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江湖]不胜人生一场醉_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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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子还是很记挂着令狐冲的,听说他有危险,立刻起身就要去救人,我心里莫名酸涩,只是在想,他明知令狐冲是任我行的女婿,日后一定会帮着任我行来对付我,还是这么义无反顾的立刻就要去救人,那我在他心里算是什么?

小林子总算没有厚此薄彼到家,临走前还记得告诉我,日后若是令狐冲来找我麻烦,他肯定是要站在我这一边,帮着我的。

这还差不多,我不用他帮忙,他那点武功,我也不指望,我就是要他这一句话,知道这些时日下来,不光是我一人觉得他好,破天荒的对他这么个武艺低微的无名小卒这么重视,他也是一样把我当成了心中十分重要之人才行,嗯,最好是比令狐冲还重要。

番外六 东方(下)

当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十年。我隐居于黑木崖上,多年不理俗务,总以为‘葵花宝典’是天下最厉害的武学,这一回可是太托大了。

我知道任我行的本事,也晓得向问天的手段,却低估了令狐冲的实力,他比江湖传闻的还要厉害,剑法造诣上已得‘独孤九剑’的精髓,十分高超不说,内力也很是浑厚,不似他这个年纪所能练成的,看来任我行对这个准女婿很是信任,传授了他‘吸星**’。

这几人一起偷上黑木崖来,逼着莲弟带路,找到我的住处,一拥而上地围攻,我挡是挡得住的,但要再分心去护住莲弟却是□乏术,力所不能及了。

混战中,莲弟为我受了任我行致命一击,倒下的那一瞬,我心里真是又悔又痛,我要是能提前仔细小心地布置防卫,这时周围不需多,只要再能有三五个下属帮手,就不至于此!

莲弟陪了我这么些年,一直是我身边最亲近的人,不想却因为我的一时疏忽自大而丢了性命!

小林子在我无暇旁顾的时候帮我挡住了那几人的杀招,没想到他的武功竟然很不错,我大概看了两眼,应该和令狐冲同出一源,都是得自华山风清扬的传授。不过他比令狐冲的功力差很多,支持不了太久。

唉,我到底不是神人,终有力不能及的时候,原来在危难时有人能挺身而出,挡在前面的感觉这样好,我甚至能收拾起痛失莲弟的悲愤之情,抓起他飞身走人,那时就在想,我还有小林子,绝不能让他也折损在这里。

没有了莲弟,小林子成了我最亲近的人,下了黑木崖的头几天我心灰意懒,什么都不想说,什么也都不想做,就只愿待在小林子身边,看他为了我们的安危奔忙计划。知道还有一个人在为我担忧忙碌就很是安慰。

和他一路上了嵩山,看了一场左冷禅合并五岳剑派的热闹,另兼得知了一个意外之喜,小林子自称现在对他的大师兄令狐冲已经没有兴趣了。

没兴趣了最好,我现在很离不开他,若是哪一天令狐冲忽然开窍,发现了小林子的好处,再回过头来找他,那可是麻烦,于是干脆明言告诉小林子,既然他说没人要他,那就本座要了吧。

其实莲弟才刚故世,我是没有心情另寻新欢的,可是心里又很明白,小林子无比合我的心意,日后都要有他陪伴在身边才能过得舒心。

若只是现在这样的朋友关系,那一定是不长久的,他又不肯入日月神教来当我的属下,还这么年轻俊美,等他另有了情人,我就非得将他拱手让人不可了,所以为了长远打算,我一定要把他变成我的人才行。

下了嵩山之后,我就打起精神去整顿旧部,安排布置,须得将任我行收拾了才能和小林子一起回去平定州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派了鲍长老带人跟着小林子去杀余沧海,一来做保护随侍之用,二来也是要看管监督着些,小林子生得太过漂亮,在外行走很容易招惹是非,既然是我的人了,自然要看牢。后来小林子说我这是教主做久了,一身的**霸道气,需要好好改改才行,我假装没听见,不予理会。

分开了月余,等再见面,我已经很清楚自己的心思,从第一眼看到那个清泉流水一般温润俊美的人起,我就再也放不下他,和他在一起总是舒服得好似泡在温水里一样,身心畅美,这么样一个人,我没有办法不喜欢。

这喜欢和我以前喜欢那些小妾,甚至莲弟都不一样,我喜欢他们,但在心底里,还是认为那些都是我的下属,我也会对他们好,不过前提是他们必须忠心听话,不得违拗于我。

小林子不同,他不用听我的话,以我为尊,我可以为了他退让,我愿意和他并肩而立,携手同行。

因为看重,开始时有些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小林子倒比我爽快,除了第一晚有些许误会外,其它都好,小林子有时会为了上下之争闹一闹,我就当是小情趣了,实在推不过就让他一次,小林子比较老实,让他一次就能对付好久。

我因为练功服药的缘故,已经有很久都对床第之事提不起兴趣,看见女人那是彻底的不喜,虽说对莲弟动过心,可是他那个样子我也下不去手,让他来吧,我又放不下教主的颜面,所以一直就是动作间亲密些,没有来过真的。

所以我没想到和小林子做能有这般**,这也难怪,小林子生得实在是美,脸孔标致,没有一丝瑕疵,全身上下白皙紧致,润滑如玉,四肢纤长,腰身细韧,我心里又十分的爱他,自然能够水乳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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