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少爷和盗帅_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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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长笙稍微的犹豫了一下,考虑到自己眼下动作确实不太方便,于是便安安静静乖乖地挪过去,鼓着脸让穿衣服。

楚留香伺候他真是太有经验了,三两下的就把人给打扮好连鞋子都是弯腰屈膝给他套好的,然后牵着人走到水盆前,将毛巾用热水打湿后仔细的给他擦脸,目光专注眼神柔和。叶长笙被他看的耳朵都红了,又开始古怪的别扭起来,躲闪着避开了他的眼光。

两个人在客栈里稍微吃了点早饭,楚留香怕他没吃饱,于是在离开的时候给叶长笙剥了个鸡蛋放到他手里,让他拿着待会儿走路上慢慢嚼,然后又把人抱上了马。

叶长笙边慢吞吞的嚼鸡蛋边看着自己骑得这匹没见过的陌生大黑马,纳闷的问道:“楚大哥,大白呢?大白去哪里了?”

“大白我还给三娘了,这黑马是昨晚我让小二帮我从集市上买的,听说速度快得很。”楚留香边回答边纵身跃到了叶长笙的身后,伸手穿过他的腋下牵过缰绳,调转马头就上路了。

叶长笙吃完了手里的蛋,想了一会儿轻轻地摸了一下黑马的鬃毛,看它膘肥体键的一看就很厉害的样子,欢喜的扭头对楚留香说:“那我能给它起名字吗?”

“当然可以。”楚留香笑着说,点了点他的脑门,“这马是我买的,长笙愿意叫它什么就叫什么。”

叶长笙听到这句话就开心了,“既然它是黑色的,那我们就叫它乌云。”

楚留香一挑眉,戏谑的说:“我以为你会叫它小黑呢。”

“它这么威风凛凛的怎么能叫小黑呢,小黑是狗的名字!”叶长笙不满的说道,:“乌云很威风,正配它。”

楚留香哈哈大笑,扬起手里的马鞭一挥,乌云嘶叫了一声,撒开了四只蹄子狂奔起来,惊起了一树的鸟雀。

事实证明,乌云的马力确实比大白强很多,他们连续的跑了三天之后就走到了传说中的云锦城。

当他们踏进了云锦城的大门的时候,叶长笙激动的整个人都在微微的发颤,进了云锦城就代表诏书离他也更近了一步,也代表着自己的使命很快地就要完成了,爹爹他们很快就不用这样每日忧心。

时隔两个多月,虽然他也许迟到了许多,但是终究还是一步一步的靠近了这里,总算是没有辜负爹爹的期待。

楚留香在他身后察觉到了他情绪的剧烈起伏,安抚一样的覆上了他的手,轻声的说:“我们到了,长笙。”

“嗯,我们到了,云锦城。”叶长笙眼里满满的都是期待,“楚大哥,等以后我们家的事情解决了,你来我家里做客好吗?我大哥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是吗,那我一定会上门拜访的”楚留香意味不明的发出一声轻笑,他可是打定主意要带走人家的至宝的,想来长笙的家人不可能心无芥蒂的接待他的,到时候不把他赶出来就算仁慈的了。

叶长笙没有感受到他的想法,自己挣在一边开心着。

楚留香也没有跟他说别的话,只牵着缰绳带着叶长笙走进了这座比起平安县更加的繁荣美丽的云锦城。

所有的答案,所有的疑问,都将在这里得到被揭开。

☆、第41章 四十一

四十一

楚留香陪着叶长笙走在这大街上,心里却在暗自思忖着另一些事情。

无论怎么样,他始终都觉得这个所谓的诏书整件事都透着古怪,虽说目前还只是他自己毫无根据的猜测,但是他的直觉一向都很准,因此当他发觉了异样之后,便不得不重视起来。

况且,如果说他之前只是隐约的有一些违和感的话,那么这种感觉在进入到这繁花似锦的云锦城之后就更加的强烈了。

云锦城是整个王朝除了王都之外,经济最发达的交通最便利地方,同时也是全国米粮供给和储蓄份额最多的核心地带,堪称一个“鱼米之乡”。

然而这偌大的云锦城又何止区区繁华二字可以简单形容的。它最有名的中心大街宽阔平坦四通八达,足以容得下六辆豪华大马车并排同行,街两边林林总总排列着经营有道的商铺,甚至都可以看得见许多外来的样貌异于汉人的西域商人带着自己的货物在与店家商谈生意。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行人有如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整个云锦城呈现出一派昂然生机。

正因为它太繁荣了,反而让楚留香处处觉得不正常。按理说,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热闹嘈杂的地方,从哪方面看都绝不是藏匿重要东西的地方首选。虽然有时候也确实会说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可是这云锦城目标也实在太大了,假如他若是三皇子,谋夺皇位必争地一定会有云锦城,这可是经济命脉。

所以这个皇帝为什么要把这样关乎天下大势的东西放在这种兵家必争之地呢?

再往深处想,长笙可以说是叶家上下最疼爱的孩子,按照叶丞相宠爱他的程度,实在不太可能会让自己的小儿子卷进这样的斗争中,他也不是取诏书的最佳人选。

楚留香边走边思量,一时间也想不出个头绪来,但他并没有把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告诉叶长笙,船到桥头自然直,也许在观察一下就会有结果了。

“我们去找这里的知府。”叶长笙拉拉楚留香的衣袖告诉他:“我爹出门的时候告诉我,若我到了平州……我是说云锦城,就让我来找这里的知府,他说是我认识的人。”

“好,不过那位大人可靠吗?”楚留香问道。

“应该很可信,不然爹也不会让我来找他了,你知道这里的知府是谁吗?”

“听说是一位叫做任翔的大人,去年从平安县调任过来的,平安县你还记得吧?”楚留香想了一会回答。

“任翔!?”叶长笙果然很惊讶,“我认识他!他是我爹最好的学生,从前经常到我家里来玩,他对我特别好,小时候还抱过我呢!”

楚留香看他又翘着小尾巴得意了,忍不住笑着揉了揉他的一头呆毛,“看样子确实是你认识的人,信得过自然最好。”

叶长笙很肯定的点头:“放心吧,我爹的眼光一定不会有错的。”

于是,两个人牵着马一路问了许多的人,终于在中午前找到了任翔的府邸。

任翔虽然为官,但是为人比较低调不爱张扬,所以府邸建造的也自然不会很奢华,任府门口只两个干干净净的瑞兽石狮子,其余的一切从简。

楚留香带着叶长笙确认了就是这一家以后就上前去敲门,没多久就有个呆头呆脑的小门童来开门了。

“二位找谁?”

“我们找任翔大人。”叶长笙上前一步说话,“请问他在家吗?”

那小门童年纪不大,闻言有些茫然的看了他俩一下,“我家大人在家是在家,只不过你们是什么人?哪里来的?可有拜贴或是文书?”

“这个没有,不过我们是任大人的故友,此次路过此地特意来拜访,还请麻烦小兄弟替我们传个话。”楚留香悄悄拉住了叶长笙的手,防止他过早的暴露自己的身份。

小门童一听是故友,稍微想了一下就爽快的点头回道:“好的,那请二位稍等,我这就去通报一下我家大人。”

说罢他就关上了通红的大木门。

叶长笙扭头:“楚大哥,我们都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万一任哥哥不认识我们,把我们拒之门外不见怎么办?”

“任哥哥?”楚留香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微微挑眉看他。

被他这样盯着,叶长笙脸颊又有些发热:“本来就是任哥哥啊,他是我爹的门生,又比我大了十多岁呢,不叫哥哥要叫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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