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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医_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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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险恶地冒了两个泡泡,作为回答。

寇桐从旁边捡起一根大腿骨,彪悍地在旁边垂下来的一棵大藤上敲了敲,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寇桐眼疾手快地一缩手,一道屎黄屎黄的影子闪过,只见藤上冒出一条蛇地脑袋,盘成一坨,正伸着脖子,以一种随时准备攻击的造型跟柔弱的技术宅寇医生大眼瞪小眼。

“看什么看……”寇桐小小地往旁边移动了半步,“没见过帅哥么?”

大蛇真心没见过帅哥,在树上晃了两下,猛地以一种捕食者的凶狠向寇桐扑了过来,寇桐目光一沉,极快地往旁边侧了一□,随后他手上的大腿骨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准头敲中了大蛇的七寸,利落地卷起这畜生丢到了沼泽里,看着它们一起挣扎,然后被黑色的怪物吞噬了。

寇桐面无表情地卷起裤腿,拨开大蛇栖身的藤蔓植物,从后面几近枯死的大树上掰下了一根长长的树枝,非常熟练地开路,往前走去,像是一个义无反顾地走上某条不归路的旅人。

寇桐对付野外危机其实非常有一手,毕竟作为一个总是在别人用得到他的时候找不着人的游医,他有着丰富到别人无法想象的游历经验。

他上过雪山,近距离地和冰川做过亲密接触,失足掉进过海拔四千多米的湖水里,跟一帮小青年骑自行车穿越过大片的高原无人区,钻过原始森林,在金三角迷过路,稀里糊涂地找人借宿,住了半宿发现不对劲,才意识到是住到了毒贩子家里。

知道天高地迥,他却没有觉出宇宙无穷,反而愈加天不怕地不怕地不着调起来。

怎么办呢?闲下来的时候,寇医生也假装焦虑地这么想过,老这样下去,娶不着媳妇是一方面,说不定哪天,也许死翘翘了也没人知道。他曾经怀疑过,是不是多年前种子在他身体里植入的基因破坏了他掌管恐惧的那根神经线,后来用脚趾头想了想,就明白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那是为什么呢?

或许是自己太好奇了,寇桐想。

他经历过很多好的事,也经历过很多不好的事,但是依然对世界上的一切保持着高度的好奇,好像是一个冬天过后,第一次从树洞里钻出来的松鼠一样,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看见什么都想去看个究竟。

也许这种异于常人的活力,才是基因转移真正留给他的东西——他感觉自己就像风一样,一刻也不能停下来,风停下来就散了,他如果停下来,就会发现其实自己一点也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无所不能。

会发现……他所有的时间,其实都停滞在了十岁那年的深秋……一想到这里,寇桐就干脆地截断了自己的思维,以免做出什么有辱斯文的事,专心致志地走在萧疏恐怖、好像黄泉一样的路途上。

然后荒腔走板地哼起了黄瑾琛的手机彩铃,听得连蝙蝠都疯了,飞快地逃之夭夭。

作者有话要说:常逗小的时候,老师给过这么一个为难的评价——你说这孩子吧,聪明是挺聪明的,学东西比别人家的小孩都快,可是……大概有点……这话我该怎么说呢?好吧,说好听一点,是有点轴,干什么都一根筋,说不好听的呢,就是有点缺心眼。

  上一年级的时候,老师教:“同学们应该这样:上课坐坐好,两脚放放平,眼睛看老师,耳朵挺清楚,要发言,先举手……常逗同学,你有什么事?”

  常逗小朋友放下举起的手说:“老师,我肚子饿了,什么时候能回家吃饭呀?”

  老师:“……”

  “发言不能是和上课无关的内容!”

  从此这句话成了常逗小朋友的金科玉律,于是有一天,他想上尿尿,常逗小朋友忍啊忍啊忍啊,忍不住了,怎么办呢?

  好想出去上厕所啊……可是老师说,要发言先举手,不能说和上课无关的内容。

  哎呀真的忍不住了……

  同桌的小朋友好奇地看了一眼常逗同学,他一直不敢和常逗同学说话,因为认为他是外星人——证据是常逗的脑袋比所有的小朋友都大。

  后来呢……后来常逗小朋友就光荣尿裤子了。

  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数学老师喝多了,跑到班里来胡扯一通,大家面面相觑,老师大笔一挥,留了一道作业题,说这个题如果谁做出来,谁期末就能拿满分,免考。

  老师醉得妈都不认识了,在小朋友们还在学习怎么证明全等三角形的时候,写了一道四条坐标轴的数学物理方程问题……嗯,也叫偏微分方程。

  当然那是不可能做出来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数学老师什么都好,就是喝多了喜欢满嘴跑火车,只有常逗小朋友一个人当真了。

  他就吃饭也想,走路也想,连做梦都在想,下了课就跑到社区图书馆里查资料,查不到就央求爸爸带他去市图书馆找,想得整个人都走火入魔了,众目睽睽之下走路撞到了电线杆子,脑门上顶大包顶了三天。

  可是最后还是没有解出来,常逗委屈极了,觉得自己很笨,连哭都不好意思哭,最后憋得居然生了一场病。

  他爸妈去学校请假的时候,数学老师还在诧异,这孩子怎么好好的生病了呢——可见全世界只有常逗一个人还在惦记着那道题。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就是头撞南墙也不回头,非要把南墙撞开,或者把自己脑袋装破的那种人。

  严格来说,常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天才,他没上过少年班,连老师醉酒留的作业也做不出来,充其量只能是个靠自己努力的精英。

  他很努力很努力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又很努力很努力地考上了重点大学,最后很努力很努力地继续深造,终于努力进了传说中的归零队,实现了他从小的梦想——努力读书,当一个有用的人,像电影里那些英雄一样,哼哼哈哈,就把坏人干掉啦!

  虽然“哼哼哈哈就能把坏人干掉”和“努力读书”这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一直很让人费解……

  咳咳……言归正传,进了归零队以后,常逗成了一名称职的技术人员,工作非常努力,成绩非常好,慢慢地变得重要起来——但他还不是核心成员,整个技术部,核心成员只有一个,那是一个真正的天才,常逗一直很崇拜技术部的核心人员许博士,感觉他什么都会,那么了不起,发明了那么多东西。

  每次看见核心成员们像是一家人一样并肩作战,嬉笑打闹,常逗都会很羡慕很羡慕,尤其是外勤部的一个人,叫方修,看到他,常逗就觉得像是看到了自己从小到大的理想一样——他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就是应该那样的,什么都不在乎,别人庆功的时候,他在旁边默默地开一瓶啤酒,露出一个玩世不恭的笑容,即使受伤回来,也能嬉笑怒骂,那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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