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_第28章

摩卡滋味Ctrl+D 收藏本站

  对铺的黄吉光被吵醒,揉着眼睛嘟囔:“程老弟啊,没睡惯窄铺,掉地上了?还是做噩梦……”

  话没说完,他已经看到了地上一大坨黑鳅鳅的不明生物,变了调的高音骤然响起:“哦~~~~这,这啥玩意?!”

  “没事,黄哥,这个是……我朋友。”

  黄吉光瞅瞅地上突然蹦出来的家伙,又瞪瞪大开的窗户,还有那窗户上正被风吹得烈烈直抖,扯挂着的一丝布条——明显是从地上这家伙身上撕下的。这这这……

  程尘一时也扯不出什么理由解释这扯淡的状况,急中生智,说:“我朋友手头紧,爱面子,想着扒车逃票,这不坚持不住了……”

  黄吉光恍然大悟,敬佩地伸出个大拇哥,说这兄弟我服的,能有这爱钱胜命的气质,将来一定发大财!

  把人收拾停当了丢到上铺,程尘发现他的手上脚上又多了几处新伤,擦的,磕的。

  不想问这家伙怎么历经千辛逃出来的,问也白问,但程尘自问没办法再狠下心送他进收容所或是其他什么地方了。这一次他跑出来追上了,下一次不一定能再有这样的幸运,也许就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某处……

  程尘深深叹口气,无可奈何地对从上铺垂下的脑袋说:“下来吧!别趴着装鬼,当心吓着黄哥。”

  在黄吉光嘎嘎的笑声中,被丢到上铺的家伙像只灵猫,悄无声息地攀爬下来,贴着程尘躺下,没多久就把人缠得怒火中烧。

  程尘一脚踹开没啥肉的大长腿,关了顶灯,只留下墙角的夜灯。在黑暗中,他轻轻地对床顶说:“喂,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绿眼睛眨巴眨巴,无辜地瞅瞅床顶,拿脑袋蹭蹭怀里的人。

  程尘一巴掌拍开粘糕,说:“就叫你阿郎,就你那狼性,还长双绿眼珠,哼!”没叫你狼狗算便宜你了!

  他的脑海里忽然有一段文字缓缓流过:

  【“什么叫‘驯养’呢?”

  “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狐狸说,“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联系’。

  …… 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对程尘来说,为那只野兽取个名字,就建立了某种联系。再也不是可有可无,随时擦身而过的陌生人。

  在陌生的世界驯养一只野兽?想想好像也挺有趣。

  拎起身上蠢蠢欲动的长胳膊,程尘没好气地低吼:“滚远点,热死了!”

  火车走走停停,一大清早到了柳州站。

  程尘和同房之谊的黄兄惺惺惜别,黄吉光还想来个热情的抱别,一头乱毛的绿眼睛严肃地从两人中间硬挤进来,巍然矗立。

  “啊?哈哈哈,你哥还真逗,得,有空多联系啊!”黄销售打着哈哈挤下车去。

  程尘也懒得管教大家伙,说:“阿郎,跟我一块往下走,丢了不管找啊!”

  低下头,绿眼睛眨巴眨巴。

  程尘抬头直戳他的鼻子,说:“你,你就是阿郎。我规定的。快走!”

  阿郎又眨眨眼,有听没有懂,摸摸被戳了个红印的鼻尖,非常愉快地抢过大箱子扛自己背上,开山辟路,如摩西分海,木有一合之敌!

