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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读_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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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知是不是费渡方才在楼梯间里抽疯的过线挑衅,忽然,骆闻舟那一分为二的视角居然有一点要合而为一的意思,偏差和谬误彼此修正,总算擦出了一小块客观的清明——费渡既不是危险的反社会,也不是可怜的小男孩,他首先是个男人,而且是非常好看的年轻男子,知情知趣,还带着一身明目张胆的假正经,浑身上下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写着“欢迎随时来睡”。

  骆闻舟想,如果他不是费渡,只是在大街或是酒吧里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大概会是那种让人浮想连天好一会的类型。

  但是……为什么要有“如果他不是费渡”这个前提条件呢?

  骆闻舟难道思考人生,乃至于吃饭的时候也有点心不在焉——陶然家的餐桌地方不够,好多菜摆不上来,只好直接端过来分,骆闻舟一不留神,舀了一大块“白糖肘子”在费渡手边的小盘里,放进去才想起来,此处属于“膝盖以下”,那少爷不吃。

  骆闻舟动作一顿,还没等他说话,就看见费渡用筷子尖轻轻地戳了一下,皱着眉和那块蹄髈大眼瞪小眼片刻,然后一脸嫌弃的夹到了自己碗里,表情好像嗅到了进口猫粮气味的爱国家猫骆一锅。

  骆闻舟:“……”

  果然,什么“膝盖以下”,什么“咽炎”,都是这混蛋玩意装的孙子。

  除了市局那一帮人,费渡和常宁都属于外向会说话的类型,很快就能融入气氛,看着一点都不像外人,郎乔还狗长犄角装了个洋,带了两瓶红酒过来,除了未成年人,一人倒了一杯,热烈庆祝陶副加入房奴狗大军。

  郎乔机灵地看出陶然和常宁之间粗大的单箭头,当着常宁的面,即兴口头组织了一篇“陶副礼赞”,从陶然如何爱岗敬业讲到他热爱生活热爱小动物,又分门别类地列举了陶副队多年来为了保护广大“碎催”,和鬼见愁的骆队长做出的种种艰苦卓绝的斗争,最后在骆闻舟皮笑肉不笑的注视下,她话音生生一转,凭空给陶然编造了一个加强连的美女追求者,吓得陶然赶紧作揖,恳求这位女施主不要无故坏人清白。

  “陶哥真的很有耐心,”费渡适时地插话进来缓解尴尬,“将来自己有孩子肯定也是模范爸爸,我小时候没少给他添麻烦。”

  陶然面红耳赤地连连摆手。

  常宁好奇地看着他。

  费渡抿了一口红酒:“我妈没得早,陶哥当时正好是处理我妈那起案子的民警,当时我父亲顾不上管我,他义务照顾了我好一阵——其实我那时也十多岁了,就算没人管,自己也饿不死,但我是在他这才知道什么叫‘认真生活’,姐姐,你别看他自己老是瞎对付,其实照顾起别人来,什么都能替你想到。”

  常宁听完了这伙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推销陶然,别的没感觉,先觉出了陶副的好人缘,忍不住偏头冲着陶然笑。

  陶然的酒量本来就是比“一杯倒”强点有限,被灌了大半杯红酒,头已经晕了,又被梦中情人似笑非笑地瞄着,他整个人完全丧失了思考机能,窘迫得胡言乱语起来:“没有没有,真……真没有,小费渡那时候也不是我一个人照顾的,大家都关心你,连我师父后来听说,都时常会问几句……还有那谁——闻舟,你别看他平时不说,其实偷偷去看过你好几次,你那游戏机还是他托我……”

  骆闻舟听着话音不对,连忙在桌子底下给了他一脚,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陶然所剩无几的平衡感在他这一脚下灰飞烟灭,整个人一侧歪,碰倒了旁边还没来得及收拾的一个装杂物的纸箱。

  各种专业书、闲书、文件夹、笔记本稀里哗啦地掉了一地。

  费渡和骆闻舟一人守着一个桌角,各自僵住。

  郎乔没心没肺地用胳膊肘顶了骆闻舟一下:“真的假的,老大,你还干过这事,好尴尬哦。”

  骆闻舟:“……”

  知道尴尬你还广而告之!

  他顶着费渡沉甸甸的视线,硬着头皮干咳一声,欲盖弥彰地站起来去收拾陶然碰掉的纸箱。

  “没出息啊,一喝多就瞎说。”骆闻舟生硬地转移话题,捡起一个泛黄的笔记本抖了抖灰,“哎,师父的旧笔记怎么在你这?”

