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干掉了男主[穿书]_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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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成功结婴,这世上却过了十五年。

  他心中默算,觉得那个孩子不过才六七岁的样子,还来的及,他可以站在还是总角之年的孩子面前跟他说:我回来了。

  那个时候,也许他能够看到这孩子像个小泼猴似的,跟邻街的那群小伙伴上树掏鸟窝,下河捉鱼虾,从杂草中扒出一只蛐蛐就取个名字叫虎头大王,要跟别人大战三百回合。

  可是,容丹桐踏入秦家之时,看到的却是一面枯墙,几棵老树,阴暗角落里,那个孩子拖着沉重生锈的锁链,无助的蜷缩成一团。

  他错过了时间……

  “我们找个地方说话。”半响,容丹桐才道。他抬步走在前头,月色下,斑驳树影如同妖魔鬼怪一般攀爬在他身上,他的肩背却挺得笔直,衣袍鼓起,如流云长风,洒脱自如。

  “啊……嗯嗯。”纪亭亭愣了愣,赶紧跟在了后头,心中却默念了声‘二十年’,她不过无所事事的过了几个月,这里却过了二十年,连同他的表哥也被这岁月磋磨,容貌上看不出丝毫变化,身上却沉淀了时光的痕迹。

  纪亭亭突然哀痛的发现,她表哥已经不是表哥了,是个帅大叔了,也许在过几个月,她表哥就是帅大爷了。

  林间小道并不长,两人大概走了一盏茶时间便走到了尽头,前面是一块灵田,金瑶衣在这里种了灵植,为了让灵植正常生长,她又绘制了聚灵阵,因此此地灵力格外浓郁,夜间生了薄雾,灵植碧色嫩叶舒展,散发一阵清香,朦胧如仙境。

  穿过灵田是一条暖廊,用灵木修了几步台阶,容丹桐随意落坐在台阶之上,衣摆如流缎拂过。

  纪亭亭在这里绕了一圈,撑起身子跃上了栏杆,穿着绣花鞋的脚晃啊晃。见容丹桐不说话,她歪着头,绕开了柱子,看到了自家表哥的侧脸。

  “哥?”

  “嗯。”

  纪亭亭眨了眨眼睛,声音轻快:“他真的是大魔头。”

  “我记得当初你跟我说过,二十年后,青萍镇秦家?”

  “我说过?”纪亭亭挠了挠头发,梳的整齐漂亮的发髻因为她这一滚又这一挠,散开半边,她想了半天,这才一击手掌笑道,“啊,我说过,书上是这么写的,写二十年后,荒尸在青萍镇出现,全镇成了荒尸的口粮,只有秦家二少爷一个人逃出生天。”

  容丹桐回眸,夜色中,眸子格外沉静,轻轻呢喃:“只有少双一人活着?”

  “是啊。”

  容丹桐脑海中闪过秦家武馆那些鲜活的弟子,裁缝铺爱唠叨又纯朴的裁缝娘子,从街头跑到巷尾,一头扎进他怀里的孩子,一时间没有出声。

  纪亭亭又问道:“你怎么呢?”

  她神色是不染一尘的纯净,尽管经历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可那只是个意外,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杀人,手上也从未沾染过人命,有大把的时光用来哭,用来笑。

  容丹桐勾了勾唇,摊手摇了摇头,纪亭亭立刻回了他一个笑容,这副德行,让容丹桐很想揉揉她的头。

  这二十年,容丹桐就见过纪亭亭几次,还都是他费心费力才找到的机会。毕竟纪亭亭并非每夜出现,丁刀刀也不是木偶人,会四处闯荡。容丹桐同金瑶衣以及丁刀刀一起出去历练,这才能半夜待在一起,不然的话,两人一不是太熟,二又男女有别,哪里能亲近到夜夜腻在一起?

  这一次丁刀刀也是受金瑶衣邀请,才居住在天外岛上,进行闭关。也就是这样,容丹桐才久违的,又一次看到了自己依旧干净纯粹的表妹。

  他问:“少双做了什么,才被冠上了大魔头的称呼?”

