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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入我怀_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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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的,南风突然有点心疼她了。

  陆笙问道,“南教练,你现在不当教练了,以后做什么呢?”

  “做生意。”南风答道,说完,在心里默默地补了一句:赚钱养你。

  “做什么生意呢?”

  “之前投资的两个公司,一个做电子,一个做贸易。我回去接手公司管理,整合一下资源。此前投了两个互不相干的行业,是为了分散风险。现在公司运营稳定了,我看看是把公司扩大经营,还是寻找别的投资机会。”

  好厉害的样子。陆笙觉得自己听懂了,但好像又不是很懂。

  然后南风问陆笙在省队的感受怎么样。陆笙觉得一切都好,除了徐知遥有点不禁练,而且还老撺掇她走,要和她“私奔”——这是徐知遥原话。

  菜陆续上来,两人边聊边吃,陆笙不知不觉的,真的吃掉了一份双人套餐……除了甜品没动。她吃完之后,有点自暴自弃了,又吃了南风的碳烤羊排。

  

  然后陆笙认清了一个事实:以她的饭量,基本可以告别浪漫了。(┬_┬)

  吃完饭,南风把陆笙送回去了。眼看着陆笙走向省队大门,他突然叫住了她,“陆笙。”

  “嗯?”她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不许早恋。”

  

☆、第 39 章 (⊙v⊙)

  陆笙进了省队大门之后,南风转身打了个车,回家了。

  他现在的"家"是一处距离树青体校不远的高档公寓,一百多平的两室。一个人住的话很宽敞,如果再多一个人,那就很温馨了。

  房子是四年前买的,那时候房价正低迷,南风买了一套自住,又陆续在市中心多买了几套。毕竟是那么物美价廉的东西,错过多可惜。那时的他不算一个商人,不过可能是出身于商业世家的缘故,他这方面的敏感度还是有的,觉得买房子肯定亏不了。

  房子多了,自己住不过来,他就租出去了。凌峻宇知道这事儿之后,还笑他寒酸。南风也只是付之一笑。

  蚊子腿也是肉,明摆着的利益,他为什么不拿?

  不过么,在这些闲置的房子里,有一套,他是坚决不租的。那套是地段最佳、环境最好、房型最棒的。

  这套房子,是给陆笙留的嫁妆。

  直到现在,南风还觉得自己这个想法有点抽风,所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回到家,他看了一下午的财务报表。这些报表除了他自己公司的,还有凌峻宇给他的。南风以前看报表的方式很粗放,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看懂细节性的东西,然后自己分析一下财务报表所反映出来的公司经营情况。

  想当一个管理者,他还有许多东西要学习。

  他手头的两个公司都是四年多前投资的。那时候他和父亲关系闹得很僵,南争鸣断了他的财路,南风不想坐吃山空,用手头的余钱投了两个公司。

  公司规模不算大,每年的利润有一半用来扩大经营,另一半装进南风的腰包。

  几年下来这又是一笔钱。有钱了,怎么花,这是个问题。

  南风倒也不着急做决定。看完报表,他伸了个懒腰,扫一眼桌上一个小摆件。那是一个用树脂做的拉布拉多犬,狗狗趴在地上,黑亮的眼睛水汪汪的,萌态十足。这是陆笙在地摊上买的,二十块钱一件,买之后用红色的玻璃纸包装,送给南风做生日礼物。玻璃纸上还打了蝴蝶结。

  他看着这只狗狗,又想到了今天中午的陆笙,想到他们那无意间的亲密触碰。压在心底的情绪突然毫无预兆地释放出来,不过是几秒钟的接触和停留,却在几个小时之后演化出一场微妙的旖旎情思,让他耳畔微微有些发热。

  南风觉得,自己这样因为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肢体触碰而想东想西,实在有点龌龊。

  大概是因为素了太久吧……毕竟,别说初夜了,他连初吻都还在……

  嗯,不能总这样单着,是时候该找个女朋友了。

  ***

  过了几天,南风去了N大的管理楼,上课。他早已经从哲学系顺利毕业,这次来上课是因为报了个MBA总裁课程班。

  “管理”这门学科,最重实践,最忌纸上谈兵,南风自然清楚这一点。不过,有时候理论知识的学习,可以帮助人更好地去实践。当然,这个过程也因人而异。有些人听完理论知识之后回去实践,没搞好,把公司玩破产了,就反过来骂课程班。实际真的是课程班的错么?未见得。

  知识这种东西是最客观的,有些人学知识学成了社会精英,有些人却只学成了书呆子,说到底,因人而异。

  关于MBA课程班,南风还跟凌峻宇提过,结果令他诧异的是,凌峻宇竟然也上过这类课程班。南风有点奇怪,这货怎么转性子爱学习了,于是问道:“你为什么上课程班?这不像你。”

  “哥们儿,你知道什么是‘换叫’吗?”凌峻宇一边说着,一边嘿嘿嘿地笑,笑得猥琐又下流,让人恨不得脱鞋打他。

  这个词,南风本来听都没听过,但是听听这货的笑声,结合一下语境,他想不理解都难了。

  于是他拒绝和凌峻宇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因为住得离N大不远,所以南风骑着山地车来上课。他驾照早已经考下来了,只不过这几年一直没什么用私车的机会,出门时近的话就自行车,远了就打车,汽车一直没买。

  一个课程班有四十个人,男女数量比较均衡。不过男人里面,四十岁往上的偏多,女人里面,三十岁往下的偏多。大概是女人比较擅长保养和化妆,所以看起来年轻吧。

  南风之前基本没在商圈里混,在场人无论什么来头,他都不认识。倒是有几个认出了他,上前跟他寒暄几句。

  他态度总是有点疏离,但是基本的礼貌和风度都在,让人亲近不得,又抱怨不得。

  上课时南风坐在第三排,他前面是个年轻姑娘,穿得很职业,化淡妆,打扮得优雅知性。姑娘上课时腰杆挺得直直的,埋头飞快地记笔记,像个高考生一样勤奋努力。南风有点佩服她。

  他的笔记就很简单,一张A4纸,用蓝色碳素笔写几个关键性的名词,over。

  下课时,前面的姑娘转身对南风说,“我有几个地方没记清楚,能不能借你笔记用一下?”

  南风捏起自己的A4纸,抖了一下,问,“你确定?”

  那张纸上的内容,一眼就能扫尽。姑娘看了一眼,有些惊艳道:“你的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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