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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再来_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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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和布莱克决定同埃姆一起到他的部落看看(其实只是家,但是埃姆觉得部落听起来比较时髦所以坚持说自己的家是部落囧)。

  他们想要搞到一点“火”,除此之外,他们还决定向埃姆的父亲请教一下“如何成功的养大一头秃毛仔”这个伟大的命题。如果可以,他们还想弄一只据说可以给宝宝煮汤用的“锅子”。

  虽然还是不知道部落是个什么东西,虽然,那个“部落”养大的埃姆看起来挺弱的,可是,只要“部落”里有让宝宝这样的秃毛崽健康长大的方法,这就足够了!

  充满对新生活的想象,白和布莱克抱着两只幼崽,背着爸爸留下的宝物,还拖着半具盗龙尸体,与自己出生的故土渐行渐远。

  在两头堪塔斯幼崽脑海中,他们只是换一个狩猎地而已,他们尚不明白,即将前往的地方是和自己出生地截然不同的地方!

  很久很久以前那场可怕的灾难几乎灭亡了星球上所有的生命!也让世界大陆分为里大陆和外大陆,里大陆幸运的躲过了撞击,维持住了恐龙世界的原貌,而外大陆则在撞击中灰飞烟灭,死亡,然后重生成为一个崭新的世界,大型的恐龙在灾难中死亡,原本小型的哺乳动物由于失去了当年食物链顶端霸主的威胁,体型进化的越来越大,他们在外大陆的每个角落繁衍,数量越来越多,完全适应了周围环境的身体越来越强壮,直至其中一部分进化出人形。

  这是一个哺乳动物称王称霸的世界!

  直到前两天的撞击让原本就脆弱的大陆边缘版块再度变化,星球上一个寒冷、异常不起眼的角落里,一条冰河悄悄的将两片大陆连在了一起。

  于是,两头堪塔斯幼崽带着“他们的幼崽”,懵懂的成了最早踏入属于异种世界的恐龙。

  雪地上,三个人的脚印渐行渐远。

  由于前面的理由,埃姆被白还有布莱克误会成了一头堪塔斯。

  这个误会正在继续下去。

  “你、你们走慢点……我跟不上了……”终于忍不下去了,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白和布莱克,埃姆发出一声哀嚎。

  “啊?”这才发现队伍里少了一个人的白不甘愿的折返了回来,“你怎么走的这么慢啊?”

  埃姆泪流满面。

  “我、我也不知道你们走的这么快的。”明明看着白和布莱克也没比自己强壮多少,身高也没高到哪里去,怎么走的就这么快呢?不说他们,就连他们养的小鸡(←特指路易小呆毛)都比自己跑得快!

  没错,就像白和布莱克误会埃姆是堪塔斯一样,其实也见过多少市面的埃姆也误会白和布莱克是自己的同类了。

  ☆、26

  埃姆是雪兔族的人。

  雪兔,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皮毛白的像雪一样的兔子,他们体型较小,擅长挖洞和逃跑,饿得时候什么都能吃,草籽,植物甚至是其他动物的肉,统统都在他们的食谱内,他们因此顽强的存活在了这片残酷的被大部分种族放弃了的地方。长到现在,埃姆见过的附近的居民全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雪兔。

  “以前这里还住着驯鹿,不过他们现在去部落里生活去了,据说他们只靠拉车就能在那边生活的很好。”埃姆一边吭哧吭哧赶路,一边继续给白介绍那个部落。平时没人对这些感兴趣,能碰到愿意听自己讲这些的人,埃姆也很激动。“我们用来换火的黑石头就是他们拉过去的,也是他们拉我去部落的。”

  “驯鹿?”白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

  “他们头上有两只很大很坚硬的角,你们没见过吗?”又来了,这个埃姆又用一副看乡下人的眼光看自己,白心里很不爽,这时,布莱克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

  “他说的应该是牛角龙,应该只是说法不同。”布莱克轻轻说道。

  注:牛角龙,身高约7.5米,体重6-7吨。

  白恍然大悟了。

  “当然见过了!我还见过三个角的呢!”白立刻嘚瑟起来了。

  “啊?三个角的……我还真没见过……”这回轮到埃姆郁闷了。

  他们很快又开始交流起别的话题。

  “这里比嘎吱草好吃的植物多了去了,不过这个时候嘎吱草是最好找到的,等到稍微暖和一点的时候还能吃到雪球果,你们住的地方一定比我们这里还冷,大概是没有了。”埃姆开始介绍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最好吃的肉是啮齿鼠,脂肪特别厚,用火一烤,肥而不腻,外脆里嫩……”

  白和布莱克被他说得口水滴答,恨不得立刻抓一只啮齿鼠烤一烤。

  “我们最喜欢厚甲龙了,虽然壳子很厚很硬,一个抓不好还会把指甲折断,不过他的肉嫩的不得了!”说着说着,白又开始怀念爸爸在的时候,上一次吃厚甲龙,还是爸爸在的时候,那时候他和布莱克还小,一起叼了一头幼年厚甲龙回家,完全无处下嘴,最后还是爸爸敲掉了他的壳子,爸爸看着他和布莱克开心的吃了一顿。

  想到爸爸,白小心的看了一眼布莱克,果然,布莱克又陷入了对爸爸的怀念。不过他很快振作了起来,布莱克慈爱的看向孟九昭还有路易,

  “以后我们一定要抓一只厚甲龙给宝宝他们吃。”

  “额……壳子很硬很厚的……你们难道还吃过乌龟?那可真厉害,我只听爸爸说过而已,从来没见过,很好吃吗?”←这是不知不觉被误导的埃姆。

  就这样,随着大家的边走边聊,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越发深厚(?)了。

  “搞不好我们是远方亲戚呢,这附近的族人多半都有血缘关系,你们俩多大了?你们长得真好看,回头我介绍对象给你们,你们一定会很受欢迎的。”埃姆有个非常不得了的爱好,他一旦觉得和对方熟悉了,就习惯性想给人家介绍对象<()>。

  原本轻松地气氛骤然无存,白和布莱克齐齐转头盯住了埃姆——

  一瞬间,埃姆感觉自己变成了被大型猛兽的肥兔子(恭喜!你终于灵敏了一次!),抖抖抖,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埃姆小心翼翼的忍住想要哆嗦的欲望。

  “我、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兔子,这两只怎么让人感觉如此有威压哦!

  “我们成、年、了!”布莱克郑重道。他说完,不做痕迹的看了看自己和白,确认两个人确实没有露出马脚,这才放心。

  幼崽生活在成年族人中间,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布莱克和白从小就被爸爸如此告诫了。

  堪塔斯确实喜欢孵蛋没错,但是在幼崽长大一些,有资格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后,他们对于别人的幼崽就不热心了,一旦有了冲突,他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别人的幼崽。所以,白和布莱克对于要到一个“堪塔斯部落”部落这件事,内心其实非常谨慎。

  看到埃姆懦懦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今后再提高一点警惕,绝对不露出原形,他们的原形太好分辨了,一看就是幼崽。

  埃姆想了半天,觉得可能是找对象那句话让这两个人不高兴了。

  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白和布莱克,心里忽然灯泡亮了:这俩人……是一对吧?

  看着这两个人风尘仆仆一身标准难民装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迅速补充了一个狗血的私奔故事。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埃姆心道。

  三个人于是继续愉快的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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