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吾爹非土著_第101章

一枚铜钱Ctrl+D 收藏本站

潘岩看他一眼,跟花平生长得有七八分像,甚至气质也相像,一表人才,“那老夫就坐这了。”

花家有五个人,沈家有四个,挤了潘岩和盘子来,位置也不算太窄。

花铃正挨着沈来宝,人又矮许多,沈来宝只是侧脸往潘岩那瞧,视线就能从花铃头上掠过。他看见她的发上,别着自己送的簪花。簪花在灯火下不似白日看见的艳丽,可颜色宜人,小巧精致,好看得很。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日后就请多指教了。”潘岩拿了酒杯要敬众人,众人微顿,陆续拿起酒杯。

唯有花朗不拿,花续正要为他开解,沈来宝就道,“花二哥你染了风邪,就不要喝了。”

花铃闻声抬头看他,她二哥什么时候生病了。心中有疑,可他既然这么说,定是有缘故的,便没有当场问话。廖氏也忙说道,“对,朗儿你今晚吃菜也少吃些油腻的,少吃几口无妨。”

两人将路都给花朗铺好了,倒让花朗心头难受,他的任性,却要给旁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他勉力拿起酒杯,说道,“我以茶代酒吧。”

动作神情这么勉强,潘岩早就看出了门道,可是他并不说,也不在意,如果他什么都要跟不喜欢他的人计较,那这一席的人,都已成死尸了。

他以为最清楚自己身份的沈来宝会坐立不安,食之无味,谁想一看,他分明吃得最欢。自己吃得欢就算了,还给旁边的祖母夹菜,给一旁的花铃夹菜。他颇觉意外,这少年明显跟一般人不同。

沈来宝只有一个想法,组团把潘岩吃穷——虽然并不可能。

但绝不能让奸臣影响了心情,这点倒是能做到的。他做他的大奸臣,他吃他的三十道好菜。不得不说潘家厨子做的菜还挺好吃的,可惜这是潘家,要是是花家的话,他还能隔三差五去蹭饭的。

花朗勉强吃了几口,味同嚼蜡,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每吃的一口,都像是在吞别人的血肉,是潘岩搜刮的民脂民膏,是潘岩刀下的忠臣亡魂。

盘子和潘岩在两兄弟的席位之间,他的左手边就是花朗。瞅了几眼,都觉他慢如蜗牛,看得他都压抑了,“不舒服就回家去。”

花朗本就心情不悦,一听就说道,“舒服得很。”

盘子轻笑一声,在花朗看来十分轻蔑,甚至是挑衅。

世上有爱屋及乌一词,那必然也有恨屋及乌的事,他瞧潘岩不顺眼,连带他的外孙也觉得可恨。

旁边弥漫硝烟,连花铃都察觉到了,今天的二哥很不对劲。她知道盘子的外公就是潘岩后,也很诧异憎恶和害怕,害怕他伤害自己的家人。

听说潘岩不喜欢别人流露出不喜欢他的模样,所以花铃一整晚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她甚至还想让她二哥也收敛一下脾气,可千万不要被大奸臣盯上了!

沈来宝此时已经吃饱了,吃得慢条斯理,却吃得甚欢。在座的人都显得有些沉闷,唯有沈来宝面色最轻松。他已经想过了,非要死的话,那也是逃不过的,倒不如坦然面对。

花铃坐在他一旁总被夹菜,这会也吃饱了。茶水喝得多,有些内急,可这里人多,饭桌上说又不雅,瞧了一会便和母亲说弄脏了手,想去洗手。

沈来宝喜欢饭后小站,坐着难受,一听就离了凳子,“婶婶,我也要去洗手,我带小花去吧。”

廖氏轻轻点头,有人陪着,总比她自己在潘家走动得好。

潘岩唤了下人来领他们去洗手,等离了酒席,花铃就快步走到下人旁边,低声和她说了一句。婢女就转而领她去解手了,沈来宝没听见,问道,“小花你跟她说什么了?”

