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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碧血银枪_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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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不避不让,枪尖挑起一点寒芒,如银龙破海,后发先至,直取那人喉间要害。

  那人刀势虽沉,刀锋一偏,方向立变。电光火石之间,“当”的一声巨响,长刀劈上银枪,赵云手腕一沉一带,银枪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在他手里飞速翻转,刀枪相交之处,连续爆出一连串火星。银枪点点,眨眼间从刀锋之下脱出,反重重敲上厚重的刀背。

  这两人一个力大势沉,劈山斩浪,一个抖刺迅捷,变化无端,黑刀银枪,黑面白袍,翻翻滚滚,仿若银龙斗墨蛟,直到霞光渐渐在天际褪去炫彩,他们还没分出高下来。

  王妩在车板上站得腰酸腿软,一颗心从一开始紧紧提着,到看到赵云赶回来松了口气,随着两人交手的时间越来越长,又渐渐提了起来。

  一开始她还能看清他们一刀一枪的出招,但几个来回之后,他们越打越快,枪尖刀锋上的劲气所到之处,烟尘滚滚,碎石翻滚,遮掩了他们身形的同时,也逼得围在他们周围的人不得不往后退,就连跟随赵云一起回来的十几骑也被隔在远处,不得近前。

  突然,只见两道人影自烟尘中飞掠而起,银枪长刀高举,在空中一连数十下相击,又复落下。

  烟尘中,战马急嘶,只听扑通扑通两声,却是那两人战到酣处,不及看脚下地势,双双滚落到被烟尘遮了个严严实实的溪水之中。

  赵云头发披散,身上的白袍已不知飘落到了哪里,背脊上昨夜的伤口又崩裂开来,血迹透过缠绕伤口的绷带渗透出来,在溪水中化成缕缕游丝般的红线。但他却浑不在意,从溪水中站起身来,随手抹了把脸上的水,握枪正待再战。

  那人也不比赵云好多少,唇角带血,额头上也多了一道触目的血痕,发髻斜到一边,狼狈不堪地从溪水里站起来后,也学赵云的样子,伸手抹脸。

  然而他涂在脸上的黑沙先是被汗水浸透,再在溪水中一泡,尽数都糊了开来,在这么一抹,一张脸上顿时变得黑白相间,斑斓交错,好似山中一只花斑巨猫,偏偏还瞪眼舞刀,极为好笑。

  赵云见了他的模样,不由一滞,脸色连连变幻,带着唇角也微微抽动。终于,他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满腔的战意化作纵声大笑,一双精光湛然的眼中,满满都是前所未有的开怀快意。

  那人本也要持刀再打,乍听到赵云的笑声,他浑身因剧斗而激得翻涌的热血尚未平息,生生被这豪气冲天的笑声逼得缓了一缓。

  迷惘不解中,那人被赵云笑得气恼起来,眉眼一轩,正要发作,忽地瞥见自己满手掌上糊的黑沙,陡然想到自己现在的面貌。

  他举着手掌站在齐膝的水中愣了片刻,随即头一仰,也跟着大笑起来。一面笑,一面随手将长刀往旁边一抛,弯腰捧水,狠狠洗了把脸:“痛快痛快!好一条好汉,好一个常山赵子龙,算来,某与你还是同乡。可惜此地空有溪水而无酒,如若不然,某定要与你痛饮三百杯,岂不更痛快!”

  洗去黑沙,那人再站直身子,露出一张眉目清雅,鼻梁高挺,约莫三十多岁年纪的脸来。却没想到,如此粗豪刚猛的一个汉子,却是长了一副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的清秀容貌!

  也难怪他要用黑沙涂面,若非刚才那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斗,谁能想得到一个长得这样文文弱弱模样的人,能拿起沉重的宽背长刀,还和赵云战了个不分伯仲!

  许是见惯了别人看到他真实面貌时的诧异表情,那人也不恼,向赵云一抱拳:“某乃黑山张燕,听闻白马将军将与袁绍战于磐水界桥之侧,特来相助,哪知道路上只耽搁了两日,就听闻了袁绍大败的消息。因此,特来会一会一战定袁绍的常山赵子龙。”

  “我道是遇上了何方英豪,竟有如此武艺,”赵云眉峰微扬,也抛了长枪,还了一礼,“原来是黑山的飞燕将军。公孙将军大军距此向南,快马半日可到,将军远来相助,云代主公先行谢过。”

  “不去了不去了,”张燕挥了挥湿漉漉的粗厚手掌,带起串串飞溅的水花,连连摇头,“某是来帮忙的,可不是来讨便宜的。白马公孙胜局已定,某若再去,倒像是不出力只讨便宜功劳的小人了。还是下回,某直接去幽州上门拜会,堂堂正正,免得坏了黑山军的名头。”

  说出来的话粗豪磊落,配上他那张清秀文雅的容貌,让人觉得说不出的别扭。

  黑山张燕,拥重兵数万,良驹千匹,驻于中山。出身为贼,却审时度势,主动率众向朝廷递表请降,受封平难中郎将。董卓之乱时,曾率部与各路诸侯一同出兵征伐,因其身手灵矫,武艺过人,在冀并两州之中,声威赫赫。

  他成名远比赵云要早,又是朝廷亲封官位,但赵云也只敬他直率坦诚,人如其刀。

  赵云虽然老成持重,但他一身技艺罕逢敌手,只要执枪在手,凛凛威仪自生,锋锐气势陡现,年少技高的傲气绽然如辉。

  方才那一场棋逢对手的大战,于赵云而言,实在是难得的畅快淋漓,令他心里不由升起惺惺相惜之感。此刻听张燕言辞豪迈,胸怀大畅,哪里还管得上他长得如何,虚虚拱手,极自然地就应了下来:“既如此,云在幽州候将军虎驾。到时候,云自当备上美酒,与将军痛饮三天三夜!”

