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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粥小菜[种田]_第7章

齐氏孙泉Ctrl+D 收藏本站

  补好了衣服,吹蜡烛睡觉。屋子里暖洋洋的,闭上眼睛很快就能沉沉睡去。

  早上起来的时候高猎户的媳妇特意过来告诉一声今天高猎户去城里买皮子,下午就能回来。李季挺高兴的,把猪心煮熟切片蘸酱油,又将猪肺干炒了。早上特意煮的粥,二人吃完了下午没事干坐在屋里炕上聊天。

  其实基本上只有李季一个人在说,也不管二狗子能不能听懂,从卖了银子后怎么花到以后怎么过日子。

  以后二狗子要是坚持上山,只穿布料衣服肯定不行的,要想办法给他弄一身盔甲一类的东西,铁的太重影响动作,皮的、竹的或者木的还是不错的,再买两样趁手的兵刃,让他学弓箭肯定是晚了,也找不着像样的师傅,那就用矛,用铁打个头,肯定比二狗子那骨头做的锋利。

  其实李季也想上山打猎,只是他没那个胆子,想着有钱了在院子里置办点牲口,养好了也能卖钱贴补家用。

  二人说了一个下午的话,下午时分影子被拉的老长的时候才见高猎户回来,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笑都盖不下去,腰间鼓鼓的,一看就知道装了不少银子。

  高猎户回来就先去了李季家,到院子里就先叫了一声四叔,然后热络的跟二狗子打招呼。迎进屋子里,给他倒了碗开水让他喝着去去寒气,高猎户从腰包里掏出一个布包,打开银光闪闪,是三颗一两重的银锭子和许多被串好的铜板。

  “总共卖了六两银子,我抽走两成,这是剩下的四两八钱银子,我知道你们肯定要置办不少东西,所以那一两八钱银子换成了铜板,你们花起来也方便。”

  这可够高猎户乐的了,跑个腿就赚了一两二钱银子,他之前打猎找贪黑的三五个月也未必能打下来这么多银子。

  看着这被摊了一桌子的钱李季脸上的笑容也收不住了,李季是个俗人没有不贪财的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厉害厉害,社会社会~

第6章 买买买

  清点了一下数目没有什么不对,二人送走了高猎户,李季摸着桌子上的银子铜板,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二狗子,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李季看着旁边的二狗子。

  二狗子摇摇头,李季抓着一串铜钱晃了晃,听着它的响声:“这一冬咱们都不用饿肚子了,还能卖棉衣,甚至置办牲口家具。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咱们明儿个就去城里买。”

  二狗子哪里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只是觉得李季笑起来特别好看,看看桌子上这些发着光的东西,能让李季笑的这么好看的一定是好东西,那以后他多打皮子,多换些,李季就能多这么笑笑。

  当天晚上李季和面弄面条吃,用两个铜板跟邻居换了一颗大白菜,切吧切吧跟肉一起上锅炒了,又去奢侈的打了一斤酒,二人吃着面条就着菜喝着酒,二狗子不会喝酒,喝两口觉得不好喝就放下了,李季高兴把一斤酒都喝了。

  李季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也是因为实在高兴,喝完了酒就倒在炕上翻来覆去,二狗子吃完了饭将碗捡下去洗干净,回屋看李季正红着脸对他笑。

  二狗子也说不清他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李季笑起来实在太好看了,让他心跳加快,移不开目光。

  “天黑了,睡觉。”二狗子道,

  李季点头,对着二狗子伸出手:“对,睡觉。”

  李季只顾着傻笑,好在二狗子学习能力好,将被褥都铺上,将李季抱上去。

  李季顺势抱住二狗子的脖子,狠狠的亲了一口二狗子的脑门:“二狗子,嗝……你实在是太棒了。你会打猎,还那么有力气,一百斤的野猪扛着从山上下来了。你吃什么长大的,为啥我就不行。”

  二狗子只觉得被亲过的地方酥麻的厉害,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很奇妙,却并不讨厌。二狗子目光落在李季的嘴唇上。那种奇怪的触感是这双嘴唇带来的,想要再尝试一下。

  “我抓,我抗,我都行。”二狗子的语气加重的些。

  “那我干啥。”

  “夸我。”

  每次李季夸二狗子的时候那双眼睛里都在放光,好看极了。

  李季一愣,又在二狗子的脑门山亲了一口:“你太逗了!”

  额头又被亲了一下,现在二狗子很确定自己喜欢这种感觉。

  李季狠狠抱住了这个财神爷,拍着他宽厚的后背,笑道:“以后咱俩好好过日子,以后钱多了,四叔给你娶个大胖媳妇,然后生个大胖小子。”

  一嘴的酒气吐在二狗子的脸上,二狗子只觉得饿了。咽口口水:“媳妇是什么?”

  “女人呗,要跟你过一辈子的女人,陪你睡觉,给你做饭洗衣服。”

  听了这个描述,二狗子笑了:“你是我媳妇。”

  现在可不是李季给他洗衣服做饭还陪他睡觉吗?

  李季给了二狗子屁股一巴掌:“有你这么调戏四叔的吗?我是你四叔!记住了吗叫四叔!”

  二狗子被不疼不痒的拍一下,听着李季的重复,叫了一声四叔。

  “乖。”李季揉了揉二狗子的头,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看着没了动静的李季,二狗子借着月光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好奇,低头轻轻吻了一下。一吻过后二狗子只觉得嘴唇触碰过得地方酥麻,果然四叔的嘴唇是神奇的,碰那里都舒服。

  二狗子伸舌头舔一舔,满足的睡了过去。

  醉宿过后醒来,李季头部暗暗作痛,心中暗道弄不好昨天打的酒掺了水?不然怎么喝完头疼。

  转过头看身上衣服脱了一半,伸手整理一下。天冷的时候李季都是习惯和衣而睡,拍了拍身边的二狗子,把二狗子叫醒。

  “醒醒,好好收拾收拾,今天早饭咱们去城里吃好了,到城里不到一个时辰的路,咱们走快点,也饿不着。”

  二狗子的目光盯着李季的嘴唇看,愣愣的点点头。李季翻箱倒柜总算找了两件补丁少的衣服,二人穿上了,好好洗洗脸梳梳头,本身就不丑,这好好收拾一下还真有点公子的意思。

  李季看着二狗子怎么看怎么喜欢,这么好看的少年郎若买一身像样的行头,不知道能迷倒多少姑娘。

  二狗子背着钱,李季推着家里的破独轮车,迈开步子向城里走去。

  一路上李季的嘴也不闲着,也不管二狗子能不能听懂:“我小时候最盼望的就是进城,每次进城我都能跟我爹撒娇买块糖吃,当时不懂事,我爹年时又高,所以一年也去不了两次,为此我还闹过几次。爹一走就没人带我去了,这还是第一次去。”

  二狗子只是闷着头仔细听着,可能是小时候的执念太深,李季对路认识的特别清楚,二人走得快,半个多时辰就到了城里。

  路过一条长街,就到了县里的主街,本县并不富裕,总共就有三条街是做生意的,一条是餐饮店,从小摊道酒楼不等,一条是买衣服布料的,剩下一条是买各种杂货的。

  李季闻着味把二狗子拉进一条街,进了一家面店,伙计看到俩人穿的并不是怎么体面,虽然干净,可气质上不去,一看就是村里过来的,一般这样的人花不了几个字儿,一碗烂肉面顶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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