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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_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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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万斯没带回潘威想要的连发弓弩,并且声称根本没有这种武器。格里兰只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由于制作工艺复杂,成品数量也不多。

  潘威开始并不相信,但所有从格里兰回来的轻骑兵,都异口同声这样说,连之前信誓旦旦的吉尔斯和他的骑兵们也改了口,这让潘威开始半信半疑,或许,真的没有连发弓弩?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潘威总督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对赛万斯等人有什么好脸色。嘉奖别想了,不降职就万幸了。

  赛万斯和骑兵们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全都忙着凑钱去赎回自己的画像。对一个骑士来说,尊严和荣誉就是生命。一旦这些画像外流,后果不堪设想,到时,他们就算全身长满了嘴,也说不清楚。

  回来之前,那个无耻的家伙还特地带他们去参观了摆放画像的房间,说了一句:“这些艺术品到底是会私藏还是开放展览,全都取决于金币的数量。”

  骑士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凑钱,尽量快的给那个领主送去。

  赛万斯和吉尔斯最先把宋默要求的金币数量凑齐,派人快马加鞭,当天就赶往格里兰。之后两人碰头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投石器的事情告诉潘威,他们的确可以将投石器直接献给国王,但那样一来,就会和潘威交恶,有些划不来。

  事实上,宋默提醒赛万斯将投石器献给国王,的确没安什么好心。如果西北行省的总督和骑兵队长交恶,那他的日子会更好过点,遗憾的是,赛万斯没上套。

  “总督大人,我进来了。”

  赛万斯走进了总督办公室,治安官擦着冷汗走了出来,站在门外,腿都有些软。当个政府公务员,却要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他容易吗?

  谁也不知道赛万斯到底和总督说了些什么,但当他离开总督府后,总督府的天空突然放晴了。治安官的小命,也算是保住了。

  宋默收到赛万斯和吉尔斯送来的金币之后,笑眯了眼睛,一边数着金币,一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忐忑不安的男人,眼珠转了转,想起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有了主意。

  “或许,还需要赛万斯队长,帮一个小忙……”

  

  18、第十八章 ...

  “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暴政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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