  “好好好!”这话显然也极对张燕的胃口,他一连说了一串好,又甩了甩两手的水,蹒跚着走上岸,扯了马过来翻身跃上。正要策马而行之时,却又转身遥遥向王妩抱拳作揖,扯开了嗓门:“白马公孙之女疾驰三百里之高义,某佩服得很,今日一见,某多有得罪,惊吓了公孙女郎,还望多多见谅。”

  惊吓?

  王妩扯了扯嘴角,演了那么久的全武戏,害她都饿过头了,这会儿倒是想起惊吓来了?

  方才这两人战罢后的对话声音虽然不响,但力斗之后,身上的力道中气都尚未散尽,也清清楚楚地传到了众人耳中。

  王妩想了想,折起手里的马鞭,交给身侧的范成,可以提高了声音:“将此鞭赠予飞燕将军——留以为念。”

  

☆、第二十二章

  赵云和张燕这一场交手,看得在场所有的兵士目摇神迷,直到前一刻还全力相拼的两人同时发笑,这才重重喘出一口气来。

  若论凶险,这一场打斗对于赵云来讲,其实根本算不得什么,远比不得前些日子潜伏在袁绍军中的诸多凶险。

  但这一场交手从一开场就太过震慑人心,那些前一天没上战场的散兵,看向赵云的目光如见天人!就连本以为赵云一战破袁绍只是恰逢其会,全靠运气的白马义从也终是心服!

  而赵云的那些同乡兄弟们更是热血奔腾,一个个腰板挺得笔直,胸膛挺得老高,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道,那个银枪如龙,神威凛凛的赵云,是他们的“赵哥”。

  张燕率众离开的那一刻,不知是谁,激动地发出一声欢呼,紧接着,两百个人齐声大喊,欢声如雷,震得训练有素的百马齐嘶,仿若应和,仿若骄傲。

  就在众人欢呼着将赵云团团围在中间时,王妩默默地对着身上还对穿着箭就被丢在一边无人问津的一堆兔子和叫不出名字来的鸟,前胸贴后背地长长哀叹。

  不过好在,赵云年纪虽轻,性子却极为持重,虽胜不骄。向众人称谢谦逊了一圈之后,筑营,防御,岗哨,件件不落。而最重要的,却是他率先塞了一块肉干给王妩。

  他们离开的时候其实每人都带了三天的干粮肉干作为补给,就因为量不多,所以赵云才会在看到山林的时候决定先不动这些储备,转而先去行猎。

  腌出来的肉干已经没有了肉的滋味,只是用来垫垫饥却是难得的佳品。

  经过方才这一出,王妩也不再刻意避着那些兵士躲在营帐或马车之中,大大方方地嚼着肉干在营中闲逛。反正她不但已经“抛头露面”了,甚至还当众甩了马鞭。该见的都见过了,要传到公孙瓒耳中的总会传回去,再藏起来,反倒像是她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

  而那些兵士,各自眼观鼻鼻观心,一心只顾手里所忙的事情,好像全没有看到王妩百无聊赖地四处游荡。

  两百多人的动作极快,有条不紊地生火烤肉,准备吃食。而王妩惊喜地发现,在这个没有打火机,没有火柴,连生火都要趁着日头未落的时代,居然还有烤炉!

  方形铜烤炉,约莫两掌宽,四角上翘,底面还有一定的弧度。不但里面有铜柱支撑,两侧还各有三对方孔,用铁链吊系。

  以前徒步山区时,王妩也会背着小巧的烤炉和炭块在露宿扎营后野外烧烤,现在她面前的这个烤炉,除了所用材质的关系,重量重一点,居然和一千多年后没什么大差别!

  若非人人对这烤炉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模样,王妩简直就要怀疑这里还有一个和她一样,来自千年之后的灵魂!

  正在她围着烤炉唏嘘感叹之时,赵云半蹲在水边,手起刀落,去头剖腹,已经干净利落地将两只兔子处理干净。

  王妩很欢快地撩起宽宽大大的衣袖,小跑几步,也不多招呼,直接将赵云刚刚切成几块的兔子架到了烤炉上。

  赵云刚要阻拦,却见王妩手势熟练地在方孔另一头转动铁链,引得兔肉来回翻转,以便受热均匀。要不是身上只求飘逸好看不求实用的大袖让她有些手忙脚乱,王妩的动作娴熟得堪称行云流水。

  明亮的火舌一下一下地舔着兔肉,王妩很有经验地挑了下风处,避开火苗,看金黄的油脂滴到火里,引得火星爆窜上来,噼啪作响。

  天色渐暗,少女娇美的容颜在红红的火光摇曳下显得分外俏丽,明时如料峭寒风中绽放的桃花,绯色动人,风姿绚目,暗时深邃如夜,静谧如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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