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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药记事_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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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景世迎亲的日子已经订了下来,就在九月中,有了世子的身份,到底是给这亲事锦上添花了。

闫家那边闻讯,还特意准备了贺礼千里迢迢的送了来。据说新娘子已经在路上了,到时候就住到京中自家的宅子里,办起喜事来也方便,省得远路奔波。

宁景世院里要进主母,南平郡主在拜佛求神之际,还能分神将他院里丫环通房都召集到了一处训话。”以后世子夫人进了门,便是你们的主子,别仗着往日劳苦功高,乔张作致,打量着世子夫人才进门,年轻面嫩,她不收拾你们,自有我来收拾!“宁景世本来就是个风流的,南平郡主又疼儿子,房里丫环皆是容貌出挑的,贴身丫头便是通房。以前是明里暗里掐尖要强,都想高人一头,闹的不成样子。南平郡主也不觉得什么,只觉得自家儿子人品出众,女人为了他争风吃醋再所难免,有时候闹的出格了便让福嬷嬷带人去申斥一顿。

自姚仙仙进了门,她有手腕又会奉承,这头奉承的南平郡主舒服了,那头又哄的宁景世回府来便歇在她房里,竟是隐隐压了所有通房丫头一头。

她如今虽然还是个通房丫头,可却在数月之间就总揽了宁景世房里的事情,众丫环私下议论:”等世子夫人进了门,她许是就能做个姨娘了。“”谁知道呢?世子爷这么疼她,世子夫人进了门,还不得第一个拿她开刀?她又是个出身不清白的,到时候会不会被发卖了?“这些人心里恨她,倒都盼着闫氏早点进门。

闫幼梅是八月中进了长安城的,才及笄的小姑娘,生的眉目如画,上面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这一个最小,也最得闫恒夫妇宠爱。

闫恒任期未满,不能离任至京,此次便由闫夫人带着两个儿子儿媳妇前来送嫁,在京里安顿下来了,便派人往亲朋故旧家里送信,又跟亲家通了声气。

南平郡主还未见过未来媳妇儿,索性亲自走一趟,打着联络感情的旗子带着儿子闺女上了一趟闫家门,顺便让儿子给岳母问安。

待见得闫幼梅,只觉她尽得江南女儿之毓秀钟灵,模样儿自不必说,是一等一的好,遥想这等模样生下孙子来,也不知道得多可人疼。

宁景世模样儿生的不差,头上又有个金光闪闪的爵位,将来就是侯府当家人,更有个强而有力的外公做大靠山,闫家人再无不满意的,还让小两口假意在府里偶遇了一回。

闫幼梅是闺中女儿,自来不曾见过外男的,见得宁景世这模样,心里便蜜一样。兄长姐姐们都说她的这门亲事挑的好,若非宁景世跟着晋王随驾江南,哪里能轮得到闫家女儿得着这门亲?

长安城里的贵女恐怕都抢了先。

闫家在长安城倒是有几门亲朋故旧的,只听得闫家上京送嫁,订下来的正是南平郡主的儿子,三书六礼都过了,只等着成亲入洞房了,哪个肯站出来说破宁氏父子在京中的风流名声?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闫家能将女儿许了镇北侯,所图的无非是南平郡主身后的晋王这根大树,既然闫家有心乘凉,坐在树下被个虫蚁咬个肿包,又或者被鸟雀便溺在头上,都甚平常。

旁人的风言风雨算得了什么?只闫家自己情愿便成。

也有人还当是闫家早已知情的,免不了要在背后议论两句:”为着功名利禄,竟连女儿都不顾了。“知情了又送女儿进镇北侯府,可不就是拿女儿一生的幸福来换家里的官运亨通吗?

