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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侠五义]天策_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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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祯恼羞成怒把他推开:“靠太近了你!”

  白锦城大笑。

  “那你到底多久回来啊?”赵祯无奈问他。

  “这可说不定啊,我打算去大理苍山看看再跳一次崖能不能回大唐去,如果能回去的话,我可就不回来了,要记得想我啊!”白锦城哥俩好地搂住他肩膀,“如果回不去的话,就先走走看看吧,可能过个三五月什么的。”

  赵祯没精打采地“哦”了一声,不知道该祝福他能回去还是希望他回不去。他确实挺舍不得白锦城走的,不仅仅是因为求贤若渴,也因为白锦城是他现在唯一的朋友。但是对方从二百多年前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举目无亲也挺可怜,真不让他走也不近人情。

  “好了,如果我回不去的话,回来就算不建天策府,也给你训练一批人行了吧?”白锦城倒是没有像他这么惆怅,他的朋友向来很多,不像赵祯只有他这一个彭友,所以对于分别他倒是看得比较淡的,不过还是给了他一个念想,“你不就是缺乏对处理江湖事务有经验的人吗?如果我把人给你训练出来,也就没必要让我亲自上了吧?”

  赵祯无奈地点点头,“那你先给我说说你们天策府到底是怎么处理江湖事务的吧。”

  白锦城就从当年的光明寺事件说起。当年明教在中原大举扩张,玄宗上台后颁布《破立令》,勒令明教解散。一年多后,天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袭明教高层聚集地,一举击杀明教四大法王及许多高层,明教损失惨重,仅以教主一人身免,明教不得以西迁。自此之后,天策府“东都之狼”的名号不胫而走。

  作为一支进入江湖的官府力量,天策府在江湖上一直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境地。对内,他们是混迹江湖的武林人士,对外,他们又是大唐官府的维护者,两边都对他们敬而远之。但是他们从来不在乎,因为他们是狼!狼从来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维护大唐的安宁就是他们最崇高的信念,为此他们愿意遇神杀神,从不吝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赵祯听得心驰神往,叹道:“若我大宋的将士都能如此该有多好。”

  白锦城笑了笑没说话。不是他瞧不起人,但是他见过的大宋的兵,跟大唐的兵比起来差距实在太大了。大宋是一个安逸的地方,尤其是在赵祯的治下承平日久,那些将士比大唐的就少了一份血性。

  赵祯大概也知道这个,便苦笑着掠过去不谈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白锦城除了每天照看他的皇竹草,就是跟展昭交接作为护卫要做的事——每天接送包大人上下朝,组织捕快衙役们训练,偶尔城里发生了什么棘手的纠纷还要带人去摆平。

  等到他把这些事搞定,皇竹草也终于可以收割第一茬了,他也拿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还挺丰厚的。

  于是他开始盘算起离开的事情了。

  开封府的大家知道他要走,都纷纷挽留,但是他说要去寻亲,如果寻不到还会回来,大家也不好意思强人所难了。

  终于在某一天,他跟众人道别了。赵祯也从宫里溜出来送他,依然是扮成自己的堂弟八贤王世子的样子,拽着他好一阵叮嘱:“如果没找到回去的办法,可千万早点回来啊,你的草地我会让包卿给你照顾好的,等你回来就能看到一大片皇竹草了。”

  妞妞在旁边听到“一大片皇竹草”,也不跟自己的小闺蜜桃桃蹭脖子了,眼睛亮闪闪地盯着赵祯。

  于是赵祯摸摸它耳朵,笑道:“妞妞,就是为了皇竹草也要把你爹爹拉回来啊!”

  妞妞兴奋地点头。

  白锦城看着赵祯不舍的眼神,也感觉挺不过意不去的,伸手拍拍他肩膀,叹道:“以后如果找不到人说话,就对自己说好了,总好过憋在心里。”

  他还开玩笑道:“你可以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一个是皇帝赵祯,一个是赵祯的朋友赵受益。”

  赵祯白他一眼:“赵祯和赵受益还不就是同一个人吗!”

  白锦城笑了笑,给了他一个朋友间的拥抱,拍拍他后背,在他耳边低声道:“好好保重。”

  赵祯点点头,回抱了他一下。

  在旁边等着送白锦城出门的开封府众人都惊呆了。

  白校尉一点也没在意他们惊悚的表情,一个个行过礼去,谢过他们这阵子的照顾,牵上驮着两大筐皇竹草的妞妞,离开了开封府。路上遇到跟他打招呼问他去哪儿的百姓,他只说了出城有事,也没告诉他们他可能短时间内都不会回来了。

  到得城外,他找了个僻静没人的地方把两筐皇竹草都收进了包里,跃上马背,沿着官道往南疾驰而去。

  从开封到大理的路并不算特别遥远,加上妞妞的脚程也很快,过了约莫大半个月,白锦城已经抵达了大理。此时的大理已经不是他印象中的大唐南诏了,这里现在叫做大理国,乃是在段氏皇族的通知下,但是苍山洱海的风景依然秀美。

