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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英豪_第4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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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绒绒的逻辑(3)

  从那以后,我持续猫在秦月朗房间的任何角落,为了偷袭。基本上一周有三四个晚上,秦月朗都会把那个大本子拿出来写点儿什么,有时候几秒钟,有时候几个小时,我期待某日可以重新翻到那神秘的一页,她,我的姑娘,那充满诱惑力的体香会促使我像豹子一样窜下去。

  你问我在哪儿?

  你猜。

  这房间先前是客房,只有简单的普通的必须的家具,床、书桌书柜、衣架茶几等等,根据客人需要偶尔添置一些。连窗帘都不是丝绒的,织的密密的线圈一旦撕裂,会勾住我的爪子,半天挣脱不了——有一次甚至要苏朝宇把我解救下来,我的后爪被勾住,身体却斜挂在窗帘盒上,哀叫了整整一个小时——我把脸埋进他颜色奇怪的毛发里,羞得不想见人。

  但是我曾经在这里偷听到许许多多的事情。

  江立来边境玩的时候就会住在这里。他一直带着笔记本电脑,进门第一件事就是连网,背包和箱子一起乱扔,我很讨厌人不把东西放整齐,挡住了我笔直的路,但是江立的背包里一直有好东西。我会从外侧的口袋开始翻起,一个一个,像吃满汉全席一样,慢慢地享受。别误解,我的乐趣不是找到,而是过程。当然,如果有小牛肉饼干和鲜嫩的鸡胸罐头,那简直太开心了。我记得那晚江立回来的时候非常疲惫,江扬跟他说了一会儿话就各自去睡,我知道弟弟是来度短假的,已经荣升小领导的他忙得死去活来,腻味了首都一切餐厅和娱乐,只想哥哥这里的安静。我花了一夜的时间翻他的箱子,江立辗转反侧很久,又爬起来吃了一片药之后沉沉睡去,而我也终于在隐秘的小内袋里找到了小鱼形状的软点心。我把自己埋在衣服里,抱着小点心睡了一夜,哎呀呀,美梦。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江立已经穿好了宽松的衣服,正对着镜子选棒球帽。我躲在衣物里偷看,挂着黑眼圈的弟弟自言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

  他像是突然退化到了猿类一样举手到头顶,猴子似地拨拉半天,终于在万千琥珀色的头发了精准地定位了一根,然后狠狠地揪下来。年轻的弟弟对着光仔细看了看,脸上有一瞬间的不解和失落,微笑的嘴角也慢慢坠落。“怎么会呢?”他认真把头发拨拉了一遍,确信没有其他的嫌疑犯存在,才犹犹豫豫地带上了帽子。从肩膀的放松程度来看,我会觉得他遇到了麻烦,整个人散发出无法消散的紧张情绪。弟弟的手都握住门把手了,又缩回来,坐在床上片刻,只是坐着,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似是思考,似是冷静。不到十秒钟,他弹起来跑到窗前喊:“等我啊,这就来了!”没等我回过神来,江立这个混蛋一脚把箱子盖踢合,冲下楼去——混蛋!不要怪我第二天夜里去失眠的你的房间里唱歌,在黑暗的旅行箱里蹲了10个小时的滋味,能好受吗?

  从此我不但再也不蹲旅行箱偷看,还鼓励自己要发明新的隐藏地点。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床头柜的摆件后面看到了凌寒像个金毛一样在床上翻滚着耍赖,跟他爸爸提条件,也看到了林砚臣和他共度周末的时候非常和谐的生活。偶尔,程亦涵会在这间房里躲一躲吵架的江扬和苏朝宇,看书的时候总是问我“你又不懂,闻它干嘛”,哼!我不懂,你懂?我骄傲地站在他腿上用肉垫拍他的脸:醒醒吧,勤务兵今天肯定没洗手就帮你把书从餐厅拿到楼上了,一股子虾酱味!

  秦月朗的出现,让房间彻底变了样子,我拥有了喜欢的丝绒窗帘、地毯,以及一个奇怪的书柜。书柜是开放式的,但也有很多小格子,有的带门,有的是抽屉。大多数时候,我都待在书柜最上层,要知道,俯瞰的角度最完美,最有大局感!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清楚地知道摄像头的功用——那面也有一个人,秦月朗跟他说话的时候,总是跟平日里不大一样。

  就像如果让我看见我的姑娘的时候,我也会如此。

  如此无逻辑……

  那个人说:“睡觉吧,让咬着手绢躲在被子里哭的小姐们知道了秦小公子熬出黑眼圈,不知道又要浪费几瓶眼药水。”

  秦月朗笑:“明天我就正式就职了,以后要叫我秦副参。”

  如此颠三倒四……

  秦月朗捧着咖啡杯勾勾嘴角:“嫂子给你煮的咖啡没这个好喝,我寄一些给你?江立从产地趸的。”

  难道江立不在首都吗?难道他手里的咖啡不是卢立本亲自打包托人带来的吗?

  如此任性……

  那个人说:“元帅说,你必须好好看着江扬,他脾气太差。”

  秦月朗大皱眉头:“难道就没人关心我吗?”

