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_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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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儿呢?”

  我讶异王八蛋的口气,再不济你也要来个“最近咋样啊”的开场白吧,你俩又不是老夫老妻。

  “医院?”明显那头给出的答案在王八蛋勾勒的范围之外,诧异之下眉头也深深皱起来,“你又搞出什么事儿了?”

  这个“又”很值得思索。

  “赶紧摆平过来,你儿子在我这儿呢。”俞轻舟也不跟对方废话,直奔主题,虽然怎么听怎么像绑匪的语气。

  那头不知道又说了什么,就见俞轻舟的脸色越来越不耐烦,最后以一声“靠”做了结束语。

  什么情况?没来得及等我问,俞轻舟已经起身进了休息室,再出来时,警服换成了便装,怀里还抱着半睡半醒的小孩儿。

  “你这是……”我试图找出最合理的描述,“宅急送?”

  王八蛋显然压着火儿呢,闻言没好气道:“那等会儿麻烦你说服他货到付款。”

  既然换了便装,王八蛋自然也不能再开警车,而是开了辆停在派出所院儿里的马自达,也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单位的。我坐在后座,搂孩子的重任自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好在王八蛋的车还算稳当,我努力维持一动不动,倒也让孩子慢慢睡安稳了。

  长舒一口气,我才想起来问:“他怎么在医院?”时隔多年,刘迪这个名字几乎全然陌生,就算在监狱时我也没叫过几次,于是乎这会儿总感觉张不开嘴,索性直接用“他”。

  俞轻舟倒没察觉,估计还沉浸在好端端当班也能沾上麻烦的郁闷里,脚下油门逐渐加速:“还能怎么,也不知道他哪根筋不对,拿酒瓶子把人开瓢了。”

  我愣住,缓了半天才消化。

  这事儿要放十年前,我信,尼玛现在都四张了,还整这个?

  “等等,”我瞅了眼怀里憨憨入睡的娃儿,不可置信道,“他扔下自己儿子不管就为了去开别人的瓢?”

  俞轻舟头也没回,一个轻打方向盘,车稳稳转入辅路:“我也没细问,不过应该不至于。”

  那还有什么其他解释!

  “没准儿是给忘了。”

  “……”

  并不是太远的医院,十来分钟就到了,王八蛋让我带着孩子在车里等,他上去看看情况。我一想医院到处都是病菌,带着小孩儿确实不合适,另外老爸拿酒瓶开人瓢的英姿,也容易毁孩子三观。

  这次时间久了些,久到小孩儿打着哈欠睁开眼睛。没等哈欠收回去,小孩儿就挣扎着爬起来四下张望,眼见车里就我们俩,泪花马上翻涌:“俞叔呢……”

  这还得了,我连忙开口:“俞叔叔进里面找你爸去了,马上就出来。”

  小孩儿的哭跟雷阵雨似的,说收就收,下一秒歪头愣愣地看着挡风玻璃外面的景色:“为啥要到医院里来找爸爸……”

  好么,我还想知道为什么呢。

  亏得王八蛋及时出现在视野,定睛看去,身边还跟着个男人。两个人似乎在交谈着什么,从这个角度很难看清正脸,男人穿着白色衬衫,袖子挽到手腕,因为是休闲款,所以并没有打领带,领口随意开着,一派悠哉。

  待人走近,我才终于看清,然后我惊讶了。那张脸和多年前完全一致,除了发型。我甚至没怎么费力,就将这人和记忆中的刘迪重合了。时间之神似乎把这家伙遗忘了,它让我变得苍老,让王八蛋变得沉默,让花花变得成熟,却没让这人改变一丝一毫,哪怕是眼角来几条鱼尾纹呢。

  车窗是放下来的,于是我在打量刘迪的时候,这家伙也在打量我,直到王八蛋上来发动汽车,不耐烦催促:“上车不?不上我闪人了!”

