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请走开[穿书]_第146章

青色羽翼Ctrl+D 收藏本站

他手持药典对中胖藏身的位置喊道:“出来吧,药典已经拿到手了。”

顺便踹一脚莱亚斯:“哟,没用的东西,别装死了。”

骑士:“……”

他想他真的不介意大开杀戒。

“你真真真真真是太厉害太酷了!”中胖从藏身处飞奔出来,一跳跃进男神怀中,用力亲了一口初寒的脸,发出响亮的“啾”声,“竟然一剑就干掉了迟炎,我们初寒越来越强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升级加薪,当上总剑神,出任帅城主,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莱亚斯:“……”

感情他刚才的攻击都白打了是吗?

绷在初寒脸上的寒霜终于下去一点,他单手拖住中胖的屁股,把一200斤像搂树袋熊一样搂在怀中,另一只手将五毒珠和药典塞进顾偃衣服里,顺便捏肚子捏点点揩油,动作特别熟练。

顾偃暗暗捏了一把冷汗,主角你个磨人的蛇精病,他不过是和莱亚斯配合攻击而已,主角脸上的黑气就憋不住全具现化了!艾玛还没黑化就酱紫,等真正打完死者之森副本,get菊花新用法技能后,他还有活路吗QAQ

好在现在的初寒还是很好哄的,贡献出小肚子给捏就行。在听了顾偃信口胡诌的夸奖后,男神轻轻摩挲着顾偃的嫩胖脸道:“迎娶白富美吗?确实很白很美,还老有钱了。”

顾偃:( ˉ □ ˉ)

男神刚刚这是……在调戏他吗?艾玛真是太帅了,有个帅男盆友真是天怒人怨自己开心的事情o(≧v≦)o~~

将迟炎的尸体与众俘虏带回山寨,顾偃一脚踏地,一脚帅气地踩在贼头椅子上,顶天立地霸气无双地说:“从今天开始,我们再不是山贼了,推翻了压榨人民的统治阶级,我们翻身做主人了!大家跟着我,干杯!”

“干!”一群汉子大声欢呼,举起酒碗一口饮尽。方才还意气风发豪气无边的顾中胖特别有范儿地端起碗,仰头、一口、喝掉一小口,辣的舌头都吐出来,剩下的全丢给初寒。艾玛山贼们这酒,里面兑辣椒油吧?这么原始的社会中,居然有度数如此高的酒,难道西方玄幻世界流行的不该是红酒吗,烧刀子是怎么回事!现代社会酒桌上四十度酒都算度数高了,五十度酒大家都小口喝,他现在喝的绝对是工业酒精还当成白水一口闷,艾玛嗓子要被烧坏了QAQ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顾偃的咳嗽愈演愈烈,简直就是要把肺给咳出来的架势。初寒有些心疼想上前帮他讲话,被讨厌的没用剑皇废物骑士一把拽住:“这里是他的舞台,他终将成为一方统帅,你这么一直护着,是要让他永远没办法成长吗?”

初寒停下步子,冷冷瞥了骑士一眼,终究是收回了脚步。

好在小胖会魔法,他用水系魔法给自己喉咙治愈了一下,接着说道:“兄弟们,要记住,我们今天的胜利,大家团结一致的结果,是值得庆祝的!可是,迟炎只是历代逐风城的城主之一,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地下实验室不是他建造的,他只是腐朽统治中的一个环节。想要真正得到自由,从内部瓦解逐风城高层,将他们一直以来做的不人道实验以及伤害平民的事情公之于众,这才能让人民真正解放!现在,我们赢得了第一阶段的胜利,接下来,就要收集情报,抓捕他们一起从事实验的人,收集证据,推翻统治。逐风城是自由之城,自然是要由我们自己当家做主,人人都有对高层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力,是不是!”

“是!”一群吃饱了喝多了的汉子被顾偃扇动起来,好像下一秒美好人生就立刻到来,他们即将回到逐风城,脱离不见光的身份,真正做回自己。

顾偃喝得也有点多,每次扇动他都要跟着喝口酒,就算后来喝的是初寒另外准备的淡酒,每次一口干一碗,到最后也有点迷糊。

中胖晃晃悠悠地大马金刀地坐在虎皮椅子上,眼睛惺忪地拍拍身边站着的贼头:“你!辛苦了!一直带着他们过、过苦日子,真是、不、不容易!放、放心吧,很快、就能、回去!”

贼头自从迟炎伏诛之后也不在乎谁是头了,他现在改名山贼乙,热泪盈眶地握着顾偃的手说:“大哥,你真是救了我们所有人,更救了逐风城的所有平民和冒险者!只有你,能当我们的城主,留下来吧!”

“不……”顾偃甩甩头,“哥!只是个、传说……传说!是、不能、留在人间的,嘿嘿嘿嘿嘿……”

望着顾偃微红着傻笑的脸,山贼乙有点懵,艾玛大哥这是喝多了吗?大哥酒量这么差吗?他之前明明看见初寒大哥给把酒换了啊!

感觉到自己的手有点凉飕飕的,山贼乙立刻放下自己紧握着的顾偃的胖爪,初寒终于忍不住走过来,扫了山贼乙一眼,扶起顾偃道:“已经布置好防御魔法阵,今晚不用值夜,尽情喝就是了。顾偃白天战斗已经累了,我带他回去休息,你们自己喝。”

众山贼欢呼,在初寒扶着顾偃走后,立马一个抱着一个大笑或者痛哭起来。他们被困太久了,需要疯狂地发泄一下。

骑士望着这群山贼低低叹口气,想当年他也是个贵族,继承了大片的土地,受过高等的教育,举止优雅得体,无论什么时候都保持风度,哪怕战斗中,仪态也是十分优雅的。曾经,接受骑士授衔的骑士最大的课题就是如何一边打斗一边帅得不得了,绝对不让自己处于狼狈的状态,即便是汗流浃背也是风度翩翩,打斗时更是规规矩矩,先行礼,表示对对手的尊重,然后一板一眼地抡起剑,打得方方正正。可是现在……最开始认识顾偃时,他还想着用钱买最好的马车,穿最好的衣服,住最好的房间,现在却是杀了骑兽徒步从断隘峡谷走三四天,身上穿着山贼们已经洗得发白的旧衣,住着屋顶、四处透风还不隔音的帐篷以及山寨里的茅草房。曾经他是那么绅士,现在则是为了胜利无所不用其极,什么招数都使得出来,节操碎成渣渣,礼仪抛到脑后。这全都是拜某只胖子所赐。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