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超人喂养成正直好少年_第2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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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你也许有什么想问的……”他有很多想说的,可站在这儿了,兀然觉得自己词汇贫瘠,无法准确叙述心中感情。

  “不,应该是你要对我说什么?”

  “你要我说什么?”

  “我在等你说。”莱克斯抿了抿嘴唇,淡淡的眉毛拧起,又松开,“你和克拉克……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朋友……我这么以为。可我突然察觉,你们隐瞒了太多事情。当然,每个人都应当有他的秘密,自己的空间,我尊重你们的隐私权……然而,有些事,是你们应当告诉你的朋友的。”

  兰斯当然知道莱克斯指的是什么,他一直没有将克拉克的真实身份告诉莱克斯。该死的直觉总在阻止着他这么做,以前只是隐约的感觉……而最近,一系列事情搅合在一块,他们在对他叫嚣着——傻瓜,历史和未来不是那么好改变的!

  那么莱克斯呢?莱克斯有时候流露出的阴暗实在叫他不寒而栗,他可无法将莱克斯看做一个纯洁无暇的孩子。

  即便不想承认,尽管这很卑鄙,但毋庸置疑的,其实在兰斯心底,对于这个有可能会成为世界公敌的人,他还是抱着一丝警惕心的。是以他无法将真相告诉莱克斯,他想蒙混过去,搪塞过去,再观察,再观察一段时间,再好好看看,这个人到底是什么颜色。

  莱克斯一字一顿地说,“不要敷衍我。”

  兰斯嘴唇嚅嗫,“我……我一直将你视作我的朋友。请不要怀疑这点。”

  莱克斯点点头,“是的,你和克拉克,我是你们的朋友,但只是之一。你们有无数的朋友。你们有挤满人的生日宴会,阳光灿烂的童年,没有漠视,没有欺凌。克拉克他就是擦破点油皮,他的爸爸妈妈立即就会紧张的不行。而当我在学校被人揍的鼻青脸肿回家,我的父亲还要嘲笑我丢他的脸。你们说你们是我朋友,可在我……”他突然停住,低了低头,将暴露狼狈的话半路截断。

  兰斯觉得胸口堵得慌,仓皇回答,“我很抱歉……”

  “不,不,别对我说这句,我听够了,太多人和我说过这句话了好吗?”莱克斯说。

  他们的距离只有一步,莱克斯就在自己前边,兰斯却有种伸手不可及的错觉。一条无形的深不见底的沟壑横在他们之间,所有他传递过去的声音和念头都被黑暗吞噬,拖进深渊,雪泥鸿爪的印象亦无被留下。

  莱克斯转身,微微笑了一下。

  这个微笑甚至可以说是温和的、礼貌的,完美的弧度,标准的中世纪画家笔下贵族青年们式的矜持高贵,彬彬有礼地拒人于千里之外。

  不知为何。

  有那么一个瞬间,像是遥远的回忆被唤醒,兰斯忽然想起了很多很多年前的一个画面,一闪而过的一个画面。那回算是他和克拉克第一次正式和莱克斯相遇,在那个被夏日阳光洒满的闪烁着金色的公园,碧绿的树丛边,地毯般的草地上耧斗花星星点点。

  莱昂内尔·卢瑟从天而降,粉墨登场。

  他从左边慢慢走近,饶过灌木丛。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将当时他的模样记得那么清楚,反正他就是记住了,那是一张苍白的脸,两颊微陷,脸庞瘦削,像是一张铅灰色的面具,没有血色的嘴巴,逆着光看,他的两只眼睛像是面具上黑色的洞,脸上的表情,像是用油彩画在上面的,死气沉沉。

  烦躁尖锐地从脑袋里粗粝划过,但更多的是无能为力的挫败感,甚至,还有半只脚踏入泥潭无法脱离的滞涩之感,又或,那是他早就知道的泥潭。

  毫无预兆的,莱克斯迟滞地摇晃了一下脑袋,说了一句和之前像是没有关系的话,他说话的样子是如此的随意,“我给了你们很多次机会了。”

  说完就甩开兰斯跨出了门。

  兰斯站在原地没有动,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做么做呢?拦住莱克斯吗?拦住他,然后呢?要解释吗?他该怎么解释吗?要对莱克斯坦白克拉克的事情吗?又该以怎么样的方式坦白呢?

  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

  他只是一个误入异域的普通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他做着用普世价值观衡量的一切善事,他规范和约束自己的准则以及行为,小心翼翼,绝不让自己行差踏错,可现在他站着的路却出现了偏差。他有金手指,可找遍全宇宙,能影响心灵的道具,也只有另一个心灵。

  心情这是一块海绵,被浸入疲惫的水中。

  太阳穴跳突个不停,兰斯抬手轻揉,闪烁的红光跳进眼帘。他看着中指上戴着的那枚戒指愣了一秒,然后摘下戒指放在掌心,催动系统,戒指发出白光,瞬间变成了一副眼镜,他更习惯用眼镜的模式观察。第一眼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各项数值,和出门之前并无区别。

  不,不是我。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他记起来,在幸运探测仪的说明书里看到过,当它闪烁红光的时候,说明他或者在他周围百米之内,有人的生命幸运值在最低的10以下,这意味着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改变的话,这个人有很大的可能性会遭遇危险。

  危及生命的危险。

  兰斯惶急地走出门,一探头,就看见莱克斯的背影,在这个分析界面上,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全真游戏里的角色,旁边挂着五颜六色的数值。

  在那排数值的最下一条,生命幸运值,长槽近空,只有浅浅的一线颜色:3。

  另一边。

  肯特农场。

  骗子先生不着痕迹地打量着这个房间,每踩出一脚,木板缝里都会扬出混合着乡下农场特有的味道,泥土,面粉,木头,还有穷酸。

  他不明白这两个农场小子有什么好调查的。

  耳边传进孩子踏地板的声音,哒哒哒的清脆。他偏过头看,是那个叫瑞恩·肯特的小男孩,这样看过去,脸颊的红晕和被汗打湿的刘海让这孩子的脸庞显得格外稚嫩纯真,看上去傻气的冒泡,他脚边那条摇尾巴的狗狗看上去更傻。

  果然是乡下人。骗子先生在心底轻哧。有够淳朴的,这人生来就有蠢笨和聪明之分,像我,在这么大的时候,绝不会和这小傻瓜似的。

  读到这人的心声,瑞恩背对着他翻了个白眼。

  他蹲下身去,同孩子平视,直视着他,眼神相接,这会让他的催眠术更加有效深入。首先是试验,“你叫什么名字?”

  “瑞恩。”

  “今年几岁?”

  “十二。”

  “性别?”

  “……女。”瑞恩平板地回答。

  骗子先生愣了一下,看了看他的短头发,又看了看他的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大看得出是女孩子啊——不过是长得挺纤细清秀的。

  他点点头,拍了一下瑞恩的头。

  骗子先生又站起来,他想,一栋房子里,大概孩子才是最了解的那个人,于是他对瑞恩说,“可以带叔叔去你们家特别一点的地方吗?”

  “特别的?”瑞恩露出茫然的神色。

  “特别的……”骗子先生轻声说,“那些不易察觉的、你爸爸、妈妈、哥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瑞恩微微低头,皱眉,像是在思索,片刻之后,说,“啊,我知道了。”

  骗子先生眼睛一亮,“是哪里?”

  瑞恩又蠢笨地挠头,“我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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