花铃脸一红,“来宝哥哥你在这里等我,等会她会给你打水净手的。”

沈来宝被她抬手一拦,还没反应过来,虽不解可也顿住了步子,“那你快点回来,晚了我过去找你。”

“我很快就回来。”花铃说罢就随婢女走了,留沈来宝在那站着。

沈来宝和朱家的小孙子打过架,这几年也并不往来,唯有拜年的时候和爹娘来过,不过都是在大厅上坐一会,并没有看过朱家院子。这会站在这廊道下,寒风冷冷,眼前唯有假山池水,显得萧条孤寂。

一阵冷风吹来,沈来宝立于风中也不哆嗦。好一会他才回神,他竟然一动不动的在等个小姑娘。这就跟当年他第一次去桃庄一样,期盼着着十年后能和佳人同行,而不是跟个小豆丁。

如今小豆丁长成了小姑娘,五年后就……他眨了眨眼,五年后小花就是姑娘了。风华正茂,碧玉年华,不是小豆丁,也不是小姑娘。

想到五年后的花铃,沈来宝还是很期盼的,不知道到那个时候,她是不是还是天然腹黑小白兔,又或者是奥斯卡·铃。

思绪神游到五年前,便想起了那桃庄。

在白庄主在他爹面前将他坑了后,父亲单独去找了他,为他善后,救治那些被烧伤的人。但条件是,桃庄要给沈家。

自觉桃庄已经没有可利用价值的白庄主当然是一口答应,把桃庄给了沈家,由沈家来救治被烧伤的人。

只是沈老爷得了桃庄后,就放置在了那里。沈来宝问过他买那块地来做什么,沈老爷只答了四个字——以此为戒。

花那么多钱来为儿子买个警示,沈来宝觉得他爹还是很大方有远见的。

而今想起,又想到之前他曾想过要开发个赛马场,那桃庄似乎可以……反正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如今无人打理,更是一片荒芜之地,铲平了地,重新起建马场,倒是可行。

沈来宝以前思索事情总是容易入神,一旦入神就很难察觉到周围动静。后来在校场被师父成客教训了几次,他便养成了可沉思,却还能耳听八方的习惯。此时耳边正有轻微脚步声,他往那边看去,来人颇让他觉得意外。

潘岩刚进廊道已经看见了他,少年的身姿挺拔,哪怕几次寒风刮过,他也是岿然不动。可惜这样的人注定不会与他为伍,所以才觉得更可惜。

沈来宝迎面相对,也不怯懦,“潘相吃饱了么?”

“你不该问我可果腹了没,而是该问同席的人,可吃饱了。”

“我吃得挺饱的。”

“老夫看出来了。”潘岩走到近处便停下脚步,转而面对萧瑟院落,“老夫不喜欢寒冬,没有生气,死气沉沉,连带着人也觉得苍老。”

沈来宝也缓缓转过身,之前还对他万分戒备,现在怎么一脸要跟他探讨人生似的,“我听说潘相十三岁就在科举崭露头角,被宋翰林收为门生,领你顺利入仕。可是后来潘相却揭发他叛国,导致宋家灭门,而潘相却因此平步青云。宋翰林死的时候,是在初春,正是万物萌生,朝气蓬勃的时候,可对宋翰林来说,却如寒冬。”

潘岩说道,“你倒是一点都不怕触怒我。”

沈来宝耸耸肩,“明明是潘相要找我说春秋,话悲凉的。”

潘岩不由笑笑,“我方才看着你,一直觉得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你太过正气,否则以你的资质,一定能接我衣钵,待我百年之后,我苦心经营数十载的东西,不至于被人毁了。”

沈来宝怎么听这都是在夸奖他有资质,却说不出一个谢字,“人生在世不过百年,你都七十岁的人了,为什么还无法对权力放手。”

潘岩反问,“为何要放手?”

“因为你现在看起来并不开心。”

潘岩笑了笑,“你信不信我如果现在放手,明天我就死了。”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