  白锦城拿着大唐地图,照着自己的印象找到了当初坠落下山的地点。他把妞妞扛在肩上,看了一眼脚底下的云雾,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只是结果注定是要让他失望的,他落地之后,看到的依然是自己早先做下的标记。他不死心地在山上换了好几个地方往下跳,结果都是一样。但是他还没有彻底放弃,因为他记得他的好友叶芳璟就是在每四年一度的某一天才能在两个世界之间来回的,日子一天也不能差。

  虽然有些失望,但他还是决定等到了明年与他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天相同的日子再来试一试。

  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他的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最后还是看到妞妞都快急哭了才重新打起精神。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想在大宋到处走走看看。尽管已经确定这个世界上曾经的大唐并不是他生活的那个大唐,但他还是想找到一些两个世界的共同点。

  离开了大理,重新踏上大宋的国土,他也不急着赶路,就慢慢地走。因为在外面不想太显眼,他如今都是穿着看起来比较像便装的烛天套,或者是将别的套装的外甲去掉,看起来倒像是个普通的江湖人了。

  路上也曾给赵祯和开封府的大家写过信,因为提前在信里告诉了他们自己下一个落脚点,倒也能收到回信。

  赵祯知道他没能回大唐去,信中就露出了一点暗爽——虽然也安慰了他一番,但是那点暗爽还是能看得出来,便让他觉得好气又好笑,不过也颇有些感动。于是他就想着为赵祯做点什么,正巧经过的一个地方有强人占山为匪打家劫舍,他就顺手收拾了一下,然后拿着离开开封府前赵祯给的御前护卫金牌去联系了当地县令接收贼赃,用来扶贫济困。

  或许是太久没有战斗了,这场剿匪战倒是激起了他的战意。于是他一边游山玩水,一边扫荡沿路的山贼盗匪,居然渐渐地闯出了名号,江湖上开始有了关于他的传言,什么单枪匹马荡平什么什么寨了之类的,居然还有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叫做“神枪”,很多人都知道了有个骑黑马穿红衣使长枪的家伙,喜欢一个人挑一群,还百战百胜。因为他都命沿途官员不可泄露他的身份,因此倒也没什么人知道他还跟官府有关系。

  白校尉一路挑翻大大小小匪寨,他倒是爽了,有个人却很不爽,因为每次的目标都与他相同,却每次都来迟一步,只能看到被他大肆摧残过的匪寨,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不过在靠近松江府的时候,白校尉他终于被人赶上了。这天他刚刚扫荡过一个水匪的地盘,正打算离开去找当地县令来接收的时候,突然发现寨门的柱子顶上站着一个白衣人,负手而立正在冷冷地看着他。

  那个白衣人看起来跟展昭差不多年纪,长得……怎么说呢,好看是好看,而且是非常好看,好看到几乎可以用漂亮来形容,但是乍一看给人的第一感觉并不是“这人好漂亮”,而是“这人好有钱”。

  “你就是那个总抢五爷生意的什么枪神了?”白衣人冷冷道。他的声音清冷又动听,但是白锦城听着,还是觉得这声音也透出一股“老子就是有钱”的感觉,文雅一点说,就是充满贵气。

  看着这小子大约比自己小一点,白锦城倒也不在意他的态度,嘴角一翘就笑道:“枪神?那是什么?”

  白衣人打量了他一番,道:“骑黑马着红衣使长枪的,难道不是你吗?”

  “快算了吧,”白锦城失笑,“枪神这种烂大街的名号我可不想要。你说我抢你的生意,我抢你什么生意了?”

  白衣人道:“二龙山、清风寨、彭家水寨、金刚寺等等等等,以及今天这翻江寨,都是我要除去的目标,却都被你抢了先,这不是抢我生意是什么?”

  “那也不能怪我啊,只能怪你没赶上,”白锦城眉毛一挑,不怀好意地笑,“你自己慢,还怨哥哥抢你生意,小兄弟,你也太不讲理了吧?”

  白衣人冷哼一声:“你是谁哥哥?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敢称是五爷的哥哥?”

  话音未落,他已拔刀出鞘,从柱子上纵身一跃,几乎是刹那间就到了白锦城身前。

  白锦城举枪往上一磕,力道极大,白衣人也被震了一下,但是却借着这反震的力道向后一飘,闪过了他接下来扫过的一枪。

  白锦城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自从离了开封府,他就再没碰到这种程度的高手了。他手中一紧缰绳,妞妞立刻冲了过去,嘶鸣一声前蹄扬起,一人一马配合之下,一招“断魂刺”使出——这是《游龙骑法》中看起来最凶残的一招,因为战马会精确而凶残地踏上敌人的胸膛,骑手的长枪也会向前刺去,而且速度极快躲都躲不及。

  不过白衣人显然不是一般人,他轻轻一跃,居然站在了白锦城的枪尖上,一刀朝着他的脑袋削了过来。他手中的刀显然也不是凡品,一看那寒光就知道是把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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