  “冯一路!”刘迪忽然大叫起来,跟发现新大陆似的,脸色一扫刚才的悠哉,变得细腻红润有光泽。

  我黑线,等着这家伙平静同事酝酿情绪准备来个久别重逢。

  结果这家伙拿手指着我“你你你”了半天,蹦出一句:“你怎么老成这样了!?”

  我想拿板砖拍他!

  “以为谁都他妈的跟你一样天山童姥附体啊。”王八蛋没好气地接了句。这个瞬间,对青春的眷恋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我操,当着孩子你能别张嘴就他妈他妈的么。”

  “……”

  你俩半斤八两好吧!

  我以为刘迪会坐进副驾驶,哪知道人家拉开车门就跟我挤后座了。小孩儿一见到老爹,刹那涕泪横飞,扑刘迪怀里好一通嚎。刘迪也不摆家长威严,认错的那叫一个诚恳:“别哭别哭了,我的乖儿子,都是爸爸不好,爸爸是真把你给忘了……”

  你这哄还不如不哄呢!

  王八蛋的车再次开起来,我下意识问了句:“回警局?”

  王八蛋用内视镜瞥了眼刘迪,板着脸说:“带这爷俩儿回家。”

  “别介,”刘迪倒抗议了,“送我儿子就行。”

  “你又要干嘛去!”俞轻舟是真怒了。谁见着这么不上心的爹都想上去抽两下。

  “跟你俩一起啊,”刘迪回答得理所当然,“你俩去哪儿我去哪儿,跟冯一路这么多年没见,总得好好叙叙旧吧。”

  直到把孩子送回家,我也没想出来我跟这厮有什么旧好叙。

  但是今天这事儿的来龙去脉倒是捋顺了。刘迪,也就是这不靠谱的爹,接儿子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心血来潮带着儿子逛公园,结果百无聊带之际接到发小儿电话,人正跟附近喝酒呢。刘迪一想,反正儿子正玩得开心,他离开一下下也没啥关系,于是嘱咐儿子好好玩等爸爸回来之后,大大方方喝酒去了。原本这也没什么,喝个二十分钟,回来接小孩儿,估计小孩儿还乖乖荡秋千了,偏就这么寸,喝着喝着他那发小和另外一个圈子里的朋友呛起来了,呛还不算,后来发展成动手。按刘迪的说法,他那发小就是个暴脾气,一言不合,直接酒瓶子招呼,对方武力不占上风,顷刻血溅当场,但对方的家不是吃素的,这瓶子下去刘迪就知道要出事儿,结果人当机立断,拿个瓶子把自己发小儿也开了。这下两面扯平,既帮受害者出了气,还占了个义薄云天的美名,把那孙子哄得一愣一愣的,发小儿自然也明白刘迪这是帮自己平事儿呢,也就跟着说囫囵话,最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去医院,居然也就心平气和友谊如初了。但这么一闹,刘迪就把自己儿子忘了,直到接着俞轻舟的电话。

  喝酒喝得忘了自己儿子,除了禽兽二字,我实在找不出其他评语。

  刘迪的住所在别墅区,一如我多年前想象的一样,独门独栋,三层的欧式小楼。把小孩儿交给保姆的时候,前者已经哭得睡着了,小胳膊小腿小脸蛋儿,哭得红彤彤,楚楚可怜。

  “咱们接下来去哪儿?”罪魁祸首完全没感应似的,目送保姆进门后,特自然地转身,一副兴致勃勃。

  我要修改评语——禽兽不如!

  王八蛋对此见怪不怪,只是挑起眉毛轻飘飘丢过来句:“都这德行了,还喝啊。”

  “Why not ?”管他冷嘲热讽,人家照单全收,且各种消化吸收全无障碍,“冯一路,今天你最大,你挑个地方吧。”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最大的了,而且……我啥时候说过要跟他叙旧?

  不过,我看看表,五点来钟,这个时候回家也只有我一个人,再晚点呢,等花花他们回来,其实只是形式不同了,人家谈人家的,最后还是我一个人。分析来分析去,我甚至有点想夜不归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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