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末代帝王求生记_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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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罗小受一脸吃惊的抬起头,看着满脸都是“太子,你要表骗我了”表情的恶来,本能的反问一句道。

恶来猛点点头,模样就跟一只看见狗骨头的狗差不多。

“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我今天才知道东伯侯有个女儿……不对,我今天才知道,我大商竟然还特么有东伯侯这玩意!真是苍天捉弄我!”罗小受一脸抓狂的说着:“最重要的是,我今年才十三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十四岁以下未成年女童有脖子以下亲密关系,不管对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都以强奸罪名论处。”

恶来听着罗小受如机关枪一样“蹦蹦蹦蹦”说出来的一大堆话,发现完全就是一个不明觉厉——每一个字都听懂了,但合在一块就听不太明白了。

不过,有一句话还是听懂了的。

“十三岁已经很大了,可以成婚了。”十五岁的恶来说到这里,脸忽然微微一红,“我的一个女人都怀孕了,大夫说……八成是个男孩。”

“啊?”罗小受看着人高马大,跟成年男子没啥区别的恶来,又想起前几天还在抱怨说“吃雪饼不小心,把乳牙磕掉了”的恶来,顿觉得自己果然很傻很年轻,这可是三十来岁就能自称“老夫”的原始社会,不是四十来岁还能厚着脸皮拿“十佳青年”的二十一世纪。

“其实我的确有事在烦恼,一人计长,二人计短,恶来你来帮我出出主意。”罗小受开口说道。

“出主意啊,虽然我不是很擅长出主意,但是既然太子这么说,我一定认真的想主意。”恶来用十分正经的口气,开口说道。

“呵呵!”罗小受干笑两声,拜托你不要用这么正经的口气,配上“快快快!有什么不开心,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的表情行吗?

“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有一样东西,现在暂时是你拥有,但是命中注定,不管你做的再好,最后也得让给别人,你会怎么处理那样东西?”罗小受想了想,打了一个比方说道。

“那就在给别人之前毁掉好了。”恶来用标准的反派口吻说道:“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

看着一脸“霸道将军”样的恶来,罗小受摸了摸头,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嫌麻烦,把随手抽来的小说,让他念给自己听,“不行!那个东西毁不掉,就算你毁得再严重,只要落到对方手里,也能分分钟修复如新,末了你的名声还特别差。”

“那就把对方干掉就好了。”恶来又出了一个主意。

“这我当然想过,只是……”想想电视剧里,姬昌跟唐僧似的,自己跟妖怪似的,每次想吃唐僧肉时,都会有无数神仙来救驾的场景。

什么气运啊、天道啊,自己这个现代人一个词都不懂,不过在二十一世纪,有个专用词语形容这种现象——主角光环。

自己一介炮灰,怎么跟开了外挂的人斗?

罗小受真怀疑,就算自己摸个死星出来,想要将西岐轰成一片废墟,也会跳出个仙人,拿着一件超级法宝,在西岐上空形成一个防空护罩,没准还带反弹功能。

“毁也毁不掉,杀也不能杀,那你就……反正不是你的东西,你就随便玩吧。”恶来琢磨了半天,发现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只好随意开口说道。

“呵呵……你这叫自暴自弃!不过……你说有很有道理,我就自暴自弃给你看。”罗小受忽然直起身体,开口说道。

既然这个世界真有所谓的神仙,自然有天道这回东西,如果天道的话,肯定也会对人界的发展有限制。比如什么时候进入石器时代;什么时候进入封建朝代;又什么时候人类登……估计神仙们也没想过,人类可以登月。

如果自己打乱了这个人间的科学发展规律,历史必然会进行大规模修改,比如自己拿出玉米种子,古代人口至少能提高好几倍,这好几倍人口的子孙们再有几个出息的,那么人间会变成什么样呢?切!管他什么样,会比现在更糟糕吗?反正不是我的人间,关我屁事?本太子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被恶来一语提醒,自觉非死不可的罗小受打定了主意,决定要一个……历史的评价会是“昏君”还是“暴君”这个真得很难说。

在死之前,罗小受最后还去挣扎了一把,他特意找了一趟闻仲,“听说太师当年曾上仙山,拜入仙人门下学艺?”

无非满心都在弹屏“说‘听不懂’、‘没这事’”的罗小受,闻仲一摸胡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时曾有幸拜入截教金仙圣母门下学艺,只是吾乃凡人之资,终成不了神仙,故下山助商。”

罗小受捂着心口,但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再抢救一下,遂又继续说道:“听说太师精通‘金木水火土’五行变化;有坐骑墨麒麟,能须臾千里;手执雌雄双鞭,可战万人;另额中有一神目,可以放射出数寸白光,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我能……见识一下吗?”

看着表情萌萌哒的罗小受,闻仲以为小太子年轻好奇,便将各路神通一一在罗小受面前演练了一遍,看得罗小受表面惊叹不已,内心已经是被人插了千刀万刀。

果然如此,劳资跟丫天道拼了,有种你丫现在就打个雷劈……不好意思,你的雷部正神现在在我身边,负责打雷的人还没有。

时间流转,罗小受又当了几年乖太子后,当了三十年大王的子羡,终于在众人或悲或喜的心情之中,因为久病不治,撒手人寰了,后世称为“帝乙”。

临死前,子羡将罗小受托给了闻仲和比干这两人,希望两位老臣子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好好照顾自己这个小儿子。

而自幼看《封神榜》长大,知道这两位以后都是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比干还会因为自己挖心而死的罗小受,更是声泪俱下的对着两位老臣,一拜再拜,希望两位万万不要离弃自己,就算离弃自己,只要能保住成汤六百年的江山,那么自己不在了也没所谓。

现代人的脸皮一向是很厚的,罗小受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自己很轻松的就赢得了,本来就对自己好感度挺高的两位老臣的忠心。

罗小受上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家老爹安葬了。

办丧事的时候,罗小受一边说老爹一向悲天怜悯人,不愿意让那么多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长得高,相貌威猛,有力气能保护妻儿的原始之美,因此现在的罗小受可是大商第一黄金单身汉。

听到他选妃,各地诸侯立刻送来不少女儿,就算没有女儿的,也会临时养个女儿什么的。

按照《封神榜》上的说法,罗小受还是选了包括姜王后、黄贵妃在内十来个美女,其他女人就多嫁予宗室或者有功之臣了。

这么干到也不是说罗小受不好色,而是……现在可是石器时代,连青铜时代都不知道进入没进入,在封建社会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但是在原始社会,大王收三千后宫他有病吗?年轻健康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多宝贵的人口资源,怎么能留在宫里独守空闺呢?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别跟我说黄帝后宫三千这回事,估计这三千是他约完就甩的那种,绝对不是后宫常驻人口,否则也他特么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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