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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粥小菜[种田]_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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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二狗子喜欢吃猪肉,猪肉多养十只都不嫌多的。

  可是今年就没有去年那么好运,多方打听都找不着合适的。

  大概是因为去年干旱的影响,猪这东西能吃能拉的,耗水多,很多养猪的人家直接都杀了。

  实在买不到,就只能委屈二狗子以后少吃点了,把那两只大猪留住,下崽子养大了再吃,好在现如今养着已经不小了,再有一两个月就能配种了。

  带上崽子后要四个来月才能生产,生下来至少四个月才能吃。

  这么一算来年后才能吃上自家繁殖的猪肉。

  在那之前只能尽量去买别人家下的猪崽子来养了,或者直接买长大的猪。

  李季忙完这些以后,已经马上六月份了,小土豆的事情总算是弄妥了。

  跟教书先生说好了,拜师礼买了,拜过了师交了学费,下回开学时候小土豆就能直接去上学了,这样就不怕跟不上进度了,直接从启蒙开始学。

  两个侄子都去上学了,甭管能不能念出样子来,家里头有读书人,那都是脸上有光的事情。

  六月末他们入学了,两个侄子特意带着即将入学的两个小家伙过来磕头,感谢李季给了二人读书认字的好机会。

  李季比他们大不了几岁,跟着二狗子一起收了他们的磕头,还说了两句做警醒的话。

  “咱们有机会去读书认字,就打起精神来好好的读书,当然,也不用有什么压力,我不求你们考取功名,认了字不是睁眼睛的瞎子就好。所以没什么成绩也不用有什么情绪,我不会怪罪。只好好学,学成什么样,都是咱们老李家祖上积德,都是光宗耀祖的好事。”

  两个侄子,一个李天,一个小土豆,以后就要进城里入学念书了,虽说不知道以后能念成什么样子,至少眼下整个李家,甚至全村的人都为这两个孩子觉得脸上有光。

  读了书,就不用在村里头出大力了,若是能考取个功名,那就是吃皇粮的上等人,全家人都能跟着享福。

  “听着没,咱村里可就你们俩能有机会去认字,学了字那就是读书人了,以后甭管什么样,出路肯定比旁人多不少。”二英笑着推着小土豆再磕个头。

  李季将两个侄子扶起来,心里是满足的,看看旁边站着的二狗子,二人相视一笑:“我小时候经常有人说我是读书的苗子,可因为没银子没去了,现在想想还挺遗憾的,现在手里有点闲钱,供你们去也是随了我小时候的心愿。你们好好学,不管学成与否,四爷爷都疼你们。”

  送走了两家人,李季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拉着二狗子回屋关门。

  “我是真羡慕他们,我小时候要是有个有钱的四爷爷多好。”李季说这话是含笑的,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二狗子道:“你也可以。”

  李季摇摇头:“晚了,早过了开蒙的好时候。我听说有钱人家孩子开蒙那都是三五岁的,咱家天天其实他就挺晚的了,小土豆更晚。所以说啊,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能给我学出个什么模样来,只是去上上学就挺好。”

  认字了,好歹不容易被糊弄,进城里能认招牌上的字,不用去哪里都要抓着人问那个店是卖什么的。

  “上学好吗?”对于这两个字,二狗子没什么概念。

  “看情况吧。能上学当然好,但是贫穷的人家要想供个学子出来,那是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然而全国学子那么多,真能出头的能有几人?多半都是陪衬的。我听说过贫寒人家勒紧裤腰带供出个秀才的,也听说过同样的家境供出个只会死读书什么都考不下来的书呆子。到底还是要看天赋。”李季解释道。

  说了这些,李季自己忍不住去想,如果当初他爹听了旁人的建议,勒紧了裤腰带想方设法的送他去读了书,那李季现在会在哪里?

  也许会当官,也许是血本无归,在村里干着帮村里人孩子取名字的活,取好听了,会有几文钱的赏钱。

  当然,没有如果。让李季选,他会毫不犹豫的选现在的日子。只要有二狗子再身边,什么样的人生李季都甘之如饴。

  “咱明天上山去看狼吧,想它了。”李季道。

  想起那头狼二狗子就想起它舔李季来着,脸上黑了些,道:“行。”

  这话是从二狗子后槽牙里头钻出来的。李季只觉得好笑。

  “别告诉我你吃醋了。”李季笑道。

  “什么是吃醋。”二狗子问道。

  “就是看到我跟别人亲密你就难受。虽说对象是狼,但我感觉得出,我一靠近它你就不高兴。”李季笑道。

  二狗子认真的想了想,不太确定的点头:“可能是。狼舔你,脏。”然后特意加了句,“我干净,我舔你。”