第24章 劫匪上门

  柳州号称九朝古都,人文古迹随处可见,说不定那段墙根就是千八百年前留下的。城里街道四纵八横,庄严肃穆,连行道树都是古木参天,一色郁郁葱葱的国槐。

  “晚意书库”的总库在车驾街,据说是某前朝皇帝的行宫,后来改朝换代赐给了当时的开国折姓国公。代代相传,到了近代,老折家就把这地改作“晚意”书库的华国总库。

  库藏镇国鸣府的灵书、绝版珍品、流传至今的湮灭古书,乃至珍贵灵书的实体首版等等,号称无珍不藏。库藏里最珍贵的,莫过于明代蒲公的半部《崂山道士》灵书原本,至今仍是灵光湛然,折小胖也是因此从小听多了蒲公的故事传说,心有戚戚焉。

  程尘又披上了自己的黑色战袍——小哥同款连兜外套,墨镜再加大口罩。冲着镜子里瞅瞅,嗯,果然帅酷得连妈都认不出来——呃,其实他也不认识这辈子的妈。

  阿郎也冲着镜子里的人傻笑,高个儿短衣服,一头乱毛,相当醒目。

  程尘一把撂下帽子挠挠头发,傻大个儿也乐呵呵地挠挠头发,尤其认真,特别欢实。他很想拍那一脑袋傻毛,但身高差距在那里,踮起脚拍人脑袋总觉得有失老大风范。

  小弟兼宠物的阿郎很有眼色,立即弯腰低头,把毛茸茸凑到了金主手下,说:“啪!”这意思是:老大,请随便地啪啪啪!

  程尘深深吸了一口气,重重呼出,用力按捺住撸毛的欲望,真是觉着两辈子叹气的份额都在这几天用完了!

  “走!跟哥去打理打理,人模狗样的才拿得出手么。”

  拖着人进了家挺大的商场,从头到脚置换,连小内裤都买了一打,要么学会自己洗要么丢,他可没心思帮小弟洗内裤!

  拽着换了一身黑色休闲服的大高个儿弄头发,买鞋子。这一身衬着他消瘦的脸颊,冷峻的眉眼,微微卷曲的中发,唏嘘的胡渣……妥妥的雅痞精英男!前提是千万别露出二哈式傻笑。

  Gay里Gay气的美容美发店造型师小哥激动得两眼水汪汪,直冒星星,一个劲地喊哎妈呀,不收钱了只要亲亲合个影!哎呦,这太阳穴边上怎么有个疤,老讨厌了,嗯,弄点卷卷挡挡,哎!这就老帅啦!

  程尘被走妖艳娇羞风格的小哥弄得一阵恶寒,裹着外套狠狠打了几个哆嗦,听他说阿郎脸上也有疤,赶忙凑过去一看。在右太阳穴的内侧,有一个古怪的椭圆形旧疤痕,仔细看看,似乎还有纹理,像是精心刻出的章被烙在皮肉上,又被粗暴地磨去。

  他伸手轻轻触碰那个旧伤疤,指下是粗糙不平的坎坷。

  阿郎晃晃脑袋,微微抬起头,绿眼睛里一串串问号都快溢出来了。

  “都过去了。”揉揉毛茸茸的脑袋,程尘低声说。

  发型师小哥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凄厉叫唤——哎呦我的杰作啊啊啊!

  好不容易等泪汪汪的发型师终于再次整理好胡渣帅哥的型,程尘摸摸自己光光的小下巴,边打量着,边哼哼唧唧。狼哥这个酷酷的雅痞范正是他当年渴望而不可及的,毕竟什么样的型男首要条件都得是“颜正”,他那路人帅还够不上格。如今么,再过十年,他的精英范绝对比这二哈强!

  唯一的失策就是——这特么不是更引人注目了吗?!

  赶紧买了件黑色连兜长风衣,又给配上同款的墨镜、口罩……程尘肉痛地摸摸自己大失血的小荷包,只希望折总家对得起自称的壕!

  看着镜子里不露五官黑漆漆的大小两只,他无语凝噎,这倒是看不出模样,可也更像是大白天上街的肥胆劫匪了!

  得,也没什么更好的掩饰手段,能遮掩面目就行,反正也没听说过有人大白天打劫文库的。程尘就这样拎着跟班小弟,顶着路人异样的目光,在的哥警惕的眼神下打车到了“晚意文库”。

  • 背景:                 
  • 字号:   默认