那创造他的男人,在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个下单的人就是男人自己。

  难怪当时男人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会回去一样,处之泰然地坐在椅子上,眼神痴迷地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件艺术品。

  男人连一丝反抗都没有,任凭阿陌囚拿着枪抵在自己的胸膛,他不怕死地将他创造出来的作品抱进怀里,亲昵地吻着他的脸颊,沉沉笑道:“宝贝,我们太久没见了,你变了好多,可还是这么的美。”

  “美”——那是阿陌囚从男人口中得到的最多的形容词,也是之后的他最讨厌的一个字!

  “不过。”男人的语气一变,由淡然变得危险,他放慢了语速,在阿陌囚的耳边轻轻呢喃,“你的手不能抖知道吗?宝贝~看来让你和他们接触不太妙啊。”

  阿陌囚警惕地看着男人,而男人笑容不改,“宝贝,你生来就是为了杀戮的,感情是你的禁忌,记住,你从来都不是人。你存在的意义就是——杀!”

  男人的话犹如魔咒一般,在他的脑海中回响,回响……

  突然,阿陌囚失去了意识,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不在那个地方,而是回到了队伍的落脚点。周围燃着熊熊烈火,男人不知所踪,四周遍地都是尸体,他浑身鲜血淋漓,几乎变得个血人,在他对面的地上躺着的是仅存一息的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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