  他话音没落,一张铅笔的人物肖像从本子里掉了出来,上面画着个男人,五官端正、文质彬彬,平视纸外的眼睛里却隐约压抑着某种黑沉沉的东西。

  画纸上标着日期,是二十多年前,角落里还写着注解。

  “吴广川——六个女孩的尸体仍未找到。”

  

第37章 亨伯特·亨伯特 四

  郎乔还没闹腾完,正打算乘胜追击,伙同一干同事继续围剿骆闻舟,不料一探头,正好和那张掉在地上的画像看了个对眼,吓得她酒意都从毛孔中飞出去了。

  公安系统里有专门做模拟画像的技术人员,其中不乏高手,相比而言,这幅肖像画的画技实在属于初学者水平。但是很奇异的,画中人的神韵意外生动,那张脸好像曾经在绘画人的心里反复描摹过无数次,忍无可忍,方才借由生硬的笔付诸纸面。

  郎乔:“这是什么?”

  陶然被骆闻舟一脚踹翻,略微清醒了一点,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扶着沙发站起来,出去洗了一把脸,回来和骆闻舟一起收拾地上的东西:“是莲花山那事吧?老头念叨了一辈子。”

  “莲花山”不是一座山,是燕城北郊的地名,早年属于燕城下辖的县城,已经于十几年前被划入到燕城市,成了一个开发区。

  笔记本的那一页中,除了那幅传神的画像,还夹了几张泛黄的旧照片,用透明胶条贴在纸页间,时间太久了,一碰就往下掉。

  它们有的是画面模糊的生活照,还有时代特色浓郁的照相馆作品——都是荷兰风车的背景布,夸张的打光,上面的少女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曝光时间过长的摆拍。

  照片一共六张。

  老照片这东西,说来很奇怪,所有的相纸放上几十年,都是一样的褪色、一样的泛黄,如果照片上的人幸福美满,那泛黄的旧迹就显得回味悠长、岁月静好,但如果照片上的人后来遭到不测,旁人再回顾他当时的音容,却总能从中看出些许诡异阴沉的气息,好像主人的怨愤与不甘都附着在了静态的图片上,冥冥之中昭示着什么似的。

  “是杨老吗?”郎乔问,“他怎么会管开发区的事?”

  “当时市局有个政策,不满三十五周岁的都得下基层锻炼——要么是去派出所,要么是到当时几个县里,我师父他们去的就是莲花山,在那待了半年多。”骆闻舟小心地捏起照片的边缘,重新夹回笔记本里,“刚去没多久,就遇上了那起案子——你可能都没听说过,那会我还是学龄前呢。”

  “刚开始有个男人来报案,说孩子丢了。”陶然翻了翻笔记本,除了照片和画像以外,笔记本上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纯手写的,老刑警的字相当漂亮,清秀又有力,有形有体,照片前面的一页上写着“郭恒”两个字,名字下面画了三行重点线,“对,报案人就是这个郭恒,丢的是他十一岁的女儿,小名叫‘菲菲’。”

  骆闻舟听到这里,放在一本厚教材上的手一顿,纳闷地抬头去看陶然:“你都喝成这样了,还记得那女孩叫什么?”

  陶然低头避开他的视线:“听老头念叨多少年了,来龙去脉我都能背下来。”

  常宁平时工作忙,看电视的时间都少,难得近距离地听刑警队的人讲故事,不由得好奇地追问:“后来呢?”

  “那时候家长带孩子普遍不像现在这么走心,十一二岁的,已经属于大孩子了,平时上学或者去同学家玩,一般都是跟家长说一声就跑了,大人也不会一天到晚围着他们转。”

  “但是郭菲这个小女孩属于特别老实规矩的,上学放学都有固定点钟,晚回来五分钟都能说出正当理由来,学习从来不用家里操心,失踪当天也没什么特别的,她同学说,那天郭菲放学后没在学校逗留,按时回了家,从学校到她家,大概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孩子就是在这十五分钟里丢的。我师父他们沿着她平时走的路来来回回踩了几十遍,那年月路上没有现在这么多监控,但是孩子回家的路没有特别‘背’的地方,当时正是夏天,傍晚天也不是很黑,外面来来往往人很多,按理说,那么大一个女孩被人从街上带走,哪怕稍微有一点不对劲,也不可能完全没人注意到。”

  “可是走访了一大圈,就是一无所获。他们把学校附近翻了个底朝天,连女孩一根头发都没找着——福尔摩斯不是有句名言么,‘排除了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所以当时有人说,要么是熟人作案,要么是孩子自己离家出走了。”

  “顺着熟人作案的思路,警方排查了一个遍,学校的老师校工、郭家的亲朋好友,甚至那孩子平时常去的文具店、小超市……一共传讯了上百人,但都一无所获。”

  陶然说到这,话音一顿:“就在他们调查陷入困境的时候,女孩父亲郭恒突然接到了一通电话,接起来没人说话,只听见有个小女孩声嘶力竭地惨叫,孩子她妈一听就晕过去了,警方立刻通过号码找着了电话的位置——是个很偏僻的电话亭。”

  郎乔奇怪地问:“没有监控?”

  “没有,那个电话亭本身在垃圾站旁边,看着像废弃的,好多人都不知道那台电话还能用,”骆闻舟说,“电话亭旁边找到了一点血,和郭菲的血型一致,但当时不能检验DNA,无法确准究竟是不是她,没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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