  那人认真地说:“我。你右下的胡茬有一片没刮到。”

  秦月朗摸了一把,随后一言不发又愤愤地把网线揪掉了。

  如此……爱他。

  我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仔仔细细地记录这一切,尽管猫的记忆非常短暂,也不甚牢固,但是我知道他看他的眼神,一种希望伴着失望的希冀,是冬天键盘边浓浓的巧克力热饮,我尝过,虽然烫舌头,但是甜甜的。

  秦月朗在关掉电脑以后常常走到窗边伸懒腰,伴随长长的呼气,据说这叫做叹气。江立叹气的时候让人觉得生活灰暗,为什么秦月朗微笑着呢?当然,也有人说,这种微笑叫做苦笑。可是苏朝宇苦笑的时候又忧愁又难过,为什么秦月朗很平静呢?据说,这叫做习惯成自然。我的好姑娘的信使站在露台上,看夏风摇落漫天碎碎星光,絮絮的云将它们盛住了又抛开,光线黯淡,只有他的睡袍丝线反射丁丁点点的亮——我忽然有点儿忧郁,于是跳下来蹭他的腿——秦月朗把我抱在怀里,熟稔地挠着我的下巴。我昂起头,鼻子顶在他胸口,仔仔细细嗅着那熟悉的味道。

  嗯,我的姑娘的美好香气,我会一直记得。

  还有秦月朗远眺的表情,我也会一直记得。

毛绒绒的逻辑(4)

  想象我的姑娘的日子一共持续了39天,我早就会看挂在江扬房间里的日历,日历在沙发背后的墙壁上,我要跳上窄窄的沙发背,然后才能清楚地读到今天和昨天的区别。江扬喜欢捏住我左右乱甩的尾巴:“墙上有蚊子?”

  我很鄙视地看了看他,舔舔鼻子跳走了。蚊子是多么肮脏的生物,我才不要吃它,我喜欢拌一点点甜酱的带鱼白饭或者煮的嫩嫩的鸡胸,通常都是小眼睛笑眯眯的勤务兵替我端出来,每到这时侯,我都会使劲蹭蹭他的手背,并不是感谢呀,他的手背上有饭香,让我高兴地打滚。

  39天,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如此无趣,程亦涵说我已经不喜欢其他人了,整天和秦月朗泡在一起。你们懂爱情吗?我翘起尾巴高傲地走过他们中间,你们有过爱情吗?哪……其实我都快睡着了才发现,如果仔仔细细分析我所看到听到的,他们有爱情呀,甚至有令人不好意思描述的部分呢。甚至,落单的秦月朗都有爱情,他的爱情跟我的姑娘一起,在首都。

  我想去首都。

  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付诸实施。我三番五次试图躲进各种交通工具,除了两次被洗车的勤务兵浇得湿透和一次被江扬载去苏朝宇家里以外,别无所获。需要说明的是,第二次浇透的时候是阴天,我隔天就发烧感冒,只能裹在温暖的毯子里吃罐头。

  我的姑娘怎么会喜欢一个病恹恹的小伙子呢?

  我郁郁寡欢,以为从此再也不会有好姑娘出现在我生活里的时候,秦月朗到江扬的房间里来找几张碟片,我冲他恹恹地叫了几声。穿着家居服的秦月朗蹲下来摸摸我的鼻头:“病了?”说着,连毯子抱起来端到电脑前。嗯,我喜欢秦月朗的家居服,触感不滑,因此我的爪子稍微用劲就可以勾在上面。

  他抱着我看了两个电影,然后摄像头又一次亮起来。

  我在他温暖的怀里睡得很好,感冒去了一半,此刻一瞥屏幕——

  我再次浑身战栗。

  她的尾巴,只露尖,就在屏幕一侧,轻轻地颤动着。一定是她,一定是她!我挣扎起来越过秦月朗的零食罐子,不顾一只脚踩在他的咖啡杯里,使劲地拍了屏幕。

  我的姑娘!

  秦月朗没有察觉,他说:“很无聊,你来度假好了。”

  那个人说:“不可能,开出假期是很难的。”

  秦月朗把我的爪子从咖啡杯里拿出来,棕色的液体落在桌子上,他用洁白的纸巾抹了几下:“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混蛋,做了上天不允许的事情,老神仙一定怒不可遏。”

  我用屁股堵住摄像头,向秦月朗示威。

  他只是把我拎起来放在腿上,一下一下梳着我的毛:“难道你准备让我一辈子在基地待着吗?”

  那个人啜了一口看来很热的茶:“你可以说我懦弱,或者忽视你的感情,可是……我已经有家了。你不能要求我放弃,哪怕它本身可能就是个错误。”

  秦月朗耸肩:“这话耳熟,我很快就会变成一个错误。生而为囚,脚镣还是自己制的。”

  我惊讶于他们的表情——很难形容,要说这是难过,不不,他们并不难过,只是放手后,远远地观望、讨论一件与他俩无关的琐事,客观、冷静。他们是隔岸的锚桩,中间横着波涛汹涌,永远只能相望。

  “我爱你。”秦月朗说。

  那个人唇微动,瞬间,我看见他自嘲地笑了笑,认下过往的所有错过、等待、误会、怯弱,他说:“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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