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末代帝王求生记_第72章

九千岁添千岁Ctrl+D 收藏本站

  “那到是挺不错的,震撼力够大。”嬴政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刑法很满意,但是他对这个刑法的名字略为有些不满意,“这叫什么磔刑啊?这不就是片烤鸭吗?”

  “大王,您真英明!”赵高鼓着掌,内心小人却是一副哀怨状,大王,您还让不让天下人愉快的吃烤鸭了?

  说完了“片”,再来说说导致这次影响天下人吃烤鸭从此不能愉快的事,它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那一天,被称之为“虎狼之师”的秦军,扬马走进了寿春城。

  按照秦人以前的美好品质——不屠城也不杀俘,寿春城的百姓暂时还没有体会到国破家亡的感觉,然后在秦人进城的第二天,寿春的大街小巷忽然贴满了告示。

  告示内容大致如下:为了促进和谐社会什么的,秦国十八公子要重新审核,堆积在寿春官衙的旧案,同时欢迎广大过往有冤屈而得不到处理的群众,来官衙报案。所有案件,无论犯人是谁,只要查明,都绝不放过,一切审判以《大秦律例》为准。

  当时寿春城的百姓还以为这位秦国十八公子,吃饱了撑得脑子有问题。

  但到了第三天,当扶老携幼至少有数百人之多,而且看穿着打扮一下子就是乡间土包子的人,陆陆续续来到寿春城,要状告现任楚国唯一的大将项燕,罪名是……太多了,什么欺男霸女、强占民田、虐待奴婢、纵容家人行凶之类的罪名。

  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这样的罪名怎么能算罪名呢?人家是贵人,你们是贱民,抢你那是看得起你,你应该感激才是。

  这样子的案子,以前基本上是不会被受理的,告状除了白白挨一顿打,又或者被人斩草除根之外并没有任何好处,但现在情况不同了,用那位刘季刘公的话来说,楚国要倒了,项燕的后台要倒了,新王正愁抓不到敌人的小辫子呢,你们去告状肯定妥妥的给判啊,秦律是最严的,太子犯法都一样判来着,更何况是敌国之人。

  于是,萧何、刘季这些人辛苦大半年,奉胡亥之命,在楚国各大贵族的家乡,收集这些贵族罪证的成果出来了——幸好这半年都在打仗,几乎所有的楚国大贵族都忙着打仗去了,再加上他们主要针对的又是项家,萧何等人的行为,竟然没有被发现并灭口。

  至于你说,为什么胡亥知道这些贵族会有做过不法之事?这还用想吗?不做点不法之事的,那还叫贵族吗?就算自己一脉清白,树大有枯枝,谁家都有几门缺德亲戚,诛连来诛连去,总能把你诛连了。

  “史书上说刘季虽然这也不会,那也不肯做,但特别擅长和人打交道,否则他一介白身,也不会和萧何、曹参等人成为好友。人才难得,到是有点舍不得杀了。”胡亥一边感慨着,一边就派兵去将项家全抓了。

  现在项家的子弟几乎都跟着项燕去当兵了,家里就几个老弱妇孺的,抓起来不要太好处理。

  为了见到传说中的西楚霸王,也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想想那个坑爹的张良,胡亥不但派兵去了,而且还自己跟去了。

  可能有人要说,秦国还未占稳脚跟,就这样擅动楚国贵族,打他们的脸,可能引来楚国贵族的反弹。但是……就算胡亥对历史不怎么了解,他也知道楚国贵族肯定要反弹的,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用怀柔政策就不造反——事实上早在楚怀王客死秦国之时,秦楚两国就誓不两立,结为死仇了,所以现在动还是以后再动,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现在动,至少王翦六十万大军还在楚国境内,就算楚国的贵族有什么不对,也可以就地镇压,连兵都不用重新再派了。

  当然,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滥杀无辜,深谙兔共建国建党史的胡亥,让手下给自己召开了一场“全国巡游诉苦大会”,主讲者当然不是自己,而是从那些受苦的百姓中选出代表者——比如特别苦大仇深者、特别口齿灵活着,让这些人,一村一村一县一县的,到群众中去讲述自己被楚国三大贵族蹂躏的往事。

  事都是真的,胡亥不怕任何人查,至于效果嘛……查查兔共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痛斥地主老财的情况就知道了,这年头穷人和受冤屈的人总是大多数,他们对自己生活充满无力,所以常常幻想能有一个人来拯救自己。在过去的年代里,兔子国的老百姓,往往将希望寄托在一个好皇帝或者是一位好官员身上。否则为什么《XX微服私访》之类的电视剧,会这么的火?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现在胡亥当然也没打算让老百姓觉醒,他只需要老百姓知道,秦王就是那个可以给他们带来好生活的王者就行了。

  打土豪,分土地,再免一定税收,兔子国老百姓对土地的热爱是外国人所不能理解的。李自成为什么能打进北京城,而其他农民军都打不进北京城?就是因为李自成的口号是“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当然,在宣传劳动者的苦难之时,也没忘记宣传秦法的条文,希望大家能多多学习秦法,摆脱过去那种秦法就是残暴不仁之类的印象。当然,最最最重要的是,每场要记得要歌颂英明神武的秦王,这是最重要的。

  为了歌颂好英明神武的秦王,萧何找来了不少段子手……并不,是诸子百家中的小说家,来写话本。

  二千年后,北大图书馆中,有一个姓M的图书馆管理员,在看完《史记·秦二世本纪》后,特意将本纪里提到的二世的宣传和统战手法,用大红笔标了个重点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满足大家的要求,我把项羽片了……

  谁知道那个图书管理员是谁吗?

