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历史]龙阳好秦_第129章

依韵黎Ctrl+D 收藏本站

嬴政细细思索后也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看起来心情好了一些,“走吧,去与乐将军汇合。”

乐叔和李信那边只猎到了一对狍子、一只猞猁和两只野兔,就时间来说算得上是不错的成果了,不过还是比叶煜这边少点。

叶煜蹲下身,拎着一只兔子,拽着一条狍子腿问道:“烤一只兔子加头狍子,够了吧?”

哪怕四个人胃口不小,但一头狍子下去也绰绰有余。

李信和乐叔没什么意见,倒是嬴政却说:“换那头鹿烤吧。”

叶煜点点点头,让几个亲卫帮他把鹿抬到一边去。

乐叔不知道他会烹饪,看他打算料理猎物,嬉笑道:“好好一头鹿,可莫给烤成碳了。”

叶煜斗回去道:“想来乐将军手艺一定出众,不妨让煜尝尝?”

“好啊。”乐叔自信地应道。行军打仗多半都会烤肉,他更是有家庭传承,自认为不会比叶煜差,便捞起边上的野兔手法熟练地处理起来。

李信瞧着这一幕,笑道:“要比得过叶将军,可难咯。”

嬴政听后奇道:“叶爱卿除了一手剑术,庖艺也惊人不成?”

李信回道:“定是比不上宫里的庖人,但味道有几分新奇,王上一尝便知。”

嬴政听后,颇为期待地看着忙上忙下的叶煜。

兔子体型没有鹿那么大,因此等到野兔烤好的时候,梅花鹿才刚刚上烤架。

乐叔给嬴政分了一份之后,拽了个肥硕的兔子腿给叶煜。

叶煜接过,吹了吹,在看起来不太烫的时候一口咬下,肉汁迸发出来,一下子就引出了他的馋虫。

“怎么样?”乐叔手里也拿着一块肉,却一口都没动,全程看着叶煜。

老实说乐叔的手艺是不错,但是和他府上的庖人烤出来的感觉差不多。

叶煜把兔子腿啃干净了回他:“你得让王上评判。”

乐叔虽然想从他这里得到评价,但还是看向了嬴政。

嬴政看了看前方香气扑鼻的梅花鹿,想了想道:“先尝了叶爱卿的再说吧。”

这个时候撸串还是很上档次的,叶煜偶尔做几回,连李斯都赞不绝口。

那么大个鹿,全都大口吃肉肯定会腻,于是叶煜弄了蜜汁口的、花椒盐口的、酸甜口的……甚至还烫了点秋葵。

乐叔得意地吃了一口,就知道自己输了,但是他并不失落,反倒一口气吃了不少,看起来挺喜欢的。

看着手里的串串,叶煜突然觉得自己作为穿越者,唯一的得意的地方居然是烤串,颇有种欲哭无泪的感受,心里盘算着水泥那边何时才能有进展。

大抵是这天回去后嬴政好好想过了,为了表达他打算重用乐家,他下令给乐叔赐婚。

不知是不是叶煜的错觉,他总觉得自那日过后,乐叔很少回来主动找他了。

乐叔自然不可能因为一顿烤肉和他闹不愉快,那么……

叶煜心中隐隐约约冒出一个猜想。

作者有话要说:  ①乐叔,字少成。自己编的。

第八十三章 乐叔心思嫪毐兴

一定是我想多了。

叶煜试着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然而他嘴角只有一个僵硬的弧度。

就像当初开始怀疑起李斯一样,无论他怎么对自己说, 心里总是有道声音在响着“就是了, 就是了……”

嬴政为乐叔指的是一位适龄的宗室嫡女, 那位宗亲作为秦孝文王的儿子一直不太受重视,不过没什么野心, 更没得罪过秦庄襄王,故而到现在过得还算不错。

乐家当然不必,也不会依靠一个女人融入秦国内部, 不过这次赐婚的主要含义是嬴政的重视, 如此一来这门亲事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而且就算是乐乘从一个父亲的角度看也极其满意。

“将军,请抬臂。”见乐叔半天没有动静, 婢女轻声提醒道。

乐叔过了片刻,好似回过神来才缓缓抬起了手臂,看着两名婢女将一件玄色纁袡的华服给他穿上。

婢女一边给他整理一边解释道:“这是奉常寺送来的量个样的, 您觉得合身吗?”

毕竟是赐婚, 还是嬴政登基后头一回赐婚, 奉常寺自是不敢怠慢,这才刚刚订了亲呢,就开始准备起大婚的喜服了。

“嗯。”乐叔眼皮抬也不抬就回道。

婢女顿了一下,还是将一边放着几块布料的托盘托起,又问乐叔,“这是喜服的样式,你喜欢哪一款?”

托盘里的布料上绣着好几款繁复精致的花纹,不仅如此,就连布料都是他能用的最高档次。

可就算如此,乐叔也还是兴致缺缺,伸手随便点了一个说道:“就这个吧。”

他恐怕连上面是些什么花纹都没看清,胡乱应付过去后,看着陆续离开的婢女们,松了松肩膀长叹一口气。

衣服是美,想来人也美。

只可惜他已经有了心悦的人,便是再美的衣服再美的人也都看不进去。

他其实想过,如果秦王的赐婚晚点来,哪怕只是晚一天,他都能把自己的心意说出去……

他忽然嗤笑一声,摇摇头,拎起一旁的陶瓶,灌了口酒。

那样的想法其实也只能想想罢了,因为他和其他人一样清楚,那个人多么厌恶分桃之事。这才是他不敢开口的真正理由。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