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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嫂斗_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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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啊?恋爱还用做示范?

  林浩拿起了电话,可是还没来得及拨出号码,却被楚歌一把拉住——楚歌的脸红扑扑的还挂着泪,看得出有些难为情的话对他来说是很难开口的,可是他那种青涩的想法,如果不说出口,依照林浩这种凌厉的性格是很难理解的——

  “别,我其实……我其实也不是不能继续,我就想着,你们不是朋友么?你能不能跟他说说,就是别再做那些奇怪的事情……我……”

  有些事,强势的林浩不懂,江家那四个从没为别人考虑过的大少爷更不懂……他也并不是非得自己犯贱,他和那个男人之间有一个最糟糕的开始,到现在他心里都还留着很严重的阴影,说什么喜欢,现在都还根本谈不上,为什么还愿意留在那个人身边……最初是为了江家、为了他照顾了好几年的小少爷,现在依旧是为了江家、他想帮林浩,但是似乎又变的不仅仅是这样了……爸爸为江家做了一辈子,一直都教育他,做下人的、哪怕是大管家也是下人,要凡事为主家多着想,要多体谅少爷们的性格脾气,要方方面面照顾到少爷们的任性和哪怕是不可理喻的习惯,因为他们是少爷,这是做管家的忠诚,因为有这份忠诚,他们才能生活得很好,那是江家给他们的饭碗……大学毕业以后,继任了父亲的职位,很多同学都羡慕他一毕业就能在江家打工,他也知道那是荣耀,可是……一直都是他关心别人,体谅别人,温柔待人,跟着别人的思考走,在遇上林浩之前,没有人关心他想要什么,在乎什么,有什么委屈和期待,就连一向严格的父亲也觉得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

  林浩是第一个关心他的人……那天,注定了他的死心塌地。可林浩是主家、是朋友,林浩有他自己的世界,林浩那么强,他的世界自己只能仰望,看不见摸不着,更跟不上他的脚步……

  而谭鹿不一样,那个人在围着他转!

  没有人知道他有多渴望也能被关心,也能被关注,逛街的时候只要他在什么东西面前驻足一下,隔天那东西就会出现在他的房间,他其实不要那么贵的吓人的东西、他也不贪财,可是心里小小的渴望被关注着、纵容着……他们家世世代代的管家,他从来就没有像小孩子一样任性过,现在有个人处处纵容着他、关注着他,肯为他花心思;每天家庭医生都给他体检一遍,虽然一直在国外长大、对中国人的习惯毫无概念的那个男人以为中国人就习惯中医,居然在墨西哥特意给他请了个中医老专家,今天有点上火,明天有点体寒,一点点根本没关系的小问题,专门给他雇了个药膳大厨变着花样给他调理……

  他不是没感觉到那个人对他好,他只是觉得谈喜欢还太早了,毕竟那么糟糕的开始啊,但……那是他的第一个男人,虽然当初是被迫的却也是第一次恋爱,所以他并不想换来换去,这样很奇怪不是么?只要那个人能够收敛那些偏执病态的做法,其实再给他点时间,说不定真的可以喜欢上……

  那种感觉,楚歌自己也说不清楚,所以反倒变得更加难以启齿,他来找林浩,其实是希望改变现状的……而不是任性的想要换个对象……

  “呃……”林浩挠挠头,老实说,这种怎么听都很委曲求全的要求他真的是搞不懂,按照他的逻辑,欺负人还叫什么爱?欺负人就应该就地摁死!要不是那几个混蛋姓江这块免死金牌,死多少次都够了,可他也知道楚歌单纯又保守,想法的确是不大一样,看着楚歌似乎不是完全违心的说辞,林浩想了想,“那你打算怎么办?我跟他谈谈?你确定么?”

  大概诉求他是听懂了,这个楚歌啊,还真是温柔过头儿了,这种小媳妇儿哭着跑回娘家的既视感要不要这么强烈啊!

  可林浩觉得眼前的人好玩儿又可爱,却笑不出声,哪有那么简单啊……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更何况谭鹿有楚歌不知道的过去,那个男人的偏执和冷酷,都是从无数死人堆里造就出来的,直奔目的的毛病用在谈恋爱上,似乎还真变成了恐怖行为……袒露自己恐怕根本就不明白爱是怎么一回事儿吧?

  话说,其实林浩自己也不明白……当初,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得的是同一种无情的毛病!

  可至少他不会以为爱就是领个证、然后每天上床,不会以为爱就是买买买……那个家伙的脑袋肯定被驴踢了!

  这玩意儿,光靠谈谈……对象是谭鹿那种家伙,怎么可能说得明白!

  “恩,只要你跟他说好了,别再做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楚歌倒是充满信任的看着他,漂亮的眼睛,汪汪的像只小狗。

  这倒把林浩那句“办不到”硬生生的噎了回去……这种人就是天生招人疼,想拒绝都不忍心。

  可林浩正拿着电话考虑要怎么和谭鹿那家伙沟通一个对她们俩来说都很费解的问题时,楼下江凤煜似乎从厨房出来了,而且又出么蛾子——

  “喂!你站住!你干什么的?保镖呢,把他给我拿下!”

