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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锦_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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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绪太陌生,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好在她听懂了对方话里另一层意思,立即点头:“我知道了。”深深的呼出一口气,“你会不会告诉符大哥?”

  “那个傻子,我告诉他作甚。”说罢,放开她的手臂,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摆,重新回到了那个冷漠的军爷,缓步走出了越人阁。

  夜晚,摇曳竹笼的灯火明明灭灭,映照得那人的背影如鬼魅。

  ……

  庄起的提醒倒是让孟知微突然发现了自己心境上的改变,在上一世,她何曾对外人信任到如此地步,居然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试探出了她最深的秘密,现在想想都还冒出一身冷汗。

  如果不是庄起,换成了孟老爷,那后果连孟知微自己都不敢去猜测。

  一整夜翻来覆去的难以安眠,她看着屋外的星辰,聆听着远处飘来的打更声,触摸着怀里温热的被褥,只觉得前世那些苦难如南柯一梦。

  安逸容易消磨人的意志,和平更容易她忘记人心险恶。

  “昨夜没有歇息得好?”邓曲原本是去店铺拿春绣修改的喜服,哪知春绣熬夜,早上才睡下。邓曲拿了东西,又拐来见孟知微,发现她更是毫无精神,不由得去探对方的额头。

  孟知微躲开她的手,摇头道:“在想店铺的事情,自然而然的歇息晚了。”

  邓曲坐在她的榻边:“我告诉你,我是不会收回我的本钱的啊,我还靠着它们给我钱生钱呢。”

  “可你到底要嫁去皇城了啊,手上没有足够的现银怎么办?”

  邓曲拿着喜服在身上比划着:“我是嫁过去做儿媳妇,又不是娶个男人回来做女婿,养家糊口的事儿根本不用我操心,我的嫁妆我说要如何就如何。对了,你有没有想过去皇城?”

  孟知微挑眉:“我去皇城做什么?”

  “开店啊!”邓曲道,“横竖我们也回了大部分本钱了,可以再开一家分店,去皇城开最好。那样我们就可以时不时见面了。”

  孟知微问:“我娘怎么办?”

  邓曲理所当然的回她:“一起去啊!听说你外祖父的本家就在皇城,你还怕去了被人欺负不成?”

  孟知微道:“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外祖父呢,冒然去了,少不得被有心人说我们攀附权贵。”

  邓曲不知道张氏之前与娘家的恩怨,苦劝了一回只能作罢。她拿着喜服越看越爱,忍不住在房间里换着穿上了,站在铜镜前看了好一会儿,又突发奇想的问:“你说,我们铺子里再添一些喜服怎么样?”

  孟知微靠在榻上,懒洋洋的道:“喜服这种东西大多是新娘自己一针一线缝制而成,谁会买?就算有人买,敖州城里一年有几位新娘出嫁?”

  邓曲看着红色锦缎上绣着的凤凰栖梧,感叹:“可惜春绣的好手艺了。”

  孟知微打了个哈欠:“不做喜服我们可以做其他的礼服和常服嘛,每个女子都不会嫌弃自己的襦裙太多。”

  邓曲眼眸一亮,转瞬又苦着脸:“可我们绣娘的人手不足啊!”

  孟知微知道自己没法再补眠了,索性爬了起来:“不是来了一批难民么,每日里布粥也不是办法,还不如给他们一些活计,男人们我们管不着,绣娘是绝对有。春绣的徒弟不多,庄子里还可以安顿一些人,让无家可归的绣娘有个安居之所,一举两得。”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等春绣起来,她们又开始画襦裙要用的花样。每日里忙来忙去,孟知微终于将庄起忘在了脑后。

  一墙之隔,城内安宁祥和,城外杀声震天。

  符东疏捂着手臂遥望着被血水浸泡的土地,身前是无数兵士们的哀嚎,眼过之处到处都是残肢断臂;身后,是将领们颓废又失望的脸。

  回到兵营,中央军帐里面依然争论不休。有人说北雍人残暴,连俘虏都杀,东离根本就不该与这群野兽作战;有人说,南厉已经与北雍人大战了三五回合,次次都凯旋而归,为何我们东离的士兵如此软弱,还没冲锋就开始倒退着逃命;更有人说,三万士兵对战八万北雍人,朝廷这是让士兵们去送死!