  李季脑子又开始有了旖旎的念头,面上一红,转开目光躲避道:“它是狼又不是人,别想那么多,昨天下的那窝兔子你看了吗?注意多给母兔子喂点水,我先去溪边洗衣服了,你把饭做了。”

  李季开始收拾二人的脏衣服,这衣服都是穿两天一洗的,这对比村里人可以说没有更干净的了,邋遢点的人家一个月一洗衣服的都有,左右没有新鲜的料子,都是暗色耐脏的,一个月不洗也看不出什么来。

  不过自从每天都开始洗澡后,若是穿上的衣服有点异味李季都会受不了,一天一洗太奢侈,这两天一洗已经是最大限度能容忍的了,等以后天热了,恐怕真的要一天一洗才行了。

  不下雨的日子天气越来越热,李季端着一堆脏衣服去溪边,迫不及待的将双手浸在溪水里面。溪水从山上留下来的,清凉舒服。

  河边有两个女人正在洗衣服,笑着调侃了两句。村里面的女人基本都熟悉李季了,全村自己洗衣服的男人不多,有的独居的男人情愿一直穿着脏衣服,也不肯来溪边好好洗干净。因为都认为洗衣服是女人的活,男人洗衣服是掉价了。

  不过李季家里头洗衣服都是跟二狗子争着的,特别是天热的时候,过来摆弄凉水别提多舒爽了。

  正是见惯了李季过来洗衣服,暗地里村里头的女人都为李季感觉可惜。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以后娶了媳妇肯定不会苛待的,可偏偏命不好,克妻克子,这辈子不能近女色,否则家财散尽。家缠万贯又如何,没个孩子,那就是个绝户,以后银子便宜谁都不知道呢。

  从挺远的过去就流传了个缺德的习惯,谁家要是没有孩子,或是只生姑娘没个儿子,背地里他姓什么就叫他什么绝户,就好像这么说人家,自己就能高人一等似的。

  可是道理都懂,可总会有人背后捣鼓两句,然后肆意的讥笑两声,再夸两声自家婆娘肚皮争气能生个带把的。

  坐在溪边的石凳子上,抓着皂角粉搓衣服,李季到底是个男人,力气比女人大,加上洗了好些日子的衣服,知道了技巧,且衣服并不是很脏,洗的特别快。

  有个洗衣服的妇女眼睛止不住的往李季的洗衣盆里头瞧,跟旁边同样洗衣服的女人笑道:“你看看,一个带补丁的衣服都没有,哪像咱家都快成百家衣(各色碎步拼的衣服)了。”

  “咋?眼馋了?眼馋也不是你的,你还能把闺女嫁给人家?”另一个人声音压得很低,眼睛瞄向李季带着小心。

  这话一出,就禁声了。再怎么眼热李季也不可能成为自家的女婿。就算是个狠心的把闺女往火坑里头推,那算命的也说了,一旦娶妻财路就断了,以后就不会这么有钱有这么好的条件了,那嫁过去还有什么用?就为了结婚时候的彩礼?

  事实上真有过类似的事情发生。很多有闺女的人家都想要有个有钱人家的女婿,但是一开始狮子大开口要彩礼的真的不多,除非是闺女嫁人以后就不打算再来往的,否则彩礼要狠了,以后都不好再来往了。

  所以那些把!闺女嫁给有钱人家的往往彩礼上头都不怎么上心,等的就是闺女嫁到人家过上日子了,最好再给人家生了个这小子以后再上门。

  到时候伸手要钱的机会有的是,什么家里头房子破了要补,什么儿子要娶媳妇的钱凑不齐,夫家看在儿子的份上,都不好拒绝。这才是跟有钱人家联姻的最大益处。

  这要是把闺女嫁给了李季,就算彩礼恨要了一笔,闺女嫁过去死了,李季穷了,这彩礼也花不安生,一边要受着村里头人戳脊梁骨,一边要良心不安的生怕闺女梦里找过来。

  所以李季这事,除非再有个算命的过来说前头那个算命的是信口胡诌的,李季根本没这命格,或者是花些银子给破了,否则李季这辈子是注定单着了。只是前头那个算命的分文未取,说了一通就离开了。既不是骗钱的,跟李季也无仇无怨,那肯定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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