  某管理员:二世真是我的知己啊,竟然和我想到一块去了~不过二世的想法,还是有时代的局限性啊,干得不够彻底

  某二世:乱说,论时代的局限性,我比你懂得多多了,可我是贵族,你是农民,能一样吗?

第77章 遇刺

  继续说胡亥,胡亥到了下相——也就是项燕的老家之后,将项氏一族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然后再命人将项羽带了过来。

  第一眼见到项羽的时候,胡亥就不喜欢项羽——才不是因为项羽才八岁,就长得跟成年似的,而自己都七岁,不,六岁了,却长得如此矮小,而是因为他本来就很不喜欢项羽,穿越之前就不喜欢项羽。

  “放开我放开我!”项羽被几个士兵强迫压着跪在地上,嘴里却还不服气,眼睛死死的盯着胡亥,内中杀机重重。

  胡亥毫不怀疑,如果给项羽一个机会,对方一定冲上把自己片了。

  “果然是霸……天生神力啊,小小年纪力气就这样大了。啧啧啧!这么戾气,难怪中国历史……”胡亥欲言又止,在项羽面前转了一圈,坐回首位上,看着这个“中国历史屠城史第一人”。

  夏商周以来,春秋战国几百年刀兵交战,双方杀得人头滚滚死伤无数。因此,那个时代被人称之为“礼乐崩坏”的年代;那个时代也被人称之为“无义战”的年代。但是那个年代中,虽然攻城破城杀俘坑仇人的例子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人一个诸侯,会在取得胜利后以屠城为乐。

  然后到楚汉争霸的时代开始,在项羽首开先河,屠尽襄城全城平民的行为刺激下,六国复辟联盟就开始以屠城为乐,将华夏大地近3000年以来累积的物质文明成果几乎全部毁灭——人口锐减、民生凋蔽、普天之下陷入一片萧疏。楚汉争霸不过才短短几年而已,就成一个繁荣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人相食,死者过半”的地狱,直到五十年后的西汉初期还没有恢复秦末的水准。

  后世的三国乱世、五胡乱华之类的乱世,和楚汉争霸一比都要逊上许多,毕竟前者是以统治为目的攻城,后者因为地理关系,只是在北方地区肆虐,侥幸没有到南方地区,施虐范围要小很多。

  在这么多次屠城中,根据《史记》记载,项羽一个人就干了六次之多——第一次襄城屠城,坑杀全城平民;第二次城阳大屠杀,杀光了辅助秦军抵抗的全城平民;第三次新安大屠杀‘;第四次咸阳大屠杀,杀戮关中平民无计,大烧,大杀,大劫掠,大掘墓。;第五次破齐大屠杀,坑杀田荣降卒数目不详,大劫掠大烧杀,逼反复辟后的齐国。 第六次外黄大屠杀,因一个少年的利害说辞,好不容易放弃。上述杀戮,全部都是战胜之后骇人听闻的屠城与杀降!

  司马迁在《史记》里都忍不住要骂项羽,“羽岂舜帝苗裔邪?何兴之暴也!”、“嗟彼盖代,卒为凶竖!”

  当然,你可以说司马迁是汉朝的史官,项羽是汉朝的敌人,所以他被黑了。但实际上,就算在当时,身为复辟党领袖的楚王熊心,也公开说过“项羽为人,剽悍猾贼!项羽尝攻襄城,襄城无遗类,皆坑之!诸所过之处,无不残灭!”。

  后来,楚王熊心更是坚决反对项羽进兵咸阳,而主张由“宽大长者”刘邦进兵咸阳。虽然纵使如“宽大长者”的刘邦,也屠了不少次城。

  说句实在话,若是自己为秦二世,纵然二十年后,天下再次大乱,他也有办法对付——将大秦所有守军调回来,然后把学着老祖先的样子,把函谷关一关,自己守住关中和巴蜀这两个易守难攻的地方,任凭六国那群六国傻鸟在中原蹦跶,我就守着不出来。

  六国傻鸟们蹦着蹦着,自己就得先打起来,到时候自己再出兵把他们灭了,也就完事了,父王能做到的事,没理由他做不到。二十年后,自己的黑科技绝对比六国傻鸟要强,而按六国傻鸟们没事就爱屠个城的爱好来看,他们只会比现在的六国贵族更弱。现在的六国贵族至少有民心,他们有啥?民心都被他们屠城屠完了,到时候中原百姓怀念秦国的好处,还不得跪迎王师进城。

  如果站在角度上看,这样做好处也挺多的,因为旧有的秩序会比现在打破的更彻底,而新的秩序又没有建立起来,六国遗民在过了那样几年的生活之后,还不得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西汉初期的几位天子,为什么民望基础那么好,不就是因为扮演了救世主的角色吗?

  但是胡亥做不到,身为大秦的少公子,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天朝人,他没办法对自己的子民、自己的同胞,做这么凶残的事,他只能尽力的消除祸端,以上那段目前只是大纲,只是最后一条退路。

  胡亥有那么不自信吗?当然不是,胡亥信心满满,自己一定能取得胜利。但是打仗这种事,总是会死人,再加上对方又是个屠城狂,到时不管是输是嬴,受伤的总是老百姓。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当然,做为一个凡人,私心总是有的。

  “你就是项羽啊,你们家还真是……藏污纳垢啊。”胡亥一边翻看着案上的卷宗,一边斜眼看着项羽说道:“为了几块田,就能活活打死农民。阡陌连田,这得是多少条人命啊?还有你,小霸王……也没少在下相城里仗势欺人。”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