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猎户的小夫郎_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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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哥儿静静站在一旁,好像说的不是他,小狐狸扒拉着他的裤腿,想让他抱抱。辰哥儿站着没动,小家伙急了,叼住他的裤腿使劲扯。

  辰哥儿抿唇,动了动腿,小狐狸有些小,踉跄一下差点跌倒。

  李瑾伸手将小狐狸抱了起来,揪了揪它的小耳朵,“今天你的小主子要去学堂念书,你可不许拖他后腿。”

  小狐狸最近越来黏辰哥儿,脾气也大了不少,这个家除了辰哥儿也就让李瑾碰,妍姐儿摸它它都得躲开,这会儿连李瑾都嫌弃了起来,被拎起来后,暴躁地扒拉了一下他的手,想让李瑾将它放下来。

  学堂又不是其他什么地方,辰哥儿自然不能带它去。

  小狐狸急的嗷嗷叫,李瑾好笑不已,揪了下它的小耳朵,对李琬道:“姐,我抱着它去学堂转悠一下,等会儿我还要上山一趟,晚会儿再回来。”

  李琬点点头。

  李瑾一只手半圈着小狐狸,另一只手摸了摸辰哥儿的小脑袋,“走吧,我送你们过去。”

  辰哥儿看了小狐狸一眼。

  小狐狸可怜兮兮地半趴在李瑾怀里,李瑾没怎么抱过小狐狸,直接用手一夹,小狐狸一只腿都在外面掉着,尾巴高高翘了起来,看着就不舒服。

  辰哥儿的小眉头顿时蹙了起来,低声道:,“舅舅我抱会儿吧,一会儿给你。”

  李瑾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嫌弃了,以为他舍不得小狐狸,李瑾揉了一把他的小脑袋,“那就再给你抱会儿,等会儿去了学堂就不能抱了,要好好念书知道吗?”

  辰哥儿乖乖点头。

  别看他年龄小,抱狐狸的姿势比李瑾要标准的多,被他抱着小狐狸舒坦的眼睛都眯了起来,辰哥儿顺了顺它的毛,它伸了个懒腰,讨好地舔了舔他的手指,神情乖的不得了,辰哥儿忍不住笑了一下。

  几个人浩浩荡荡去了学堂,等他们来到时,学堂里已经来了不少小汉子和小哥儿,看到瑾哥儿大家都响亮地喊了一声瑾叔叔。

  不得不说这群狼崽子都对那日的大餐记忆犹新,单凭一顿饭就被李瑾收服了。

  见辰哥儿手里抱着一只小狐狸,一颗颗小脑袋都挤到了辰哥儿跟前,“哇,这是什么东西?好漂亮。”

  一个五岁左右的小汉子中气十足道: “笨蛋,连小狼狗都没见过。”

  “你家小狼狗有红色的毛呀?长的也完全不一样!”

  有一个还伸手去摸小狐狸。

  辰哥儿不习惯被这么多人围着,抱着小狐狸往后退了一步。小狐狸从喉咙地发出一阵警告的低音。

  李林神气十足,见大家连小狐狸都不认识,他大大翻了个白眼,特别有优越感,“笨!这都没见过!”

  就在这时,先生过来了。

  他以手掩唇重重咳了一声。

  孩子们瞄到他,顿时一轰而散,全跑回了自己选好的位置上,就怕动作慢一点被先生抓到把柄,回家后会被揍的屁股开花。

  辰哥儿将小狐狸塞给舅舅,跟王瑞找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了下来。

  先生姓何,五十岁出头,还留了长胡子,他正笑眯眯看着大家,眼神清明,精神矍铄。

  李瑾跟他打了声招呼,便将小狐狸抱走了。

  小狐狸眼巴巴看了辰哥儿一眼,辰哥儿已经打开了书,根本没往他这边看,小狐狸耳朵耷拉了下来。

  李瑾伸手揪了揪,见小东西蔫蔫的,忍不住笑道:“走,我带你去南灵山,不比这儿有意思?”

  小狐狸根本不买账,懒洋洋的,一点精神都没有。

  ——

  李瑾之所以要去南灵山,是因为云烈要去,其实云烈想活捉一对梅花鹿当聘礼,梅花鹿在大夏朝象征着吉祥,寓意极好。结果昨天见面时,一不小心提了一句要上山,李瑾听到后,就赖上了他,非要跟他一起。

  李瑾没回家,直接带着小狐狸去找云烈,路上还遇到不少汉子。

  最近地里的玉米已经过了人的腿弯这么高,各家各户也刚锄过草,没那么忙,不少人成群结队地去了长青山,打算摘点山梅和圆瓜,圆瓜虽然不能酿果酱,因为李瑾将水果沙拉的做法教给了归云阁,店铺里也在收这东西。

  勤快的人家靠着摘山梅和圆瓜赚了不少零花钱,竹溪村的人现在见到李瑾就跟见到了财神爷,恨不得将他供起来,一个个都笑的极为热情。当然也有内心不痛快的,好比张二麻子,上次他好不容易将翻车卖给了陈地主家赚了五两银子,被没收了不说,现在大家还不许他卖翻车,他连李瑾一同记恨上了。

  见李瑾率先盖起了砖瓦房,他一双不大的眼睛满是嫉妒,那些钱如果是自己的该有多好?

  他起的晚,家里已经没了粮食,打算厚着脸皮去二叔家借点,竹溪村本就不大,他刚走了几步,就碰到了李瑾。

  看到瑾哥儿怀里火红色的小狐狸后,张二麻子瞪大了眼,“乖乖,这不会是狐狸吧?”

  小狐狸平日都在家呆着,没人抱着它出门,知道李家养狐狸的也只有那么几个人。

  见到他手里抱着只狐狸,张二麻子一双眼睛滴流转,心里痒的不得了,没想到竟然能看到活生生的小狐狸,这可是个好东西,听说能卖不少银子呢,多少富贵人家想养都找不着。

  若是能将它弄到手……

  瞥到他眼底的贪婪,瑾哥儿眼底闪过一抹厌恶,他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抱着小狐狸离开了。

  李瑾没去云烈家,两人约好了在山脚下见。

  李瑾远远就看到了云烈的身影,他身材高大挺拔,今日同样是一身黑衣,又精干又利索,英俊不已,李瑾的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迈着轻快地步伐朝他走了过去。

  “来多久了?”

  “没多久。”

  两人约的是吃过朝食后见,怕瑾哥儿先到云烈其实早就过来了。云烈伸手将瑾哥儿头发上沾的草叶摘了下来。

  小狐狸看到他,叫了一声。

  它最近稍微长大了些,火红色的毛发极其漂亮,此刻终于打起了一点精神,棕色的眼睛好像会说话,灵性十足。

  如果不是眼看它一点点长大的,李瑾真怀疑是不是有人将它掉了包,刚被云烈送过来时,多可爱呀,小小的一团,憨态可掬,嘴馋时小鼻子一皱一皱的。现在活像养了个大爷。高兴时还好,不高兴时就像个任性的孩子,暴脾气直追孤儿院那头野猫。

  见它跟云烈不认生,李瑾将它塞到了云烈怀里,嘟囔了一句,“你抱会儿吧,这小东西现在特别忘恩负义,刚刚还不想让我抱,弄得跟我折磨过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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