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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再来_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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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拉着郑晴接着逛货架,换了个话题聊,“我昨天见着齐堃了,没想到她女儿都这么大了。”她冲郑晴比了比大腿的位置,跟她说,“长得很可爱。”

  郑晴点点头,“我知道!校长他儿子,不过这辈子算是毁了,说得不好听点儿,就是家破人亡了。”

  唐瑶没听懂,“嗯?”了声。

  “你不知道,前几年齐校长跟她太太两个人因为严重贪污,被关了,这几年抓贪力度多大啊,据说被整的很惨,到现在都没出来,齐堃的妹妹,你知道吧?就是零八年汶川地震校长领养回来那个孤儿,据说齐堃和妹妹关系一直不好,因为妹妹的缘故,没少跟他爸怼,他妹妹那时候因为成绩不好,高中辍学,结婚很早,怀孕的时候才二十岁,据说丈夫有暴力倾向,原本校长夫妻俩没被关的时候没表现,被关之后简直肆无忌惮,因为齐堃不待见她,她不敢跟他说。唯一一次,被打的惨,给齐堃打电话求救,可齐堃却没接,然后他妹妹发狠拿剪刀捅人,惹恼了她丈夫,给打死了。死的很惨,她丈夫怕人知道,在她身上浇了硫酸,扔在了荒郊野岭,隔了两三天才被人发现,最后还是警犬嗅着味儿找到他家去,才知道死的是齐堃的妹妹的。”

  郑晴一口气说完了,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齐堃那时候差点疯掉,砸了那男人的家,一脚把那男的腿都踹成了粉碎性骨折,后来要不是被人拉住,估计能一刀把人捅了,差点也进局子,他闺女就是他妹妹的闺女,那时候还小的很,几个月的小娃娃,齐堃也是不容易,一个糙老爷们儿,硬是给拉扯大了,真的,以前挺不待见他的,现在就服气他,真汉子!”

  唐瑶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她以为,齐堃终究还是收了心,成了家,看着昨天他对待果果的画面,她还想着,他终于有点儿正经样子了,可没想到,却是这样。

  齐堃的妹妹,她当然是知道的,四模的时候,齐堃有一周没来,是唐瑶把他叫来的,后来她才知道,那时候齐堃妹妹刚刚被带回来,齐堃跟家里闹矛盾,说这么多年连他没管过,现在又拉回来一个,有意思吗?爸妈怼了他一顿,然后他就离家出走了,住在朋友家,他爸妈几次让他回学校,都拿他没办法,最后要不是唐瑶给他打电话,估计他都没打算回学校了。

  唐瑶只见过他妹妹一次,隔着很远的距离,坐在校长办公室的沙发上,低头看书,乖巧地跟个小白兔似的。

  哪怕齐堃再不待见她,相处久了,也不可能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吧!

  齐堃这人看起来混蛋了点儿,可其实很重情,她几乎能想象到齐堃砸别人家的画面,他发起疯来,向来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

  唐瑶和郑晴唏嘘了片刻,只能说,世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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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牛奶,老路却有事没能来,两个人打车回去。不是多大的事,郑晴却生气得不行,坐在出租车上的时候,就一直在打电话,全程都在骂老路。

  骂遇到事儿的时候,老是找不见他。

  从老路他妈推说家里没钱,省了五金只买三金,到俩人的婚房取消婚,婚后要住在老路父母那边,再到前几天老路给了郑晴姥姥一千块钱,然后被老路妈妈各种暗怼,一路骂下来,唐瑶也差不多知道,郑晴只是借题发挥发泄不满了。

  大概实在憋太久了,郑晴一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可心思其实很细。

  挂了电话,郑晴拿手摩挲着手机,笑得有些牵强,“我也不想发脾气的,可忍了又忍,还是没能忍住,让你看笑话了。”

  唐瑶摇摇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谈不上笑话不笑话,“老路人挺不错的,你们好好谈,别生气。”

  郑晴轻轻地“嗯”了声,打开车窗,风呼啦啦灌进来,带着五月份的潮热,唐瑶似乎看见她眼角的泪,被风吹得模糊。

  过了一会儿,郑晴说:“上学那会儿就想着快点儿毕业,谈恋爱啊,结婚啊,赚钱啊,多自由,多美好,可真走到了这一步,又觉得,真特么难啊!这事儿怎么就那么难呢?以前总听人说人心隔肚皮,不能理解,现在是真特么体会了,一个个算计来算计去,不累吗?”

