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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书斋_第1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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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叁叁叁!”

那是他们在高歌自己的粉丝数。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发烫2333

☆、第97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八)

眼瞅着土地公的脸越来越黑,陆知非赶紧把两个小胖子装进篮子里,拎着他们一起去树林里采蘑菇和野果子。商四要帮忙拾掇土地庙,不能一起去,于是就给陆知非点了朱砂痣,再叫来小山妖们保驾护航。

太白太黑虽然拍着胸脯说陆陆由他们来保护,但商四不是很相信他们的短胳膊短腿。

一边走,陆知非一边跟太白太黑说着话,提到两个小胖子那天晚上在欢喜山庄的离奇失踪,两个小胖子自己也说不上个所以然来。

冥思苦想了半天,太白皱着眉头说:“有只大老鼠!”

太黑也想起来了,“大老鼠!啾啾啾!”

事情的真实经过就是,太白太黑因为宿醉而睡了个天昏地暗,然后又被抱着陆知非回来的商四从床上扔到了沙发上。两个小胖子迷迷糊糊醒过来,觉得肚子饿,就去厨房找吃的。

结果两只大老鼠也来厨房偷吃东西,正好看到料理台上摆着一个食盒,闻见里面传出来的香味,扛着食盒就走。

好不容易跑到了山庄外,两只老鼠喜滋滋地坐下来准备享用美食,结果打开来一看,看见两个捧着圆滚滚的肚子砸吧嘴的小胖子。

两只老鼠气急了,要跟小胖子决斗。

可是小胖子吃饱了,酒还没醒,打了个酒嗝,居然就打回了原形。两只老鼠看着两条吐泡泡的鱼面面相觑,鱼再肥,老鼠也不爱吃啊。

于是太白太黑就被嫌弃地丢在了旁边的草丛里,过了一会儿,爱吃鱼的孟小荃走过,就把他们捡了回去。

陆知非心想,果然是锦鲤,运气够好。这不,又在枯树洞里发现了一个大蘑菇。陆知非弯腰把蘑菇采下来放进篮子里,山妖们没有拦着,就证明它没毒。

山妖们很热心,对欢喜山也很熟悉,不过小半天光景,就领着陆知非采了一大篮。陆知非看了看篮里的数量,估摸着差不多可以煮一顿火锅了,于是决定打道回府。然而他刚想走,山妖们忽然簇拥过来,一个劲儿地推着他向前。

陆知非疑惑,但他知道山妖不会害自己,于是就顺从地跟着过去。拨开及膝的草和树上垂下的藤蔓,陆知非来到了一条隐秘的小路上,然后就在那里看到了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孟小荃。

“孟总?”陆知非诧异,太白太黑则开心地喊着“孟孟、孟孟”,开心地扑了过去。

孟小荃回过头来,他今天穿着简单的白色体恤和黑短裙,黑色的眼线勾勒出冷艳细长的眼睛,利落的短发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蕾丝项圈,项圈上串着一颗玫瑰金的雨滴,泛着金属的冷意。

不得不说孟小荃长得很有迷惑性,瘦削的身材作着这种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高挑的美女,毫无违和感。

“又来喝喜酒?”孟小荃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而陆知非也对这种荒山野岭连续两次碰到女装帅哥的奇遇表示淡定。

“来找土地公的。你在这里做什么?”陆知非问。

孟小荃拿起旁边的高跟凉鞋晃了晃,“新鞋,硌脚。”

陆知非这才注意到他光着脚,比起普通男人来略显秀气的脚趾头上涂着黑色的指甲油。

“坐啊。”孟小荃手指拨弄着太白太黑,余光瞥见陆知非手里拎着的篮子,笑说:“□□啊。”

陆知非大方地在他身边的草地上坐下,闻言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而是有些好奇,“你还知道这个?”

“那是,我还经常去逛漫展,什么不知道?”孟小荃挑眉。

陆知非越看,越觉得孟小荃真是个够特立独行的人。堂堂大公司的总裁,喜欢在周末的时候躲在深山老林里。喜欢穿女装,喜欢逛漫展,嬉笑怒骂爱憎分明,活得像一首不羁的摇滚,又或许是一首慵懒魅惑的爵士?

但是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的眼睛,却总觉得那幽深的暗处藏着什么。

但随意打听别人的**不是陆知非的作风,他从篮子里拿出果子用随身携带的矿泉水洗过之后分给孟小荃,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山妖忽然跑到他们跟前来,献宝似地把一个东西塞在孟小荃手里。那是一枚黑珍珠耳钉,孟小荃看见它,眸子里有一瞬间的失神。像是被唤醒了什么记忆,强行被拖进了回忆里。

陆知非看他神色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的?”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了口气,往后倒在草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的缝隙看着天,“这是我第一次来欢喜山的时候掉的,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被找了回来。”

意外丢失的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东西,却在某天突然出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滚落在床底的彩色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的可爱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子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的樱花发卡。

孟小荃的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阳光下眯着眼去看,银质的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的血迹。

那是孟小荃的血,在觉得自己会被困死在山上的时候,孟小荃决定最后一次放飞自我。他独自坐在无人的山林里,从背包隐秘的夹层中拿出了漂亮的裙子和口红,然后咬着牙用耳钉戳破了耳垂。

那一瞬间的痛很刺激,像是终于捅破了某种禁锢,在人生的逆旅中终于找回自我。

孟小荃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也像现在这样躺在一片舒适的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空闭上眼,安静地等待死亡。

然后土地公就他妈的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

被土地公反复念叨的那两个小时里,孟小荃真心觉得还不如去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以至于在看到季宵的时候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礼仪和风度,他破口大骂着,然后又蹲在地上毫无形象地大哭。

有时候丢失并不意味着不幸,找回也不一定使人开心。

就好比陆知非的不问不代表不关心,而是一种礼貌和尊重。他不会在意为什么孟小荃总会在包包里藏那样的一套衣服,大抵,也不会去追根究底地问他为什么放弃求救。

孟小荃想,如果人人都跟他一样就好了。

“你出柜了吗?”孟小荃忽然问。

陆知非点点头,“跟家里和几个亲近的朋友说了。”

孟小荃看着陆知非微笑中带着平静的脸,一点都不觉得意外,“恭喜。”

“谢谢。”

这时,陆知非的手机响了,是商四叮嘱他早点回去。

孟小荃看着他眼中不自觉溢出来的柔情,心里也不由高兴了一点。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沾到的草屑,说:“你回去吧,我也该回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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