总之当初长安权贵无人愿意与南平郡主结亲,等她这门亲事成了,背后说什么的都有。

镇北侯府里张灯结彩,终于在九月十五迎来了世子成亲的大喜日子。

南平郡主一大早起来梳妆打扮,听得宁谦竟然没出门也没醉,顿时意外的挑了挑眉:”我还以为他今日也要醉死在花娘肚皮上呢。“经过了世子封赏,宁谦大醉不归之后,南平郡主就觉得自家这丈夫荒唐到连儿子拜堂说不定都不能清醒着出席。

闫幼梅被八抬大轿抬进了镇北侯府,常氏带着萧薇在洞房里略坐了坐,姚仙仙还亲自端了茶来奉上。今日宁景世大喜,为着喜庆,她身上也穿着石榴红的裙子,尺腰不及一握,盈盈欲折,愈发显的她的颜色好了。

宁景世进新房里来揭盖头,看到她这模样眼前一亮,只揭了盖头瞧见闫幼梅的脸,更是大喜——他也贪鲜。

只闫幼梅与姚仙仙打了个照面,各自心里皆打了个突。

前者没想到宁景世房里还藏着这般绝色佳人,后者更没想到新夫人竟然生的这么美貌,当真是各人心里一壶醋,已经翻江倒海了起来。

当夜闫幼梅趁着耳鬓厮磨之际,还问了一句:”方才喝交杯酒的时候,端酒上来的丫环好生标致,是谁啊?“正是姚仙仙端的交杯酒盏,服侍的二人喝了交杯盏儿。

宁景世当初对姚仙仙也确是用了些心思的,后来也还是放不下,就算是外面鲜花一般的姐儿们也不少,到底家里这一个还是很中意的。”哦,你说的是仙……红绫啊?她是去年我跟着外祖父伴驾,路过洛阳,舅舅送来服侍我的,后来就一直留了下来,倒也服侍的尽心。”

闫幼梅心里便拧成了个结:有这么不着调的舅舅吗?还给外甥送房里服侍的人……“却不知最不着调的不是晋王世子,却是她的公公。

到底是南平郡主了解宁谦,第二日大清早媳妇请安,宁谦前儿喝多了,醉死了过去,几个丫环轮着去叫……都没将镇北侯爷叫起来。

南平郡主坐在上首,笑容都快在脸上挂不住了,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遍,直恨不得宁谦醉死过去。

洛阳城夏府里,小平安已经能够坐在床上了。他躺的厌了便翻个身,趴在床上,胖的跟藕节似的手撑着小身子后倾,小屁股就跟定海神针似的不挪窝,便坐了起来。

夏芍药在历经过他翻身,吃大拇指,再到能够坐起来,对自己的脚丫子情有独钟,时不时便要坐着弯腰去啃自己的脚指头,对儿子所有非人的爱好都已经淡定了。

最开始儿子吃手指头,她要一天不厌其烦的纠正无数遍,”手指头不能吃……“后来变成了”素娥快来给平安洗手……“最后 ……便习以为常了。

这小家伙既听不懂人话,又不做人事(哪有人吃自己的手指头的,那玩意儿又不是熟的……)说的多了他还咧着没牙的嘴朝你笑,或者吐几个泡泡以示抗议,简直不是同一个物种,完全无法沟通。

等到他开始啃自己的脚丫子,夏芍药已经对这小子的智商绝望了,还问素娥:“这小子不会是个傻的吧?哪有人啃完了手指头还要啃脚指头?“亏得服侍的丫环们手脚勤快,一天要给他洗好多次手脚,各个洗的爱不释手,摸着这软呼呼的脚丫子手指头都当宝贝。

房里的丫环们也没带过孩子,还是素娥跟粗使婆子问来的,”门上顾妈妈说小孩子打小就喜欢啃自己的手指头跟脚指头,姑娘别瞎说,我瞧着安哥儿聪明得很。“夏芍药表示很怀疑,在信里跟夏景行诉苦:”……原来以为,凭你我之聪明,生出来的孩子怎么也不至于是个傻的,就算不是聪明绝顶那也必是千里挑一的。谁知道这小子自落地至今,除了吃喝拉撒,唯二学会的就是吃手指头跟啃脚指头。说他馋肉吧,连乳牙也没长出来一颗,咬的动吗?再说他也没尝过肉味啊,难道是侍候的丫环偷偷给他尝了肉味,使得这小子朝夕不思饮食,就想吃肉?”