  楼下传来乒乒乓乓的打斗声,似乎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林浩坐不住了——

  这么不管不顾的硬闯手段,胡闹而又对自己的身手非常有信心,保镖都是他刚换的雇佣军,身手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这样还能打真么长时间……再加上眼前,脸上还挂着眼泪的楚歌刚才说,那家伙“护送”他来的!

  谁有这么大本事……还用猜么?

  “谭鹿,你给我住手!你是来追人的还是来拆房子的!再胡闹马上给我滚蛋!保镖都出去,没你们什么事!”

  林浩到底是林浩,站在二楼的楼梯口一声怒喝,就好象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一样。

  幸好,谭鹿第一次绑架楚歌闹出那么大动静的时候,江少筠和江礼钦都看到过那时候的监控录像,而江凤煜正好被林浩推下楼摔断腿的时候,只有他不认识谭鹿,所以江凤煜从厨房小心翼翼的端着他亲自烤的小饼干正准备上楼就看到这个意外闯入者,直接就喊保镖了,要是他知道之前那档子破事儿,非得自己撸袖子上不可……那现在被打成猪头可怪不得没人提醒他!

  看着江凤煜安然无恙的站在旁边,林浩松了口去……那个白痴,居然还举着小饼干朝他挥手……

  谭鹿也看到了林浩,当然更看到了缩在林浩背后的楚歌!

  “老婆!你跑什么?有什么不能好好说!”

  谭鹿当时就急眼了,找谁不好,告状到林浩这儿……天晓得林浩这家伙那么差劲的性格,会不会把他的宝贝扣住不还给他!

  听他这么肉麻的一喊,旁边端着小饼干的江凤煜也傻眼了——老婆?哪儿?谁啊!谁是谁老婆?

  看着这家伙冲着林浩的方向喊得,江凤煜的脸色当场就青了——

  “喂!你哪儿来的!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这儿没你老婆!”

  光家里这几头豺狼虎豹就够头疼了,怎么又冒出一个来!

  “你们俩都闭嘴!谭鹿你给我滚上来!”

  ——林浩一看这架势,赶紧开门进狗……省的江凤煜逮谁掐谁,谭鹿可不是江少筠,这家伙可不知道什么叫手下留情!

  于是,半小时后,林浩的房间里,一脸无辜的男人还在大吐苦水——

  “……你让我对他好,我尽心尽力每天围着他转,不是因为你让的,而是我真的喜欢楚歌,我心甘情愿、我甘之如怡!我没有半点逼迫他,你说我到底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就拿佛头那件事儿,他跟我回去就没笑过,我还专门去研究中国文化来着,不是说烽火戏诸侯么?我把自家房子还点了两回,他都没笑,还骂我神经病!为了讨他欢心,送他礼物,我宝贝他,像金银钻石那些不值钱的货色都不值一提,我专门问我手下中国什么最值钱,既让他感觉到家乡的温暖又能体现我对他的感情金贵,我手下说中国古董值钱,说文物比古董更值钱,我就搞了个佛头回去摆在他卧室里讨他欢心,我本来还想着他要是喜欢,下次就找人给我偷个兵马俑,结果他又骂我神经病!再说那狗,我喜欢的人这么难的说一句喜欢什么东西,我能不给他弄回来么?我管他是杀人还是放火,我的目的就是一个,就是想让楚歌开心!结果他说我是疯子!还有那个保镖,我的人是他碰的么?最可恨的是楚歌还跟他说‘谢谢’,我每个月给他那么多钱雇他卖命,他命都是我的,你跟他说‘谢谢’!??说的时候还笑的那么好看,你都没跟我笑过,我能不生气么……还有昨天……”

  “你给我闭嘴吧!”

  林浩不只是该哭笑不得还是该生气,反正身后江凤煜这个死皮赖脸要跟进来的情场高手是笑得已经直不起腰来了……哪有这么谈恋爱的?傻缺么?知道这家伙不是来跟他抢林浩的,心里松了口气,可楚歌看起来就好可怜!

  林浩瞪了他一眼,这下江凤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谭鹿这家伙,与其说他了解,倒不如说他们有着同一种悲哀,被当做杀人凶器一般行尸走肉的童年,之后好不容易摆脱那种生活,他们已经错过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纪,那家伙的性格也越来越偏执,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干脆把坏人做到了底,至于谈恋爱……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无所谓,漂亮就行,看上就抢,一直都是这样吧,现在真要追求什么人,这家伙的情商倒还真蠢成狗了!简直不忍心听下去!

  “谭鹿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胡闹,我就把楚歌锁在屋里,你这辈子都别想看见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让他高兴,让他不委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要说这谭鹿,这次还真是一颗真心,为了抱得美人归,看这架势还真是什么都敢答应。

  可问题是——

  “呃,他恋爱……谈恋爱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一向运筹帷幄的他,还真是难得的看起来底气不足。

  见鬼,干嘛问他?他也没谈过好么!

  “我看不如这样,你给我做个示范,楚歌跟你关系那么好、那么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欢胡说八道,比如说谭鹿,朋友之间的喜欢,和爱人能一样么?

  “我去!谈恋爱这事儿,哪儿还有做示范的?再说了,我去哪儿找个恋爱对象给你示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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