  纪亭亭低头,思索了一会儿,一边皱着眉头绞尽脑汁的回忆,一边回答容丹桐的问题。

  纪亭亭口中的剧情,和容丹桐一开始知道的无差别,秦先生依旧是那个衣冠禽兽,秦家依旧有很多助纣为虐的小人,破败小院的地下室依旧囚禁了一具荒尸,变成小怪物的孩子相互撕咬,秦二少被锁住颈项,蜷缩在阴冷的角落。

  然而荒尸却并非因为容丹桐的原因才被放出来,而是因为——少双。

  无星无月的夜晚,更夫将竹梆子敲的砰砰响,洪亮的声音响彻每家每户。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黄昏时,秦大少爷带着一群扈从又在秦二少面前耀武扬威了一番。临走前,其中一个少年捡起了一块石头,得意的往秦二少身上砸去。秦二少被石块砸中了头,石块有一处凸起,血液瞬间划过了他的眼眶,视线一时昏暗一时血红。

  更夫的声音将他惊醒,随着窸窸窣窣的声音,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加稚嫩的孩子,慢慢站起身子。

  仆从提着灯笼听到声响吓了一跳,微弱的灯火下,看清了孩子的面容后,立刻骂骂咧咧起来。

  “晦气,真是晦气。”仆从转身要走,便听到了崩断的声音,回头一瞧,孩子拖着粗重的锁链,一步一晃,慢悠悠的走过来。

  仆从不知道怎么,只觉得背心冒凉气,还不等他明白什么,冰冷沉重的锁链圈住了他的脖子。

  他拉着锁链胡乱挣扎,属于成年人的力道却没有撼动那双细瘦的手,直接被扭断了脖子。

  青萍镇整个被屠,是因为荒尸将镇民当成了食物,秦家上下,却是被这不过七岁的孩子亲手所杀。

  荒尸嘶吼之声响彻天地,所过之处,接成废墟,这些凡人奔逃,惨叫,依旧逃不出被吞噬的命运。荒尸从街头杀戮到巷尾,围墙被直接踩踏成废石。

  秦家大门被推开了一线,秦二少用破破烂烂的衣裳擦拭手上沾染的血液,慢吞吞的踏下了台阶,走在这一片废墟中。

  混乱惨叫的声音越来越小,秦二少面前的街道上全是砖石和木料,堆积成一起,上面还洒了血,也不知道是谁的。

  这条路走不通,他便踏着废石慢慢爬过去,荒尸嘴上淌着血,眼眶处,幽幽绿焰正对着秦二少小小的身体。

  秦二少安全的爬过了这条堵塞的街道,荒尸自他面前踏过时,地面都震了三震,碎石块落在了他的脚边,荒尸却不曾看秦二少第二眼,仿佛,这不过是自己的同类。

  比起荒尸的庞大身躯,秦二少渺小如蝼蚁,一步一蹒跚,在天光处,终于踏出了小镇。

  数月后,秦二少成为了邻镇一家酒馆的跑腿,有一醉汉泼了他一脸水,又将口水唾其身上,骂他小杂种。

  翌日清晨,浣洗的姑娘提了棒槌和衣物去溪边时,看到了清流中夹杂了血色,那个醉汉被人斩首河中。

  年十岁,秦二少成了一位木讷书生的书童,那书生性情软和,不曾说过一句重语,却在乡试之时被同门陷害,郁郁不得志,最后买了一把毒药和着烈酒全部喝入腹中。书童敲开门时,只看到了一具冰凉的尸体,酒水洒了一地,余香未散。

  夜间,那书生同门被人勒住脖子,洒了毒药的酒水灌了半坛,被毒死屋中。

  年十三,秦二少进了一小宗门,成为了一名杂役弟子,他在这小宗门待了三年。三年之后,荒尸同天魔不知怎么出现在这小宗门中,肆虐、杀戮……将整个宗门变成了一片死域。而幸存者,唯有秦二少一人。

  ……

  诸如此类,多不胜数。

  如果说,笙莲是傅东风少年时期的干净倔强的模样,陆长泽便是傅东风正当青年,意气风发时的姿态,而少双却是魔,染上了傅东风心中的一丝魔念。

  “哥,你就算要勾搭主角,也没必要选择这一世啊。”纪亭亭苦口婆心劝说,“不管是笙莲还是陆长泽,都好相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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