  说来说去,就没有一位将领拿出一个万全的计策,将北雍人打得屁滚尿流。

  将领们每日里争论,甚至大打出手,可就是没有人胆敢担起责任,承认失败,承认他们的胆怯和无能。

  符东疏每次从帐篷边路过,都掩饰不住自己的愤怒:“这些将领真的上过战场吗,他们是不是把打仗当作儿戏,把士兵们当成了木偶,死了就死了?”

  庄起正在训练自己手下的士兵,不同于符东疏的无能,庄起在进了兵营的当天起,就靠着自己过硬的武艺夺得了百夫长之位。再高的官职需要战绩,他暂时没有兴趣,依照现在的情况,他也丝豪不想成为将领们手上的飞箭,开弓就没命。

  “老七,你说,我们会不会被这群将领给冤死在战场上?”

  庄起冷笑:“你有本事,你替了他们的位置,领兵打仗啊!”

  符东疏道:“你以为我不想?”

  “你想归想,可你自己也清楚自己的斤两,你也没有领过兵,你不知道怎么打仗。”

  “不会我可以学?”

  庄起看也不看他:“怎么学?”

  “跟你学!”符东疏拦住庄起的去路,挺起胸膛,“老七,你教我!”

  ☆、第二二章

  跟着奸商学兵法,也亏得符东疏说得出。

  不过,庄起这个人脑袋瓜子跟旁人不一样,他很会举一反三。

  “打仗好啊!”奸商捂着某蠢货‘孝敬’的金子,有感而发的道,“你看看战场上,一场战役开打之前就要消耗粮草,开打之后,多少药材都不够。打赢了,往战场上一站,只要你弯腰随手就可以捡起兵器,一伸手战马就都是你的了。如果攻打城池,赢了,城里所有的金银珠宝都会进你的口袋,这比做强盗还省事。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强盗顶多收获一点银钱,当兵还可以得到朝廷的封赏。我想不通,怎么有人不绞尽脑汁的想要打胜仗呢?”

  符东疏看着那一堆送出去的金子肉疼,难得听他拐弯抹角的生意经,直接的问:“你当年在北雍做马匪的时候,攻下了多少个部落?”

  庄起拿着一锭金子在桌上划拉了几下。

  符东疏道:“十个?”

  “十五个,花了我两年。”

  符东疏立马来了兴趣:“说说。”

  “没什么好说的,穷兵黩武知道么?当马匪的都是穷人,他们都是用命在打仗,打了胜仗才有吃有喝有银子花,否则就等着饿死。当年我就找了个年年都被北雍人掳掠的村子,没一个年轻婆娘,没一个健壮的孩子。我花了半年教男人们练武,教老人们设陷阱,教女人们打猎,教孩子们自力更生。半年后,我伪装成旅人,带着村里最漂亮的妇人去了一个小部落。北雍人缺女人,看见女人就要抢,我提议部落头领明媒正娶办喜宴,对方同意了。一包迷药,整个部落的人都睡成了猪,而村里的男人们就趁着这个机会第一次开刃见血。见过血的男人胆气完全就不同了,他们敢于冲锋陷阵在前,见神杀神,见魔杀魔。老人们会主动担当诱饵,去试探其他部落兵力的虚实,他们什么都可以伪装,腰缠万贯的商人、孤苦无依的流浪人、贪生怕死的汉奸、卖主求荣的恶仆,只要能够混入部落弄清楚首领们的弱点,事情就成了一半。女人和孩子更能放松北雍人的警惕,我很少让她们参与,不过美人计在北雍几乎无往不利,可以兵不血刃瓦解一个中型部落。”

  这时候,庄起只差手中抓一壶美酒,一副高人范的喝着,一边追忆往事,末了,总结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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