  以前总想,长大了一切就好了,可事实上,压力随着年龄与日俱增,爱不再变得崇高,结婚成了两大家子的利益纠缠,有些年少时以为无坚不摧的东西,发现脆弱的像纸一样。

  这世界,和小时候以为的,一点也不一样,有人说这样意味着长大了,可她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成长。

  郑晴拢了拢头发,看着后视镜里自己黯淡的眼神,嘟囔了句,“还是上学那时候好。”

  可是如果时光再倒回个七八年,回到高中那时候,大家还是会骂学校五点起十点睡的变态规定,还是会拿着厚厚的习题集,一边骂骂咧咧的刷,一边祈祷这该死的日子早点结束。

  还是会在期中期末考的时候,盯着成绩表上自己的名次,嘴上说着无所谓啊,暗地里偷偷计较。

  十几岁的心境,和二十几岁的心境,毕竟是不同的。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你们还在,笔芯

  谢谢阿珂的雷~

  谭阿珂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2-13 17:09:18

  

  第13章 应城

  

  下午两三点的光景,主路上堵成一片,好久都不能动一下,司机们烦躁地按着喇叭,可除了让自己更烦躁外,没别的用处。

  这个时候,车还不如腿好用。

  郑晴和唐瑶干脆下来,一人抱着一箱牛奶,走回去,并没有太远,但走到的时候还是满头大汗,进了公寓大门才长长地舒口气,下午三点钟的阳光还是显得有点刺眼,前几天下过雨,空气中湿漉漉的,两侧园圃里种着四季青和不知名的树,大概疏于管理,长得杂乱。

  公寓楼很旧,灰色的墙面,水泥地面裂的到处是缝隙,小草一丛丛地从缝隙里伸展出来,衬得整个小区荒蛮的很,铁质阳台生着斑斑的锈迹,爬藤野蛮的生长着,都窜到二楼的窗台上去了。

  七八年前,唐瑶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那时候躺在操场上,看着大片大片的蓝天和浮动的云朵,总觉得自己长大的时候就跟那天那云似的,辽阔而悠远,自由而奔放。

  其实不过是年少的错觉,和对未来过分美好的想象。

  那时候唐瑶也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放不下应城,应城多破啊,公交车咣咚咣咚地驶在大街上,外皮上的广告纸碎成一块块的,显得既破又凄凉,街上永远是嘈杂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讨价还价的声音像是吵架一样,到处充斥着寒酸的市井气,没有诗,没有远方,就连最庸俗的繁华都没有,这样的一个小城市,土了吧唧的,一点也不美好。

  可是现在,看着也没那么讨厌了。

  爱一人,恋一城,大概是这种心境吧!

  唐瑶忽然觉得没那么难过了,就像年少时喜欢的那颗钻石,放在金丝绒的盒子里,隔着商店的玻璃橱窗,唐瑶都能感受到它的璀璨,每次透过玻璃瞧见价格上的标签,她都会下意识的别过眼,太贵了,离她也太遥远,可是依旧不妨碍她喜欢它啊,喜欢到朝思暮念,梦里都是它的影子。

  不是因为得不到才美丽,是因为太美好才遗憾得不到。

  对于宋子言,就是这样的感觉,太美好了,她要不起,所以连喜欢也只能偷偷放心里。

  她从来不是个懦弱的人,可面对宋子言,她从来就没办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林嘉怡从车库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唐瑶和郑晴两个,于是就一起走,气氛显得有些静默。

  林嘉怡帮郑晴抱着牛奶,低头看着,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意,“宋师兄也喜欢喝这个牌子,澳洲进口的,喝了有好多年了,没换过。”

  唐瑶没说话,静静地盯着脚下的台阶,宋子言这三个字,听起来遥远又模糊。

  一转眼,这么多年了,原来不是她一个人坚持着一些奇怪的习惯。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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