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名动四方_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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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随云虽然目盲,但感觉却十分敏锐,被顾云昭的目光看得不怎么自在。好在这不是第一次了,他看上去很淡定的询问:“有事?”

  顾云昭笑笑:“没……”他尚未说完,耳朵就敏锐的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似乎是……楚留香?

  他想了想,这不是那位楚公子的名字吗?

  顾云昭脚步一停。

  这时候他才焕然大悟,原来自己之前看到的那个熟悉的背影就是楚留香!

  对于这个被刚穿越过来的自己占了身子的男人,顾云昭还是怀有特殊情怀的。毕竟那也是他作为男人的第一次,当时的他也真的想要娶了楚留香,给对方一个安稳的生活。虽然楚留香拒绝了,却仍旧在他心里留下了影子——当然,这个影子只是“419的前情缘”而已。

  但是……

  顾云昭自认为是一个好男人,那位楚公子看上去似乎很……不自重,但是再失足的小受也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楚留香的武功如何,他不清楚,万一遇到麻烦了呢?一夜夫妻百日恩,所以……还是去问问吧。

  这么想着,他话锋一转,对原随云说道:“我离开一下,你带静儿到处转转,或者直接去客栈,我可能要晚上再去找你们。”

  没等原随云应答,他就运起轻功,直接飞向了不远处的酒楼。

  在他使用大轻功时,与游戏中又是花又是扇子华丽丽飘过的效果不同,在这个真实世界里,大家只是觉得他姿态优美、善心悦目而已,并没有看到那么多不科学的视觉效果。

  轻轻踏上酒楼二层,顾云昭拔出双剑横在正在谈论楚留香之人的脖子上:“说,楚留香怎么了?”

  

  第13章 最后一条算了

  

  事实上,楚留香根本没有遇到任何的危险,他现在过得甚是潇洒恣意。

  作为一个行走江湖的武林人士,楚留香出道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名声却响得很快,这主要归功于他很会舆论炒作。

  在这个世界上,新奇的东西总是会吸引住人们的眼球的,比如怪盗这种生物——当然,这时候的怪盗还不叫怪盗,大家也喜欢展示自己肚子里的墨水多,所以给他取了个雅号,比如“侠盗”,又比如“盗帅”。

  做这一行的,除了身手要好之外,还需要长得好、非文盲、会装逼,在偷东西之前还要先发一个预告,告诉目标所在的人家他要在具体哪一天的什么时辰来偷什么东西,你们可以请帮手做好准备,别到时候说我欺负人,极尽嚣张之能。

  但是这种营销宣传手段对于现阶段的人们来说,那是相当新奇的玩意儿,在这个没有电视手机电脑网络的时代,有了一丁点儿新鲜事,都会被传得沸沸扬扬,所以大家对这种怪盗的关注度十分之高也就不奇怪了。

  楚留香因其高超的技巧与轻功,及天生带着郁金香气味,一出道就受到了万千少女的追捧;再加上他从不杀人、所偷到的东西也不吃独食,还会经常的协助官府破案,加之喜欢交朋友、性格又好,被闲得无聊的江湖人士起了个“盗帅”的雅号。

  有名又受欢迎,爱慕者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这不,在楚留香来到保定之后,那些个花楼的姑娘们都成天盼着这年少英俊的楚公子前来,能够一亲芳泽(反了!)。现在更传言,有本地花名远播的莹莹姑娘与楚留香有约……

  了解了楚公子的相关有色新闻,顾云昭的脸色不太好。

  楚留香作为一只受,还是与他顾云昭肌肤相亲的受,竟然去招惹女孩子?

  眉头一皱,顾云昭心中暗道,原来楚留香竟不自尊不自爱不检点到了这般地步!

  他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还是不忍心看到楚留香继续堕落下去。

  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如此堕落的楚留香去招惹无辜的姑娘家。所谓女儿当自强,若是遇到无路可去的女孩子,干脆统统收进七秀坊,让那些个自视甚高的渣渣们跪下唱征服!

  打定了主意,顾云昭收了双剑,转身使着大轻功离去。

  劫后余生的酒客们缩了缩脖子,又向着外面探了探头,确定了那粉衣“女子”已经离开后,才不怕死的开始传播新的八卦了。

  他们虽然没看清楚那“女子”的长相,但根据隐约可见的轮廓来推断,她必定是一个绝色美人!

  ——天啦!楚留香竟然招惹了一个武功高强的绝色美人!

  ——地啦!楚留香身在福中不知福,都有了如此绝代无双的美人倾心相对,他竟然还不知足,竟然跑去找了姿色差了很多的莹莹姑娘!

  ——那啥啦!美人心有不甘,持剑杀来,势要把楚留香断子绝孙!

  ……最后一条就算了。

  总之,桃色新闻就这么传开了……

  而作为绯闻中的“女”主角,顾云昭此时已经弄清楚了楚留香的位置,从系统地图上。

  他懒得再去打听,很干脆的把楚留香组成了队友,没想到还真成功了,然后查看对方的位置……找到了!

  找了个隐秘的地方,顾云昭打开游戏系统,一键换了一身江湖男装,然后给脸易了容,一副十足的【划掉】小白脸【划掉】翩翩贵公子的模样。

  他很满意的打量了自己的新造型一番,然后拿出装帅用的扇子,抬脚就向着楚留香所在方向走去。

  楚留香在离他比较远的酒楼里,似乎正在喝酒。

  顾云昭皱起的眉心微微放松了下来,他觉得这位楚公子虽然行为放荡,但好歹没到那种不可救药的地步——至少楚留香没有白日宣那啥,至于喝酒嘛……江湖儿女饮酒高歌有什么不对的吗?

  对楚留香稍稍改了观,他想了想,又从游戏包裹里取出之前在游戏中随手放在背包里的杏花酒,打开盖子一闻,果然好香。好在他当初还有点儿收藏癖,留下了看上去能好喝的酒屯着。事实证明,他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这不就用上了?

  开了蝶弄足,顾云昭速度很快的在人群中穿梭,虽然没有大轻功快,却不招摇,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很随意的超过了街上的人群,向着目的地而去。

  酒楼上,楚留香正与一中年人在对饮。

  那人衣着落魄,面上也满是风霜憔悴之色,虽算得上英俊,却不再年轻。只唯独那双眼睛,奇异的带着活力,温柔而灵活。

  他就是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

  楚留香遇到李寻欢也是个巧合,他其实是来凑武林大会这个热闹的,半路上碰到了李寻欢等人,顿时相见恨晚。

  李寻欢喜欢酒,无论他的病有多重,都不会想要去戒掉酒。

  楚留香也喜欢酒,他们这些风流浪子类型的家伙似乎没有一个不喜欢酒的。而且他有时候还比较赞同李寻欢喝酒的观念,偶尔不顾医“阻”,把人给“偷”出来喝酒。

  就比如现在。

  顾云昭走上来的时候,就将杏花酒的盖子给全打开了,那酒香一下子就钻进了两人的鼻子里。

  “好酒!”李寻欢眼睛一亮,盯着顾云昭……怀里的酒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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