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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玉之将军令_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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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起身,不再压在莫一涵身上的晨曦笑得很是无可奈何。

让自己起来,却用了一种常人不走的方式。可是,必须承认,这种方式的效果很不错。

“阿天那小子可没说你这么有意思,若是早点告诉我,我一定更早一点把你抓来玩一玩。”一边笑,一边算是自言自语道。只是这话……

玩一玩?

妈的,当我什么?

玩具,还是宠物?

靠,别以为老子不发威,你就把我当病猫。——莫一涵在心中暗暗的发誓一定要让晨曦后悔说出刚才的那句话。

“来,先吃饭吧。阿天说你身体不好,饿坏了,我可赔不起!”坐在不远的饭桌上的晨曦向莫一涵招招手,那姿态,根本就是在逗小动物。

人在屋檐下,我忍!——莫一涵掀开身上的薄被,下床,可惜,似乎找不到鞋。

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现在,吃饭最大,吃饱了才有力气想办法整治这个混小子。再不好好管制,将来一定是街头混混的料,走向犯罪那可又是社会一公害。(好吧,咱们莫警官的正义感又来了。)

“身体不好还光脚,你还真是像阿天说的一样,是一个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的小笨蛋!”无奈的摇了摇头,晨曦摆手示意旁边侍奉的人把莫一涵的鞋拿过来,并亲自弯腰帮他穿上。

给人穿鞋,在这个等级社会应该是一件很低等的事吧。而看晨曦的样子,怎么也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这种事,他应该不屑于做才对……吧!

等等,他刚才最后一句话似乎说自己是一个‘小’笨蛋。

靠,小毛孩才多大,居然敢把‘小’字放在你叔叔我的身上!——有点生气,不,是非常的生气。

“怎么不吃?不合胃口?”不见莫一涵动筷子,晨曦不解的问道。

看到你,我就倒胃口。——很想这么说,但是,没必要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所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最近的红烧肉:“你老说阿天阿天的,他是谁啊。认识我吗?”

先想办法搞清楚他的目的吧,而他口中的阿天应该和这一切有关!

“阿天是我的弟弟!”

你弟弟?

你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那你弟弟岂不是比你还小。那么小的小孩怎么会知道那么多我的事。而且,一副好像跟我很熟的样子。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姓古,全名古晨曦!”

姓古,那你弟弟不就是叫古天。

古天,是……他的弟弟!

“你……贵庚?”

“三十六岁!”

卷四 第32章 人算不如天算

古晨曦,古天的哥哥。只是在他八岁时,他就被过继给他的大伯。十五岁跟随他大伯游走各地并开始逐步接手他大伯的香料生意,十八岁正式成为春意阁的老板。

春意阁,经营的是遍布各地的香料生意。而且,还是这个行业的龙头。至于这个名字,据说是因为古晨曦的大伯为纪念已过世的妻子,而用她生前住的地方命名的。

至于古天替父从军之事,古晨曦是在事后一年才知道的。知道后的他因为担心唯一的弟弟古天,所以便立马赶往边境西城。只是当他赶到西城之时,莫一涵刚刚被冷秋带离那里。所以,他们并没有碰到。接下来,便是古晨曦因为不放心自己的弟弟古天而留在了西城。直到两个月前,因受古天之托才离开。

于是,便是有了这两天看似偶然却绝非偶然的相遇、斗嘴、结怨,最后就是绑架。

“古天他让你阻止我去西城?”说句实话,莫一涵是真糊涂了。

自己被迫请命去西城是因为古天,而同时古天又托其兄阻止自己去西城。这,实在是有点说不通。

“你此次西城之行,确实是凶多吉少。他那么的在乎你,又怎舍得让你涉险。这,倒和你身边的那个丞相的想法不谋而合。”放下酒杯,古晨曦细细的打量着这个其实已经看了很多遍的男人。

他,长得虽说是清秀,但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佳人。

品性吗,不能说好却也绝对不坏。而且,怪异的想法倒蛮让人惊讶的。尤其是那张喜欢和自己斗嘴的小嘴,着实的让自己喜欢。可是,就只是这些的话,自己的弟弟不应该会为了他而不顾……

“早点休息吧,明天开始,我们便要日夜兼程赶往西城。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很辛苦的!”站起来,古晨曦准备离开。

只是,他的这句话……

“喂,你不是说自己是受古天之托来阻止我去西城吗?那,刚才的日夜兼程赶往西城,又是什么意思?”是人,便都会被古晨曦搞糊涂了。

“我虽说已经过继给我的大伯,可是,父母便是父母,生养之恩大于天。所以,抱歉!”留下这句话的古晨曦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然后,房间里只剩下莫一涵和燃烧的蜡烛。

父母?

难道古天此举是因为其父母被人要挟?

等等,古晨曦说司马懿也有意拖延自己去西城的时间,那是不是说,其实司马懿早就知道了什么。而且,自己这次被‘绑架’的也太过容易了。难道,司马懿是有意让自己被‘绑架’以便更好的拖延时间。

若是这样的话……

莫一涵笑了:司马懿啊司马懿,你恐怕是没有想到吧,绑架我的人其实是为了带我更快的赶往西城,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人算不如天算吧!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莫一涵便被古晨曦喊醒。

洗漱、吃饭,然后,便是启程!

“怎么,现在怕了?”看着迟迟不肯上马的莫一涵,古晨曦有几分嘲讽的笑道。

“是啊,确实是怕了!”既然古晨曦已经表明是要日夜兼程,那自然不会像自己出征时那样有人牵马而行。

快马加鞭,说起来确实是又爽又酷。但前提是要自己会骑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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