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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庄园_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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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偿所愿了,他当然没有办法拒绝我,我们成为了亲密的友人,虽然那个讨厌的约翰经常没有眼色的插|入我们独处的时间。那段日子对我而言,明媚的像春天的阳光,美丽而炫目,在他身边的每一分钟都让我喜不自胜。

  我邀请他来我房间做客的时候,我画的素描被他发现了。

  没有人可以了解我当时的难堪,因为我在暗恋他,却被他发现了,对于我们这种身份的人而言,这是多么羞于启齿的事情。我朝他发火,把他赶出房间,其实只是在掩盖自己的羞恼。

  事后我后悔万分,骨气勇气询问他的想法。

  令我庆幸的是,他压根没发现我画的是他,而令我失望的也同样是这个原因。

  也许他根本没开窍,所以迈克提议去高级妓院逛逛的时候,我把他也拉上了马车。在昏暗的娼馆里,我要了两个男人,并让他们在我们面前表演。他似乎受到了惊吓,仓皇的跑掉了。然后我听到了令我难以接受的宣言,他居然打算终身不婚,像那些生活在梵蒂冈的教士一样禁欲苦修。

  我不能接受自己的恋情以这样可笑的原因终结,我更不能忍受恋慕的人近在咫尺,却只能以朋友的名义保持距离。至少我要努力争取他,就算将来被拒绝,我也不是什么也没做就放弃的懦夫。

  可是一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我吻了他,向他表白,而得来的只是对方强烈的拒绝。

  “……男人间的爱情有违伦理,违背法律,肮脏下流,我希望你今后再也不要对我说出类似的话,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再见你。”

  这些话让我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他觉得我肮脏下流?

  也许我是肮脏下流的吧,喜欢男人的确有违常伦,普通人怎么能轻易接受呢?他被一个男人喜欢上也很无奈吧,因此拒绝我,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狼狈的逃走了,我觉得再也无法面对他,倘若他对我流露出厌憎恶心的目光,我该怎么承受呢?

  毕业的时候,我去向他道别,他要去牛津大学神学院读书,而我在法学院。从此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日日相见了,也许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将再也没有重逢的一天,更别提重修往日的情谊。

  他面对我的时候一脸歉意,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也许他在后悔当初对我的不留情面。可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跟他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来往了,恋爱也许很美好,可单恋却是种折磨。这次道别,我也有跟自己的恋情道别的意思,从此之后,我会放弃对他的迷恋。

  然而,这次毕业回家,却带给了我毕生难以磨灭的可怕经历,以至于我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如同从天堂直落地狱。曾经我信任的一切都毁于一旦,以一个赤|裸裸的姿态,把最卑鄙无耻的一面显露在我面前,打得我措手不及。

  行刑的地点就在主持绞刑的看台上,一个光秃秃的架子撑着一根高高长长的木头,我被绑着跪在上面,坦露胸膛。天空阴沉沉的,一只乌鸦嘎嘎叫着飞向远方,身穿黑袍的处刑人,取出一根黑亮的长鞭,一鞭一鞭打在我身上。

  钻心的疼痛让我几欲昏厥。

  我很不清醒,一张张脸谱在我脑海里划过,最终凝结成父亲冷酷的面容。

  “因为费蒙特这个姓氏,才有了你高贵的身份,否则你一钱不名,难道这也不足以让你为这个姓氏做出牺牲吗?”

  母亲和姐姐哭泣着,却吐出冷酷的话语:“爱德华,必须保住你哥哥,如果他被抓,那么我们把他推进议院用的力气就全都白费了,求你,求你保护他。”

  迷蒙中,家庭教师的话突兀的在我脑海中响起。

  “富贵之人,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但他们依然是绅士。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韧不拔的品格,而不像那些人,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

  我木呆呆的望着远方的天空,忽然,黑色的长蛇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一阵剧烈的疼痛后,我昏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脸上已经留下一道贯穿面容的疤痕。疤痕在面部正中央,像一条扭曲可怕的虫子,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残酷的现实。

第23章

  父亲派来的仆人告诉我,我将会被遣往印度,五年内不得回国。

  他命仆人偷偷塞给我两千英镑,并通知我因为政治原因,已经断绝了跟我父子间的关系,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在印度安稳度日,将来自有再会的一天。

  我坐在前往印度的航船上,这条船上有很多像我这样的罪犯,他们大多是平民百姓,因为偷盗或者杀人被抓。以前我总是高高早上,认为他们是卑贱的蝼蚁,根本不屑一顾,而如今,我跟他们一样。我们都是卑贱的蝼蚁,在权利和金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即将进入茫茫的大海,前途未知。而我望着故乡的土地,心中却没有丝毫留恋。

  航船启动了,巨大的船桨整齐的波动海浪,耳边是水手们集体喊号子的声音。

  船渐行渐远,我忽然在岸边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我不确定是不是他,他知道我的事情吗?他会来给我送行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了,因为航船不会停留,它正渐渐远行,直到驶入无边的大海。

  很奇怪,作为犯人被押解殖民地的我居然爱上了航海。

  我喜欢大海上乘风破浪的日子,每一次暴风雨都像在经历一次生死,但只要挺过去了,就是天晴。

  我经常独自站在船头的顶点处,迎着海风和炽热的阳光。强烈的风吹拂着我的身躯,许多鱼随着航船跳跃前行。我像只不惧风浪的海鸟,迎着风飞向大海深处,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心潮澎湃。

  开阔的大海带给我全新的感受,似乎英国的一切都远去了,甚至连亲人的背叛和威胁都随着一个浪头落下,从此消失无踪。

  在印度,我花钱贿赂了当地的总督府,获得了自由经商的资格。为了避免麻烦,我还更改了姓名,叫爱德华·加里。全新的身份让我重生了,人们以为我只是个毁了容的普通商人。

  几年时间,我赚了一些钱,然后召集了一些船员打造了一支船队。我们来往于各个殖民地间,收购当地农产品,然后在欧洲销售。通过跟其他船队的合作,我们的收入很不错。

  海上的冒险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自己的过往,直到我听说有人在各个港口打听一个叫爱德华·费蒙特的人。

  谁会来找我呢?是父亲吗?

  而当那个人的身影闪现在我视野中时,我简直呆住了。

  港口上,他正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黑色修士教袍,苍白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柔顺的发丝被汗水打湿,贴在脸颊上。他还如同我记忆中的那样,那样温和,那样英俊,在出现的瞬间,就打乱我平静的内心。

  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找我做什么?

  我站在高高的船舷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可在他即将看见我时,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望过去,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夜晚的海港是热闹的,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他们喝酒吃肉,享受女人,大声喧哗,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夜晚,天空却显得更加辽阔了。群星遥远,海洋上飘来的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的东西,犹如冰雪降落在心灵深处,使人悲伤不已。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光辉洒在玻璃窗上,映照出我的面容。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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