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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庄园_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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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狄肯还在犹豫,管家撑着额头说:“还愣着干什么?动作快点!要不是临时找不到人手,你以为我会让你凑到客人们面前吗?万一丢了庄园的体面,用马鞭抽死你都赔不起。”

  

  狄肯急忙脱□上的衣服,然后穿上了仆人的套装。跟自己身上这套脏兮兮的衣服不一样,仆人的衣服又干净又厚实,看上去体面极了。里面的衬衫洗的雪白,袖子成喇叭花状,长长的搭在手面上。外套是红色羊毛外罩,丝绸衬里的燕尾服。下|身是黑色的紧身裤,小腿上绷紧白色的袜子。

  

  然后管家找出一双白手套和一顶白色假发说:“带上这个,掩盖你指甲里的泥土。”

  

  穿戴整齐后,管家给狄肯整理了下领结,呼出一口气说:“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

  

  “先生,我真的要去前厅伺候客人们吗?我会出洋相的。”狄肯担心的说。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听着孩子,你不需要在意太多,等会儿进去了,只端小点心,不要碰酒杯。不要学别人用单手端盘子,你用双手抓稳就行,不要进入人群,只站在外围服侍。”管家最后拍了拍狄肯的肩膀说:“我知道你是个稳重的好孩子,千万别害怕,你一定能行的。”

  

  似乎已经忙得顾不上他了,管家只叮嘱了几句就把狄肯带去了大厅,塞给他一个装满紫色浆果点心的托盘,然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悠扬的音乐在畅响,无数美丽尊贵的人儿正在翩翩起舞。铮亮的皮鞋与大理石地板碰撞出有节奏的协唱,女人的裙角和发丝如波浪一样上下飞舞,水晶吊灯的光辉照在那些昂贵的珠宝首饰上,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泽。

  

  这里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狄肯看呆了。

  

  以前他经常听父亲说起那些贵族老爷们的舞会,也听屋子里伺候的男仆们高傲的吹嘘,狄肯没见过,只能自己想象。于是贵人们的生活在狄肯的幻想中像天上的白云一样如梦似幻,漂浮着不着边际,有时候还会变得非常荒诞。而当真正见到的时候,狄肯心中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恐慌,仿佛置身另一个世界的恐慌,紧张的连迈动哪只脚都不知道了。

  

  在客厅里伺候的男仆有很多,他们昂首阔步,谦逊却不失礼仪,仅用一只手就能托住摆满十几个玻璃酒杯的托盘,另一只手抵在后背上,弯腰时微微翘起,整个人像优雅的百合花一样。

  

  狄肯不敢去学别人,只能认真的遵从管家的要求,双手紧紧攥住托盘,在舞厅的外围来回走动。宾客们似乎一点也没注意到狄肯和其他男仆有什么不同,只是随意从他手中取点心。

  

  刚开始是挺害怕的,毕竟狄肯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他今年只有19岁,来庄园当园丁也才两年而已,甚至没有给庄园的主人端过一杯茶,更不用说在这么多绅士淑女聚集的地方伺候了。可是在舞会进行了几个小时后,那份紧张的心情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疲惫,双手一直紧紧攥着食物托盘,酸的仿佛压了块大石头。

  

  这时,一位先生从舞池里走了下来,刚好冲着狄肯的方向。他从路过的使者手中拿了一杯酒,然后坐在了角落里的一张长椅上。

  

  狄肯的脊背瞬间僵直了,脸也变得通红,他偷看了一眼身边那位先生,然后悄悄的挺直脊梁,并紧双腿。

  

  他也来参加阿尔瓦先生的婚礼了吗?我还以为他不会来了呢,狄肯心想。

  

  他的名字叫路易斯·康斯坦丁,是位子爵的小儿子,今天的新郎阿尔瓦先生的好朋友。他们从小就认识,一起上学,一同毕业,关系亲密至极。路易斯先生时常来拜访布鲁斯庄园,有时候一住就半个月。

  

  两年前,狄肯第一次见到这位路易斯先生的时候是在初夏,在布鲁斯庄园盛开的玫瑰园中,他采了一朵红玫瑰轻轻嗅了下,然后把花夹在了一本厚厚的书中。清晨,在微微朦胧的晨雾中,他的金发如同闪烁着光泽的水光般轻轻晃动,白皙的肌肤衬着艳丽火红的玫瑰显出一种病态的苍白,高挺纤细的鼻梁让他整个人显得更加俊美了。

  

  狄肯远远的看着他,像痴了一样。他从未见过这样俊美优雅的绅士,一举一动都美丽的好像画儿一样。他就这么愣愣的看着他,心跳陡然加快,耳朵也随着心跳声隆隆作响,世间的一切声音似乎都瞬间消失了。

  

  然而,阿尔瓦先生忽然从房子走出来,远远的朝路易斯先生喊了一声。路易斯先生把玫瑰夹在书里,薄薄的嘴角扬起一个微笑,他大步向阿尔瓦走去,脸上带着一股幸福又雀跃的神情。

  

  从那一刻起,狄肯的心陷入了这片玫瑰园,像初秋的樱桃酿造的果酒,又甜又酸。

  

  如同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他白天想着他,夜里梦到他,为了他一眼,不惜每天等在花园外,期盼他什么时候能从房子里走出来。

  

  狄肯爱上了布鲁斯庄园,因为这里有他日思夜想的人。他觉得自己恋爱了,爱上了一位优雅体面的绅士,那种雀跃而美好的感情冲击着他不怎么坚强的心房,有事没事就对着一个方向傻笑。他的母亲每次看到都无奈的摇头,然后跟他父亲悄悄商量,儿子这是爱上哪家的姑娘了,本来就不聪明,现在看上去更傻了。

  

  狄肯从不奢望路易斯先生知道他的恋情,他甚至不想对方知道,因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恋情很可笑。他是个整天跟泥巴为伍的花匠,家里穷的叮当响,而对方是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之间完全是地与天的距离。

  

  即使如此,他也每天都想他,他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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