夏景行接到这信,比她还傻眼,陷入了“我家儿子也许是个蠢蛋”的深深忧虑之中去了。

直到后来跟燕王在雁门关酒馆里喝酒,隔日要往前辽营大帐偷袭,自知此次任务艰险,终于向燕王托付了一句:“殿下,我那儿子是个傻的,属下万一有什么不测,求殿下一定照拂。”媳妇儿倒是不用担心,她最是聪慧有担当的,伤心自己会,但生活无继却不太可能。

燕王大奇:“如果我记的没错的话,你家儿子也才七个多月吧?怎么就瞧出来是个傻的了?”

夏景行颇为苦恼:“娘子在信里说,他除了吃喝拉撒,就爱嘬自己的手指头,翻身坐着啃自己的脚趾头,可不是个傻的吗?”

燕王愣了一下,顿时大笑出声,“我瞧着你儿子不是个傻的,倒是你儿子他爹是个傻的!”

这次是夏景行愣了,“我哪里傻了?”

“小孩子这么小,可不就只会吃手指头嘛。”燕王笑的差点呛了酒,语重心长的拍着他的肩,“多学着点吧,我家儿子小时候也是嘬着手指头,啃着脚指头过来的。”

夏景行:媳妇儿不带这么戏弄人的!

下一封家书里,他便义正言辞的对媳妇儿进行了声讨,说她不该仗着自己当了娘,有了育儿知道,就来戏弄他这没带过孩子爹,还能好好做夫妻吗?

夏芍药自生完了儿子,自己的乳汁够安哥儿吃,她便没请乳娘,亲自带着孩子。夏南天犹记她小时候也是唐氏亲手带大,也不觉得必须请了奶娘回来带孩子,等到偶然从闺女嫌弃的话里听出来自己的大孙子是个傻的,差点没将闺女一顿狠揍。

“你就聪明了?哪聪明我怎么没瞧也来?有你这么说孩子的吗?”抱着大孙子温柔的哄,“安哥儿不气啊不气!你娘就是个没正形的,她还没咱们安哥儿聪明呢,她才是傻的!”

安哥儿对此浑然不知,吐着泡泡在他祖父胸膛上热热的浇了一泡尿。

夏南天:“……”难道祖父说错了?!

这熊孩子,不就说了你娘是个傻的吗?

等他弄清楚缘由,顿时哭笑不得,“就为着安哥儿吃手指头,就是个傻的了?你小时候吃完了手指,还不是照样啃脚指头。你娘那会儿顾不上来,哪有这么多人供她使唤,有时候你将尿湿了裤子,等你娘给你换小裤儿,才脱了一个转身,你就抱着脚趾头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夏芍药怀孕时候都没孕吐过的人,听的这话面无人色,捂着胸口几欲作呕,夏南天抱着大胖孙子得意的回自己的静心斋去了,半道上逗着小平安,“瞧瞧,祖父给你出气呢!瞧把你娘恶心的,让她说我安哥儿是个傻孩子,她才傻呢!你祖母怎么可能让她这么脏,要啃脚丫子那也是洗过了香香软软的小脚丫子啦!”又凑近了安哥儿的耳朵小声嘀咕:“你娘小时候,祖父也喜欢啃她的小脚丫子,咬一口她就要哭,逗一逗又笑的跟朵花似的,真是怎么逗都不嫌烦……”

改日家里就进了两个嬷嬷,据说是夏南天托人在外面请来的,带孩子有一手,也没指着她们去带小平安,只不想再让闺女卖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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